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翻开那本书时,我再一次闯入了动物世界,《老鹿王哈克》那里的动物也有感情,种种事情描写的淋漓尽致,耐人寻味,让我流连忘返。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老鹿王哈克读后感,欢迎阅读!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有关老鹿王哈克的读后感(精选9篇)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

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这几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本书,书中哈克的表现令我佩服和震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鹿王哈克,它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甚至预感到了死亡的来临,于是它就想在我死去之前一定要为鹿群做点什么,它一直没有想到要做些什么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只狼,它吃了许多鹿,哈克它为了保存实力与狼战斗而放弃了王位,有许多次都心生恐惧跑了,到了最后它终于和狼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是*作家儿童文学委员会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个故事主要告诉我们要为他人着想,要用自己的全部神州行是生命,这样一生才会有意义,还有一定要谦让,这样才可以就像课文中说的一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可以去认真看一看,仔细品味其中的道理。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战胜自我有多么的困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是一个王者,是一个为民分忧的王者。他带领着自己的子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那只老狼一次又一次地袭击鹿群,于是,作为鹿王的哈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他要消灭老狼,他要让自己的子民们平安!正在他准备与老狼一决高下时,一只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他为了保存实力,忍辱负重地把王位和妻子都让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可惜的是,这一切并没有被别人看到,哈克的伟大举动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我们长大要为祖国的发展做些贡献,想要放下自尊又有多么的不易。并且,哈克让我知道了要以大局为重,做一个对集体有贡献的人!


《老鹿王哈克》的读后感2

老鹿王哈克已经15岁了,对于人类来说,15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但对于鹿族来说,15岁已是垂暮之年,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已老化。但老鹿王哈克并不能像期待中的那样安安静静地等死,而是为了整个鹿族的生死存亡,迫不得已放弃了鹿王的宝座,默默忍受爱妻另寻新欢,以及其他同伴对他的冷眼相看。老鹿王哈克只能做到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他心中装着的不是自己的荣辱、名誉,而是整个鹿族安危;他只能忍辱负重地活着,目的是与那只老狼(他把整个鹿族当作是自己的一个活肉库,定期来取肉)同归于尽,保全整个鹿族。

读完了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我有了很大的感触。鹿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动物,鹿皮保暖效果很好,手感也不错,鹿肉也是上等的美味,而鹿茸更是无价之宝。因此,贪婪的人类会使用各种伎俩捕杀鹿族,再加上自然界的食物链,鹿的数量正在急剧下降。

老鹿王哈克也有自己的鸿鹄之志,为了自己“子民”利益,他必须把那只贪得无厌的老狼灭掉。

我既敬佩老鹿王哈克,又想指责他几句。敬佩的是他克服了鹿族的软弱,敢于与老狼鏖战;想指责的是他太自以为是,最后在*沟中翻船了,只能与狼同归于尽。试想如果哈克能深思熟虑一些,他就不会在最后一刻被狼反咬,在万般无奈之下,拼了自己的老命。轻敌,是会带来非常可怕的后果。记得有一节舞蹈课上,苻老师让我们一对一比赛。小鲍正好抽到与小马一组。众所知周,小鲍的水平可是我们班首屈一指的,这一组比赛,我们都认为毫无悬念会是小鲍赢。正因为小鲍轻敌,思想上压根就没有把小马当一回事,结果却是出人意料的在开场的节奏上输了,我们在场的每个人都为小鲍感到惋惜。

从这本书里,我再一次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定要仰视自己的对手或敌人,决不能轻视或藐视他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3

这几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本书,书中哈克的表现令我佩服和震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鹿王哈克,它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甚至预感到了死亡的来临,于是它就想在我死去之前一定要为鹿群做点什么,它一直没有想到要做些什么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只狼,它吃了许多鹿,哈克它为了保存实力与狼战斗而放弃了王位,有许多次都心生恐惧跑了,到了最后它终于和狼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是*作家儿童文学委员会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个故事主要告诉我们要为他人着想,要用自己的全部神州行是生命,这样一生才会有意义,还有一定要谦让,这样才可以就像课文中说的一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可以去认真看一看,仔细品味其中的道理。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4

【第1篇】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第2篇】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

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鹿王哈克1000字读后感5

《老鹿王哈克》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老鹿王哈克为了使整个鹿群种族能够生存和繁荣,忍辱负重,勇敢的克服自己自私和怯懦的天*,与凶恶的老狼拼死搏斗,同归于尽。

哈克已经15岁了。十五岁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对于鹿,十五年就是它生活的全部。在老鹿王的领导下,鹿群生活平安幸福。可一头丑陋的狼的潜入,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整个鹿群都没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他,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一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头倒霉的。

血腥的*云笼罩在鹿群的上空,昔日宁静与*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老鹿王看到整个鹿群都变得神经质,常常会把风吹过树林的啸声和猫头鹰的蹄鸣声误以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是天上飞鸟的投影误以为是狼来了,于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号,叫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老鹿王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他的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荣,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感驱使着他作出了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前与老狼较量一番,消除这个祸根,为自己挚爱的鹿群除害。

