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概述
本协议书旨在明确大学助学担保借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借款人顺利完成学业。协议书共分为六篇,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借款需求进行详细规定。
二、借款对象及条件
借款对象为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借款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4. 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借款金额及期限
借款金额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确定,最高不超过学费和生活费之和。借款期限一般为6年,具体期限由借款人和担保人协商确定。
四、还款方式及利率
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具体还款计划由借款人和担保人共同制定。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并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五、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需承担以下责任:
1. 对借款人的还款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按时还款;
2. 如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担保人需在规定期限内代为偿还;
3. 如借款人发生违约行为,担保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 借款人如未按时还款,需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 借款人如发生违约行为,担保人有权解除担保关系,并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借款人如故意隐瞒或伪造信息,导致借款无法正常进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协议解除及终止
1. 协议解除:在借款人完成学业并偿还全部借款后,协议自动解除;
2. 协议终止:如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协议约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除协议。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 本协议一式六份,借款人、担保人、学校各执一份,其余三份由借款人所在地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备案;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特此声明,本协议书为大学助学担保借款协议书汇总,旨在为高考考生和家长提供参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请以具体协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