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诉状(一)

上诉人:陈相刚,男,汉族,xxxx

房屋租赁起诉状(精选7篇)

被上诉人:平顶山市陆顺商贸有限公司,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经理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新华区*法院(2014)新民初字第154号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12年6月6日签订的<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二期协议>无效;

二、撤销一审法院判决第三项,改判被上诉人双倍返还上诉人房屋租赁定金40000元、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损失900000元;

三、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没有对上诉人的反诉请求第一项及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第一项进行确认是错误的。

一审中,被上诉人诉求第一项为[判令原、被告解除合同关系",上诉人反诉请求第一项为[确认原被告租赁协议无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均对合同的效力问题提出了请求,这也是一审庭审的争议焦点,故一审法院理应在判决时进行确认,而一审判决却故意回避该核心问题,这是明显违法的!

二、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城二期协议书书>为有效协议,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该协议应为无效协议。

1、一审判决第一项要求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实际上已认可该协议为无效协议。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而占有使用费也只能在合同无效时才会产生。

2、2012年6月6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城二期协议书书>一份。后上诉人依约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期间,上诉人发现陆顺建材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被上诉人是否取得上述证件就是本案的关键,2014年5月26日,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出具*显示,陆顺建材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一审判决中,法院仅以[陆顺公司和陈相刚于2012年6月6日所签订的<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城二期协议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情况下签订的,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规定,为有效协议"。本案中依照现有证据,被上诉人并未取得上述证件,故其与上诉人签订的上述协议,因明显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应属无效协议。

三、协议无效,被上诉人应双倍返还上诉人房屋租赁定金40000元。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协议签订后,上诉人向被上诉人交纳了定金两万元。被上诉人作为房屋的出租人,没有尽到法定和约定义务,陆顺建材城迄今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消防机构安全检查,且<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规划、人防、消防、质检、供水、供电、供气等专项验收后,验收手续齐全后报市建委备案,须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陆顺建材城在不具备上述出租条件情形下,却依然违法出租,明显违反了该法律规定,故其应双倍返还上诉人房屋租赁定金40000元。

四、因协议无效,上诉人应赔偿被上诉人损失共计900000元。

上诉人曾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期间共投入装修费用9000000元。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法院按照合同法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其中第九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符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符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另,<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诉人依约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因被上诉人所建房证件不全,具有重大过错,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故被上诉人应赔偿上诉人的全部经济损失900000元。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恳请二审法院能认真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纠正一审错判,做出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公平、公正裁判!

此致

平顶山市中级*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房屋租赁起诉状(二)

上诉人:付##,男,1980年3月生,汉族,江西省上饶市人,

住址:上饶市上饶县董########廊下23号

委托代理人:颜开光,同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326890135

被上诉人:彭##,男,1971年1月生,汉族

现住:东莞市企石镇东####左侧

上诉人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莞市第一*法院(2009)东一法民一初字第5476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判决撤消原审判项二、三、

二、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鉴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租赁合同并未成立。被上诉人所预收之10000元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但,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房屋一个月,并要求支付租金损失5000元,没有依据,现分述之:

一、被上诉人无权就案涉房屋向上诉人主张权利。

1、案涉房屋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消防许可证,不能用于经营(出租)行为。

2、被上诉人没有房屋产权*,不能*其权利主体资格。

二、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房屋一个月,与事实不符。

原审法院认为:从20**年12月中旬,到双方2009年1月12日因争吵报案*机关介入,[视为原告(上诉人)已实际使用了房屋"、[推断该期间为一个月"没有依据。上诉人并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被上诉人在原审<民事反诉状>中也自认:

1、20**年12月上旬案涉房屋装修后(实际并未完全装修好如楼梯扶手、各室内灶台均未搞好,不适于出租使用),双方还在就租赁合同条款进行磋商中,双方[发生多次争吵"因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上诉人已明确提出了不租案涉房屋要求,并要求返还10000元已付现金。因此,在合同磋商中,案涉房屋没有出租出去,这是被上诉人理应承担的合理风险,该风险当然不能由上诉人来承担。

