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通法规宣传标语
三交通法规宣传标语
三交通法规宣传标语
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3、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进社会文明建设进程
4、让<道路交通安全法>走进千家万户
5、宣传<中华*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树立现代交通文明意识
6、 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人人有责7、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8、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
法>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9、坚持以人为本,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10、<道路交通安全法>体现了交通参与
人的权利和义务1
1、<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法律保障1
2、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1
3、增强公民守法意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1
4、倡导科学管理道路交通1
5、提高交通警察素质,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1
6、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您的生命之友17、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走路有保障18、交通参与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19、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20、以人为本,关爱生命2
1、铭记法规,善待生命2
2、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2
3、享受通行权利,应尽安全义务2
4、依法管理,方便群众2
5、维护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公民2
6、 遵守交通法,安全你我他27、道路交通安全法,伴您平安万里行28、守法才能平安,平安才能回家29、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公民通行权益30、*交通违法行为,树立交通文明意识3
1、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轨道3
2、车辆行驶,右侧通行3
3、遵章守法,各行其道3
4、行人要走人行道3
5、行人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3
6、 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37、驾驶人、乘车人请按规定系安全带38、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及时*39、不讲卫生要生病,不讲安全要送命40、运输单位有消除机动车安全隐患的责任4
1、违法超载的重罚,酒后驾车害人害己4
2、拼装车、报废车实行强制报废4
3、肇事逃逸将终生禁止驾车4
4、良*苦口利于病,交通法规利于行4
5、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4
6、 彼此让一让,安全有保障47、严是爱,松是害,发生事故祸三代48、要想效益好,安全最重要49、让与争一闪念,生与死一瞬间50、穿马路越护栏,不守法是隐患50、车好、路好,安全最好5
1、车可修复,人无来生5
2、法规在心中,平安在手中5
3、人行道车莫占,车行道人莫穿5
4、[让"出平安,[抢"出祸端5
5、你让我让,路路通畅5
6、 一人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57、树立交通文明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58、各行其道,安全可靠59、让出海阔天空,抢出飞来横祸60、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6
1、但愿人长久,一路共平安6
2、离交通安全法近,距交通事故远6
3、没有红灯停,哪来绿灯行6
4、肇事逃逸犯法,缉拿归案重罚6
5、心存侥幸,必遭不幸6
6、 法规记心中,三思而后行67、占道摆摊设点,妨碍交通安全
68、守法的人以教训换流血,违法的人以流血换教训69、超速行驶
是抢占死亡线70、交通安全伴您奔小康
海盐交通法规宣传标语2
交通法规要遵守,安全警钟需常鸣
遵章守规连你我,道路畅通有保障
遵守交规得平安,道路畅通保安全
遵章守纪是根本,确保安全靠自身
交通法规在心中,交通安全在手中
宣传交通法规,提高交通文明意识
安全与遵章同在,事故与违规相随
见了违章严批评,道是无情却有情
离交通法规愈近,距交通事故愈远
良*苦口利于病,交通规则利于行
交通法规记心中,安全就能伴一生
出行时,切记系上交通法规这条安全带
交通法规关系着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
增强交通法制观念,遵守交通行为规范
防事故求得平安在,遵规章换得幸福来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做首都文明市民
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加强管理为*群众,严格执法保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信号遵守交通标志遵守交通标线
违规是交通事故的祸根,侥幸是交通事故的隐患
各行其道,安全畅通
铭记交规,珍爱生命
遵守交通法规是美德!
交通法规是您生命之友!