于是他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自己心思怎样对付老狼的时候,他看着长大起来的一个爱做恶作剧的鹿崽——杰米,竟然出来挑衅,试图*他的统治取代尊贵的鹿王的地位。老鹿王看着气势汹汹的杰米,心里悲哀极了,目前老狼的血腥恐怖笼罩着整个鹿群,你竟然还有心思争夺王位,内讧只能加快整个鹿群的灭亡,但似乎没有一只鹿意识到关系整个鹿群生存的严峻形势下进行窝里斗是多么不明智,是多么愚蠢,是多么危险。但马鹿就是这样一种麻木不仁的动物,作为鹿王也极难改造这种种族的劣根*。瞧瞧这雄马鹿虽然在老狼面前吓得瑟瑟发抖,但在同*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时,却不乏拼命三郎的精神。大自然里似乎存在着这样一条规律:越是孱弱的动物越是勇敢的窝里斗者。老鹿王靠自己的智慧和精妙绝伦的挑眼绝技一定能打败杰克,但就在对峙的那一刻,他心灵出现了一架天平,他仿佛觉得被老狼叼去的所有死者的眼睛都在哀求的看着自己,他痛苦的发现自己的心灵的天平倾斜了,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挚爱的鹿群被老狼吃个精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在鹿王的宝座上坐享一万年,也不会有一天的快乐和幸福的。于是,就在杰米的八叉大角与自己的琥珀*鹿角相碰撞相抵触想纠缠的想格杀的一瞬间,哈克鹿王掉头跑开……

从此他不仅失去了养尊处优的鹿王宝座,自己心爱的爱妃也投进了杰米的怀抱,成为新鹿王的宠妃。这就是鹿,永远也无法和高级动物人类相媲美,在鹿群里即没有婚姻契约也没有道德法庭,母鹿的爱情观就是优胜劣汰的优生原则:母鹿按照大自然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则,向往同最高大最健壮的公鹿交配,以保证自己产下具有最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后代。这虽然无情无义,这符合物竞天择的最高原则,因此,哈克虽然嫉妒但也能理解爱妃的背叛行为。

就这样哈克极其痛苦的度过了七天。

那天终于到了。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又粘又稠的狼血咕咕得流出来,狼眼也失去了残忍的光芒,翻起了两只白眼,整个身体耷拉了下去,老狼死了!!哈克欣喜若狂因为他战胜了凶残的老狼,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奇迹。现在我可以去追赶自己的鹿群,让他们看看我是怎样战胜恶狼的,毫无疑问杰米会在死狼面前瑟瑟发抖,然后乖乖的交出王位,我的爱妃也会重新回到我的怀抱,我问心无愧的可以重享我鹿王的荣华富贵。哈克陶醉了!这时突然一个褐*物体从地上蹦起来扑向哈克的脖颈,咬住了他的喉管,立时热血飞溅而出,哈克浑身瘫软,与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冷却了……

故事结束了,哈克伟大的形象却如此鲜活的植入我们每一个人心中,赶紧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以作对哈克的崇敬与纪念吧。


老鹿王哈克初二读后感6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每当我翻开那本书时,我再一次闯入了动物世界,《老鹿王哈克》读后感。那里的动物也有感情,种种事情描写的淋漓尽致,耐人寻味,让我流连忘返。

这不是一本专写一件事的书,而是各种动物的故事联合在一起的书。但让我最难以忘怀、最为之打动的还数是《老鹿王哈克》这一篇故事。

哈克原本可以打败杰米,让自己可以享用最可口的草;最清的水;最高的权利和最美的艾莉。但它放弃了这一切的一切,为的就是它的鹿国*,它用自己的生命来杀死了老狼,而杰米却是第一个跑的,它用实力告诉了它的子民它是最棒的!读到这,我的泪花差一点喷了出来。

此时此刻,我心里真的挺佩服哈克的,因为人都不大可能用生命来换取朋友的命。何况哈克的子民都是没有感情的,不值得他这么做,所以我很佩服它。没想到,动物也有和人类一样的感情。读完这本书,我最受感触的就是动物也有属于自己的感情,而这种感情通常是比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更加坚硬!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7

翻开《老鹿王哈克》,仿佛走进了动物世界,让我流连忘返,沉醉在书的海洋。其中,作者用第二人称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只凶残、狡诈的老狼一直把鹿群当作它的屠宰场、它的粮仓!它使哈克统率的鹿群数量锐减,使心高气傲的哈克内心受到侮辱。当那只如黑*幽灵般的老狼再一次出现的时候,哈克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为了鹿群,一定要把老狼除掉!面对老狼,它没有懦弱,也没有逃避,眼神中流露出的一种坚定和信念。经过几番内心的挣扎,它终于把鹿懦弱的天*甩到脑后,并果断地同老狼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它为鹿群消除了一个隐患、驱散了笼罩在鹿群上空的恐怖*云。而哈克呢?它实现了自己的崇高理想,成为了一只光荣、自豪的鹿。

