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为满足社会对高素质医学人才的需求,西安医学院2023年继续开展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将招生专业及计划公布如下:
1. 临床医学专业:50人
2. 护理学专业:40人
3. 药学专业:30人
4.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0人
5. 康复治疗学专业:15人
6. 口腔医学专业:10人
7. 预防医学专业:10人
8. 中医学专业:10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后因故放弃入学资格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
(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后因故放弃入学资格或未报到入学的考生;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高职)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①获得国家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成绩达到本科线;
②通过大学英语B级考试;
③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达到二级及以上。
2. 报考条件:
(1)考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遵纪守法表现;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3)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龄要求。
三、报名及考试
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15日
2.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西安医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3.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4. 考试科目:公共课(政治、英语)和专业课(医学综合或护理综合)
5. 考试地点:西安医学院
四、录取原则及办法
1. 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 录取办法:
(1)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科线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2)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专科线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3)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专科线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2. 考生须确保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3. 招生录取结果将在西安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4. 本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西安医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西安医学院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期待与您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