人人不违章,安全有保障
讲交通公德,守交通法规
人人守法规,方便你我他
要遵守交规,不要乱行乱停
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
告别交通违章,建设交通文明
恪守交规,法律为您生命护航
谢谢您,把交通法规放在心上
遵守交通法规,是对您自己负责
纠正您一次违章,送给您一片关爱
海盐交通法规宣传标语.doc3
海盐交通法规宣传标语
*部139号令宣传标语 新交通法规2016全文 交通法规新规定
2016 交通法规第四十三条 篇一:海盐工伤保险宣传资料2015。1。9 海盐县工伤保险宣传资料2015 1、什么是工伤, 答: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或由
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职业病。 2、什么是工伤保险, 答: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
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
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者其遗属能够
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这种物质补偿一般以现金的形
式体现。 3、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答:中华*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
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 中华*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权利。 4、工伤保险的如何缴费, 答: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根据县*制定的征缴标准缴费,职工个
人不缴费。 5、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
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
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6、哪些情形可以视同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
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
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
*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7、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8、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障科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
长。 若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
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
担。 9、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
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
职工伤害程度的等基本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材
料; (三)医疗诊断*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
鉴定书); (四)其它相关材料。 10、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有哪些, 答: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
力的,应当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此外,以下情况
也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超过一定时限的、旧伤复发的、
工亡职工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抚恤待遇的、工伤职工安装辅
助器具的等。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十个伤残等
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和生活自理障碍(三个等级)。 11、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答: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2、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发生工伤以后的就医有何规定, 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行工伤保险[三个目录"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和[工伤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制度,即发生工伤事故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治疗
中必须执行工伤保险[三个目录"。住院治疗的必须凭*复印件
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住院介绍信,转外住院需办转院手续。 13、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答: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
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同意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
动能力鉴定费;一次*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费;(鉴定后的)生活护理费;一次*医疗补
助金;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4、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有:治疗工伤期间的*福利;停工留
薪期内的护理费;五、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次*
伤残就业补助金。 15、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由谁支付工伤待
遇, 答:由该职工所在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6、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如何享受,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或者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
伤发生时尚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应当按
月享受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
可以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要求一次*领取工伤待遇。
