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第十二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和相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我校根据各省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
第六章录取原则第九条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第十条参加2026年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的高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根据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录取原则第九条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所有专业无其他特殊要求。(三)对参加普通高考并填报我院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院投档线的考...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云南大学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第十二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五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校志愿。专业录取时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投档成绩以...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
第六章录取原则第九条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一)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二)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第十六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各省(自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