2、[反诉原告(注:被上诉人)多次电话通知反诉被告(注:上诉人)签订租房合同"之所以[多次"、[电话通知"也足以说明上诉人并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因上诉人住常平而非案涉房屋所在之企石镇)。

三、派出所<*>不能*被上诉人已交房给上诉人[实际使用"。

1、原告出示之派出所<*>,只能*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协议不成,发生争吵及出警之事实。对发生争吵之具体原因,也即双方民事争议的具体内容并没有认定之法定职权(是法院的职权)。况且,<*>本身关于上诉人所交10000元是[押金"与事实不符并为讼争双方及原审法院所不确认。

2、<*>所*的被上诉人已于20**年12月上旬交案涉房屋钥匙给上诉人的事实并不为上诉人所确认,又没有相关证据在案佐证,不能作为定案(交钥匙事实)的依据,否则,派出所的<*>就代替法院对民事诉讼事实的认定了。行*如能架空国家司法权,司法*的宪法原则就无从谈起了。

四、案涉房屋已打出招租广告的事实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上诉人[实际使用"了。

因上诉人并没有实际使用案涉房屋,也从未在房屋住过,广告是被上诉人打出的。上诉人虽未反对,但因分歧太大但已明确告知被上诉人不租房了。

五、被上诉人并没有租金损失。

案涉房屋有一个月没有租出去,是因房屋未装修好,当然也没有房产证、规划许可证及消防许可证所以不适租。退一步讲,就算案涉房屋适租而未租出,那也是正常的商业风险,是业主理应承受的损失。

此致

东莞市第一*法院

上诉人:

房屋租赁起诉状(三)

原告:长沙市岳麓区某某某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某某路某某某号电话:0731235****

法定代表人:刘国某,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告:湖南某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币柒拾万贰仟零肆拾捌元整(702048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1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同时约定,被告在每学年度开学以后一个月内一次*将公寓租金划拨给原告。然而,在20**20**学年度开学以后,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直到**年12月17日才分两次付清租金,被告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2

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最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被告:张××,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09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7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07年2月5日至2011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07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

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约支付租金给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法院

具状人:

2009年6月25日

篇二:房屋租赁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 xx,男,23岁,汉族,*:371xxxxxx地址:xx路xx

号,电话:1562788xxxx

被告: xx,男,xx岁,汉族,省份证:3728xxxxx,地址:xx路

xx号 电话:15899xxxxx

诉讼请求:1:被告返还原告的房屋保证金1000元。

2:被告返还原告自2012年xx月31日始剩余3个月

20天的房屋预付款xxx元。

3:被告承担整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xx号楼x单元xx室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一次*收取原告6个月房租4200元和保证金1000元,共计5200元。(见证据1。2)

原告因工作原因不能继续承租此房,原告2012年一月份开始多次联系被告商议退房事宜,被告多次推拖,直到2012年1月31日才同意见面,2012年1月31日被告强行收回原告所有房屋钥匙,并且把原告赶出门外,把(来自:xielw 写 论文网: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门反锁将钥匙带走(见证据3)。原告与被告协商要回钥匙继续租住或退还剩余部分房款和押金,被告坚持不再返还原告钥匙,不再让原告继续租住,不退还任何预付款和押金。被告违

反了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中的第五条和第六条,详情条款见证据1。

被告在原告合法有效租住期内收走钥匙,强行更改原告的合法租住期限使原告无法继续居住,并且不再退还任何房款和押金,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贵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房屋租赁合同一份。2。房屋押金收据和房租费收据各一份。3。录音

此致 xx市xx区*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 份

起诉人: xx

2012 年5月 16 日

篇三:房屋租赁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xxx,男, 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xx市xx县xx镇xx号。

委托代理人:黄新德,上海卓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男, 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西省xx市xx县xx镇xx号。

诉讼请求:

1、终止原告、被告之间<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搬离上海市xx路xx号门面房。

2、判令被告支付支付违约金2900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10月9日,原告将上海市xx路xx号门面房租给被告使用,当时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每月租金*币2900元。支付方式: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第9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月20日,原告发现被告将系争房屋租给第三人,原告立即通

知被告不得转租,但被告不予理睬。第三人从事广告印刷制作,油墨味很浓,且经常销毁废旧油墨,纸张,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经营安全。

原告多次通过电话、口头等形式通知被告,并要求被告将所有物品搬走,但被告无视原告的解除协议决定,仍然不愿意交出店面钥匙,拒绝搬走。原告无奈,只得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闸北区*法院

具状人: 2016年1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文3

原告:淄博市***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职务:主任

住址:***

被告:***第二钢窗厂

负责人:***职务:厂长

住址:***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286054.75元,违约金38137.5元,以上共计324192.25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99年6月30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1999年1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0日止,租赁费为每年76275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2000年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2001年和2002年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计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50%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38137.5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76275元的50%计38137.5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1、租赁合同1份

此致

****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200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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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4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被告:张××,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09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7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07年2月5日至2011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07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市*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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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5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杭州源通光大环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

法定代表人:朱经德,公司总经理。

被告:杭州育福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一层、二层。

法定代表人:卫兵强,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二、判令被告立即腾退租赁房屋;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金126977。74。9元(第一年租金56115。12元、第二年租金70862。62元,暂计至2013年7月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利息5417。44元(第一年租金利息4346元、第二年租金利息1071。44元,暂计至2013年7月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

四、判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64493。41元(每日按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二计算,暂计至2013年7月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2年4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1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止";[年租金为251115。12元,第三年起租金递增10%,第五年后每两年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租金,租金的增减幅度在10%以内、协商解决";[租金为一年一付,且先付后用。首期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

*付清,以后提前半个月支付";[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每日按双倍日租金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若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并且时间已超过30天的,原告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经原告方多次催讨,至今共支付租金195000元,即第一年的租金尚有56115。12元未支付,第二年的租金分文未付。就被告的拖欠租金事宜,原告已分别在2013年4月10日、5月31日和6月27日书面发出了催讨函和律师函,但均催讨无果。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向原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杭州市余杭区*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租赁钢管合同起诉状6

租赁钢管合同起诉状,是起诉状的一种,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献上,欢迎大家借鉴!

原告XXX,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XXX,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XXX,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币156,000元;

四、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币55,836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3‰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币12,000元(暂计至2008年4月20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房屋之日);

六、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使用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和燃气等费用(暂计)*币60,676.68元(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所占用房屋之日);

七、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币2,290.86元(2008年01月至03月的费用,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占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7年4月20日,被告因(饭店)店铺经营需要而与原告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松江区XXX镇XXX北路XXX号、XXY号和XXZ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被告毛XXX、叶XXX.该房屋的租期为2007年4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其中,2007年4月20日至2007年5月31日为免租期。该房屋月租金为*币36,000元(叁万陆仟圆整),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变。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8、11、2、5月份的20日前。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逾期一日,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部分的3‰支付违约金。此外,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合同签订后,被告在租赁期内未按期支付租金和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经原告多次催讨后,被告仍未支付上述费用。因此,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于2008年4月09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法院


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7

导语:根据诉讼的*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怎么写?下面小编为您推荐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范文,欢迎阅读!

原告XXX,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XXX,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XXX,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币156,000元;

四、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币55,836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3‰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币12,000元(暂计至2008年4月20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房屋之日);

六、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使用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和燃气等费用(暂计)*币60,676.68元(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所占用房屋之日);

七、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币2,290.86元(2008年01月至03月的费用,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占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7年4月20日,被告因(饭店)店铺经营需要而与原告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松江区XXX镇XXX北路XXX号、XXY号和XXZ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被告毛XXX、叶XXX。该房屋的租期为2007年4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其中,2007年4月20日至2007年5月31日为免租期。该房屋月租金为*币36,000元(叁万陆仟圆整),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变。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8、11、2、5月份的20日前。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逾期一日,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部分的3‰支付违约金。此外,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