18、工伤保险费用如何报销, 医疗终结并伤残等级鉴定后,由单位向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申请享
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且填报<海盐县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需提
供以下资料: (1) *复印件或户籍*; (2) 就诊医院病历原
件; (3) *原件; (4) 住院需提供住院费用汇总清单。没有电脑计费的医院需提供医
嘱复印件(加盖公章), 并请医院详列*品和诊疗项目收费单价及明细; (5) 出院小结; (6) <海盐县企业职工工伤医疗转院申报表>和转院介绍回执; (7)
<海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嘉兴市职工因工
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表>各一份; (8) 若是交通事故或第三责任事故,需提供交通交警大队出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 事故损害赔偿调节书>或司法部门的判决(调解)书。 (9) 市域范围外就医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原件,途中所需
住宿费*原件。
19、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申领, 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
助器具费,下同)。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 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
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工伤医
疗补助金申领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申领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申
请书(工伤职工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工伤职工*
复印件; (3) 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4) 工伤伤残鉴定书复印件;
(5) 劳动合同解除函; (6) 工伤职工银行账号复印件; (7) 劳动合同复印件。 办理日期:每月120号 咨询电话:12333篇二:海盐城乡公交车时
刻表
篇三:海盐县*局交警大队主要测速道路点 海盐县*局交警大队主要测速道路点(段)公告 为增强交通管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效能,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海盐县*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告主要测
速道路点(段),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机动车
超速违法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海盐县*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2年1月16日 附:主要测速道路点(段)一览表
固定测速道路点(段)一览表
移动测速点段
篇四:2013年海盐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宣传手册 海盐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 2013
宣
传 手 册 根据嘉政办发[2012]163号<关于做好全市2013年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
况,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如下: 一、2013年参保对象的
范围及有关事项 1。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 (含中小学生) 。 2。本地户籍的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的城镇居民(含中小学
生)。 3。非本地户籍,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由*资助的医疗保障制度的持有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新居民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新版)
的新居民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4。 大、中专学生没有参加异地*举办的医疗保障制度的,按户口
所在地参保。 5(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对象(含中小学生)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参
加,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区(村)办理参保手续。凡已参
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不得再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6(本地户口在外地就业、就学并已参加当地*举办的医疗保障制
度的,不再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7(新居民办理本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手续时需提交未参加户籍
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由*资助的医疗
保障制度的*。 8(根据盐卫[2011]60号文件规定发现重复参保的城乡居民,经核实
立即停止享受合作医疗政策待遇,个人缴纳的参保费用不再退还。 9(各镇(街道)的城乡居民个人出资缴纳截止时间至2012年12月
25日,请在截止日前携带*与户口簿到所在社区(村)自愿缴
费,办理参保手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再办理退
保手续。 10。中途参保政策仍按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盐合医办[2009]3
号文件执行。 二、2013年人均筹资标准和相关政策 2013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总额为610元。 1。本地户籍的
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个人出资210元,各级财政补助400元。 2。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新居民其个人出资标准与本地居民
相同,其余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税前列支;持有<浙江省居住
证>(新版)的新居民本人及在海盐就读的中小学生子女,其个人
出资和财政补助标准与参保地户籍城乡居民相同,新居民参保到居
住地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 3。 持有效<海盐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户、持有效
<五保供养证书>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及持有效<优
待证>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在乡110级残疾*人、三属、在乡复