我十分赞赏哈克在困难和危险面前的勇敢,不软弱、不逃避和它身上的那种为了集体荣誉,而放弃自身利益的高尚的品德。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像哈克一样在困难和危险面前不软弱、不逃避的英雄。谭千秋,一个家喻户晓的英雄,当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时,他正领着同学在教室里上课,突然地震了,他赶紧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正往下掉的铁板。当人们从废墟里将他们救出来的时候,谭老师被铁板压得血肉模糊,四个同学得救了。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和他们相比,我感到了深深的自责,自己的行为举止与他们截然相反,差距甚大。我是家里的独生子,什么东西都自己一个人去享受,从不和他人分享。有什么好东西,我都不愿意和别人共享,还总想将别人的一份也给自己,不愿意分给别人一点点,自私自利。

他们是我的楷模,我的榜样!他们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才是我为之感动的,这种精神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有关老鹿王哈克的读后感8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接下来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老鹿王哈克的读后感,欢迎大家的借鉴阅读!

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每当我翻开那本书时,我再一次闯入了动物世界,《老鹿王哈克》读后感。那里的动物也有感情,种种事情描写的淋漓尽致,耐人寻味,让我流连忘返。

这不是一本专写一件事的书,而是各种动物的故事联合在一起的书。但让我最难以忘怀、最为之打动的还数是《老鹿王哈克》这一篇故事。

哈克原本可以打败杰米,让自己可以享用最可口的草;最清的水;最高的权利和最美的艾莉。但它放弃了这一切的一切,为的就是它的鹿国*,它用自己的生命来杀死了老狼,而杰米却是第一个跑的,它用实力告诉了它的子民它是最棒的!读到这,我的泪花差一点喷了出来。

此时此刻,我心里真的挺佩服哈克的,因为人都不大可能用生命来换取朋友的命。何况哈克的子民都是没有感情的,不值得他这么做,所以我很佩服它。没想到,动物也有和人类一样的感情。读完这本书,我最受感触的就是动物也有属于自己的感情,而这种感情通常是比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更加坚硬!


关于老鹿王哈克的读后感9

我今天读了沈石溪写的十二本动物小说之一的《老鹿王哈克》,书中的故事离奇、可歌可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写了一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故事呢?哈哈,不要着急,听我慢慢道来,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

哈克当了八年的王者了,它的肌肉己慢慢松散,牙齿也不太好用了,一头老狼又把这群鹿视为囊中之物,每隔十天半个月便来叼走一头鹿,有时是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有时是一头垂暮之年的老鹿,再有时是一头刚刚分娩的母鹿。几个月过去了,在狼口中丧生的己有十四头鹿了!恰恰在这个时候,一头刚成年的公鹿来向哈克挑战,这头公鹿是谁呢?原来是它——杰米,杰米一定是看哈克的肌肉已经松散了,牙齿也不太行了,才向它挑战的,不然,杰米是不会轻易向哈克挑战的。因为哈克有一手绝招,那就是战斗中让对方不知不觉地抬高鹿角,然后出其不意,刺瞎对方的眼睛。哈克当上鹿王的这八年,己有过二次这样的挑战,第一次是叫森森的骚公鹿,被刺瞎了眼后自坠山崖而死;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成了独眼龙。杰米先发制人,低着头向哈克冲来,它敏捷地躲开了,杰米刺了个空,但哈克毕竟老了,动作不灵活了,有几次躲闪时慢了几秒,下颊被杰米刺破了,鲜血滴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几颗草,但杰米的鹿角也己不知不觉的慢慢抬了起来……“是时候了”,哈克想。于是它猛地一低头,向杰米冲去。可当它的鹿角己刺到杰米的眼睑时,它退缩了,因为哈克想:我己十五岁了,就要死去,而杰米年轻力壮,一定能把鹿群管好。于是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便断然放弃了王位……可鹿群偏偏不领情,当杰米成了鹿王后,其它鹿都一骨脑儿的围着它转,而没有一头鹿来理哈克,好象它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头草鹿似的,哈克觉得生不如死,就和老狼同归于尽,也算是为鹿群积福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里五味杂陈,象打翻了五个调料瓶似的。我想:哈克可真勇敢呀,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做了这么大的牺牲,是多么值得鹿群尊重,可是,唉!鹿终归是鹿,终归是低等动物,不象我们人会眷念旧情,它们也不想想,哈克为了什么才放弃到手的王位?还不是为了你们整个鹿群的安危着想,要不然它还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如果我是一头鹿的话,我会打心底儿感激哈克,一定不会不理它,不会瞧不起它,我还会象对待鹿王一样对待哈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