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特岗教师招聘公告202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1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统一招聘、定向分配原则;
3.合同管理、岗位管理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1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教师共计XXX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如下:
1.小学教师:XXX名;
2.初中教师:XXX名;
3.高中教师:XXX名。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湖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be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2.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省教育厅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
3.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时间为2021年X月X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21年X月X日。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6.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各市、州教育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1.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同类教师执行。
2.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
3.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4.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满后,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继续留任或流动。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湖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2.招聘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请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厅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3.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厅:XXXXXXXXXXX
(具体联系方式请在湖北省教育厅网站查看)
敬请广大应聘者周知,并相互转告。祝愿各位应聘者取得优异成绩,为湖北农村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