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合同书是为了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明确保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以下为优质8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合同书的正文内容:

一、第一条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委托保管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方。甲方委托乙方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保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二、第二条

1. 保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2. 保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止。

三、第三条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甲方委托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保密。

2. 乙方应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保管条件符合国家标准。

四、第四条

1.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档案保管费用。档案保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调阅、归还等费用。

2. 档案保管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首期档案保管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续档案保管费用按季度支付。

五、第五条

1. 甲方有权要求查阅、复制或提取其委托乙方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的档案服务。

六、第六条

1.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保管义务,致使档案丢失、损毁或泄露的;

(2)乙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档案信息泄露的;

(3)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档案服务的。

2. 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第七条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续期三年。

八、第八条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保管工作的合法性。

3. 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