员*人、带病回乡退伍*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属参保对象的必
须全部参加,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镇(街道)财政负责解决。对持
有<中华*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
负责解决。
实行小病在社区、大病转诊、分级医疗制度。县外住院必须提供本
县县级医院转院*或就诊治疗医院急诊*,无转院*或就诊
医院急诊*的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参保居民每次住院按不同医疗机构扣除起付线后再予以报销,符合
转诊规定并在24小时内转诊可视作一次*住院,按就诊医院最高起
报线标准扣除。 凡本县参合人员到县外非本县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住院费
用,出具当地*办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证
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合医办办理补偿手续,住院费用起
付线为2500元,按列报费用的50%报销。 参保居民在本年度内住院最高累计补偿金额为15万元。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的参保居民实行合作医疗定额补助
300元,同时按盐卫[2010]115号规定享受每人500元补助。对因妊
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因素发生的住院医*费纳入住院补偿范
围。已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补偿的,不再享受补偿。 四、重大疾病住院补偿的相关规定 1。儿童白血病、先天*心脏病含所有病种分型,其中先天*心脏病
实行按病种总额限价。儿童两病患儿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费
用报销为合作医疗支付75%,民政救助资金支付20%,其中儿童白
血病住院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 2(终末期肾病、重*精神病、宫颈癌、乳腺癌、耐多*肺结核、艾
滋病机会*感染住院医*费补偿标准:嘉兴市内县级及县级以上定
点医疗机构按政策范围内医*费用补偿80%;嘉兴市外定点医疗机
构按政策范围内医* 费用补偿60%。 3(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粒细胞白血病、急
*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
疾病,在本县县级定点医院治疗按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费用补偿
80%。 4。 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在其它医院就治按大病住院相关政策办理。民
政救助资金按盐政办发[2012]131号文件执行。 五、普通门诊医*费报销范围和办法 普通门诊报销范围仅于本县定点医疗机构所支付的医*费用,实行
刷卡即时报销。 报销标准限定每天就诊处方*费金额为:县级医疗单位不超过100
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超过80元;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超过60
元。具体报销标准:县级医疗单位按列报费用15%报销,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站)按40%报 销;针灸、草*等中医*列报服务项目报销标准:县级医疗单位按
20%报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48%报销,本年度内普通门
诊报销累计最高补偿为800元。 六、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相关规定
1。恶*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血透、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
碍*贫血、血友病、系统*红斑狼疮、重*精神病、儿童孤独症、
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国家免费抗结核病*物治疗除外)、艾滋病机
会感染(国家规定的免费抗病毒治疗除外)等10种特殊病种治疗,
指定目录内的门诊费用在定点医院治疗按住院补偿办法补偿,全年
特殊门诊费用视作一次*住院。 2。确诊为苯**尿症的10岁以内患儿仍按原有关政策执行。 七、其它补偿报销的相关规定 1(提高一般诊疗费门诊诊查费报销比例,即合作医疗报销70%,个
人自负30%。 2(县内联网医院实行即时结算,未即时结算的必须凭村(社区)委
会*、医院*报销。 3(意外伤害不实行刷卡即时结算,无赔付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必须
凭医*费用原件到所在镇(街道)合医办办理补偿手续。 4(参保人在嘉兴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市妇保院和市中医院住院
费用即时结算须凭患者合作医疗卡、*和转院证。 5(县外住院未即时结算的参保居民在出院之日起二个月内持合作医
疗卡、*、病历、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住院发
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所在镇(街道)合医办办理补偿手续。 八、
合作医疗不予补偿项目 1。诊疗类:挂号费、非医保类*品与治疗项目、优先优价费、专家
挂号费等;各种体检费、预防服*费、接种费;家庭病房费、整容
美容 (如腋臭手术、镶牙、牙裂正畸术)、健美、减(增)肥、计划生
育、健康体检、近(远、斜)视眼矫形术、不育(孕)症、*功能障碍、
*病等的检 查与治疗费;院外会诊费、住院期间加收的其它各类商业保险费、
出国境期间(含港、澳、台)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器官移植的器
官源、镇痛泵、白蛋白、球蛋白、输血费等; 2。服务类:空调费、伙食费(含*膳)、陪客费、差旅费、护工费、洗
理费、煎*费、一次*生活用品、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会
诊费及会诊交通费、文娱活动费、书刊报纸费以及其它特需医疗、
生活服务费用; 3。违法犯罪、打架斗殴、家养动物致伤、酗酒、服毒、自杀、自
残、吸毒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
意外等其他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医*费; 4。突发公共事件和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造成伤害所发生
的医*费; 5。海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其它规定的不予补偿
的费用。 九、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本县]: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口腔医院、沈荡医
院、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及各镇(街道)承担公共卫生职能
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嘉兴市]:嘉兴市一院、二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浙江省荣*
医院、武警浙江省总队医院、嘉兴康慈医院、新安*医院;平湖
市*医院、二院、中医院、妇保所;海宁市*医院、中医院、
妇保院、四院、海宁二院;嘉善县*医院、中医院、妇保所;桐
乡市*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王店*医院、南湖区中心医院
