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按以下原则录取:1.校考类专业中国画、绘画(包括油画、版画、水彩、综绘四个培养方向)、雕塑,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第十五条 西安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第十六条 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
第五章招生录取第十四条学校贯彻“两依据一参考”模式,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德、智、体、美、劳合格基础上,以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录取。第十五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执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分数(位次)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考生必须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科类与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且达到省级统考相应科类本科成绩合格。我校各招考专业与各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详见《西安音乐学院2026年...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未投档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
第九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学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都执行1∶1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专业调剂:对进档但是所报专业志愿都...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方式完成;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征集志...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办(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
第十条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加分)接收档案。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与各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第十一条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分数由高到低...
第九条我校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一条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