东部。 [浙江省]:浙大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妇产科医院、邵逸夫
医院),浙江省*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浙江省儿童医院、浙江省中医院、***第117医院;杭
州市第六*医院、富阳市中医骨伤科医院、湖州市第三*医
院。 [上海市]:上海市第一医院、第六医院、第九医院,
上海市华东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复
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妇产科医院、中山医院、华山医
院、肿瘤医院、儿科医院、金山医院),武警上海总队医院、上海
交大附属(瑞金医院、新华医院、海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
公室 县咨询举报电话: 86024375 镇(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电话: 仁济医院),二*大附属(长
征医院、长海医院、东方肝胆医院),*第八五医院、*
第四五五医院;上海市胸科医院。 儿童两病定点医院: ?儿童先天*心脏病:浙大附属第二医院、浙
大附属儿童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上海交大附属儿童医院(上
海市儿童医院)、嘉兴一院、二院;?儿童白血病:浙大附属第二
医院、浙大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上
海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儿科医院、嘉兴一院、二院、海盐县人
民医院、嘉善第一*医院、平湖第一*医院、海宁市*医
院、桐乡市第一*医院。 定点医疗机构的协作医院不属于本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范
围
十、对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法律条款和
有关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武原街道: 86023153
沈荡镇: 86723672 百步镇: 86776663 于城镇: 86459610 西塘桥街道: 86800871 元通街道: 86885026 秦山街道: 86404183 通元镇: 86616583 澉浦镇: 86565233 小标语:*扶持 个人出资 投资健康 参加合作医疗 感受*关怀 预防疾病篇五:海盐公交线路 海盐客运中心将于2012年12月18日起试运行,自该日起,海盐始
发的各城乡公交班车都将迁至海盐新客运中心发车,城市公交也作
相应调整。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客运中心启用后,城市、城乡各
公交线路走向调整如下: 一、城市公交 1路线,起点:客运中心,终点:检测站。行驶线路和站点:出海
路(客运中心、常和景苑、*医院北、*医院)?中兴路(人
民医院东)?盐湖西路(武原中学北、交通局、老年公寓、河滨小
区、金汇名仕)?新桥路(众安花苑、住建局、核电会堂、恒隆广
场、绮园景区、凉亭桥、嘉州海岸、*中心、庆丰牌楼、电信大
楼、交警大队、行知小学、盐北路、桑德兰路、车辆检测站)。 2路线,起点:海盐中学(西),终点:君原村。行驶线路和站
点:秦山大道(海盐中学西)?新桥南路(众安花苑、住建局、核
电会堂)?朝阳路(秦山大厦、虹桥新村、农贸市场、秀水路、天
宁寺、百尺桥)?百尺南路(新天地广场、城西花坛)?城北路
(天宁小学、教工路)?环城北路(三角子路)?枣园西路(商贸
学校、信用联社)?百尺北路(三毛乐园、宜家花城、海盐汽贸
城、元济中学、古荡佳苑、港龙装饰城、君原村)。 3路线,起点:金汇名仕,终点:大曲。行驶线路和站点:盐湖路
(金汇名仕、海盐中学)?新桥南路(众安花苑)?河滨路?秦山
路(老汽车站、梅园路)?勤俭路(方池路、蒋家桥、农贸市场、
财富广场、金涌花苑)?长安路(华信花苑、妇保院、县*、邮
电新村、私营小区)?海兴路(海兴路长安路口、元济中学、城西
路、新兴路、小曲、大曲)。 4路线,起点:客运中心,终点:海景苑。行驶线路和站点:出海
路(客运中心、常和景苑、*医院北、*医院)?中兴路(人
民医院东)?盐湖西路(武原中学北、交通局、老年公寓)?勤俭
路(河滨小区、核电南苑、苏宁电器、方池路、蒋家桥)?朝阳路(农贸市场、虹桥新村、秦山大厦)?新桥路(绮园景区、凉亭桥)?城北路(长邮路、谢家路、博才中学)?城东路(海盐二中、海景苑)。
5路线,起点:客运中心,终点:浅水湾。行驶线路和站点:出海路(客运中心)?联翔路?盐湖西路(长沙站)?曲秀路(*医院西)?出海路(*医院北、*医院)?中兴路(常秀景苑)?河南路(常绿景苑)?百尺路?河滨路(常绿桥、玉带桥)?秀水路(万禄幼儿园)?朝阳路?勤俭路(农贸市场、财富广场、金涌花苑)?长安路(华信花苑、妇保院、县*、邮电新村、私营小区、盈都海棠湾、水云庄园、科技局)?盐北路(科技创业园、浅水湾)。
6路线,起点:*医院,终点:小曲景苑。行驶线路和站点:出海路(*医院)?中兴路(*医院东)?盐湖西路(武原中学)?百尺路(金域蓝湾)?河滨路(常绿桥、玉带桥、城南桥、众安桥)?新桥路(住建局、核电会堂、恒隆广场)?海滨路(假日酒店、海滨公园)?城东路(城东路口、海风苑、海盐二中)?枣园路(新城花苑、海盐大剧院、武原街道办事处、中保财险公司、信用联社、职业中学)?城西路(县委党校、宜家花城西) ?海兴路(新兴路、小曲)?小曲路?海丰路(小曲景苑)。
7路线,起点:客运中心,终点:明珠苑。行驶线路和站点:出海路(客运中心)?联翔路?盐湖西路(长沙站)?曲秀路(*医院西)?出海路(*医院北、*医院、实验小学西区、金域蓝湾)?百尺路(建新小区、新天地广场、城西花坛、港航处、三毛乐园、宜家花城、海盐汽贸城)?海兴路(元济中学、海兴路长安路口、县*局、交警大队、明珠苑)。
23路线,起点:金汇名仕,终点:大曲。行驶线路和站点:盐湖路(金汇名仕)?新桥南路(众安花苑、住建局、核电会堂)?朝阳路(秦山大厦、虹桥新村)?勤俭路(农贸市场、财富广场、金涌花苑)?长安路(华信花苑、妇保院、县*、邮电新村、私营小区)?海兴路(海兴路长安路口、元济中学、城西路、新兴路、小曲、大曲)。
24路线,起点:客运中心,终点:海景苑。行驶线路和站点:出海路(客运中心、常和景苑)?曲秀路(*医院西)?盐湖西路(武原中学北、交通局、老年公寓)?勤俭路(河滨小区、核电南苑、苏宁电器、方池路、蒋家桥)?朝阳路(农贸市场、虹桥新村、秦山大厦)?新桥路(绮园景区、凉亭桥)?城北路(长邮路、谢家路、博才中学)?城东路(海盐二中、海景苑)。
二、城乡公交
(一)县内城乡公交 1(海盐至南北湖东站,编号:201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出海
路,曲秀路(*医院西),盐湖路,秦山大道(海盐中学西、首
荡村、和平村、秦山中学、秦山小学),长丰路(秦山街道、卫
家),北团村,翁金线,澉浦大道,南北湖东站。 2(海盐(经澉浦)至六里,编号202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
出海路,曲秀路(*医院西),盐湖路,秦山大道(海盐中学
西、首荡村、和平村),万兴加油站,秦联,翁金线,秦山卫生院
,长丰路,秦山大道(秦山车站),大王桥,翁金线,六里堰山路
口(澉浦镇*)。 3(海盐(经永新)至六里,编号212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
出海路,曲秀路(*医院西),盐湖路,海盐中学,翁金线,秦
山卫生院,长丰路,卫家,永新村,六里开发区,南嘉线,翠屏路
,六里电信。 4(海盐(经永新)至六里,编号222(212支线) 线路走向:海盐
客运中心,出海路,曲秀路(*医院西),盐湖路,海盐中学,
翁金线,落许线(落塘村、和平村),秦山大道(金黄门、秦山中
学、秦山小学),长丰路(秦山街道、卫家),永新村,六里开发
区,南嘉线,翠屏路,六里电信。 5(海盐至南北湖北站(三湾),编号:203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
心,出海路联翔路,盐湖路,东西大道,南嘉线(通元),南北
湖北站(三湾)。 6(海盐至紫云,编号:213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出海路,联
翔路,盐湖路,东西大道,南嘉线(通元),南北湖北站(三湾)
,紫云里,海宁五丰停车场。 7(海盐至新拱村,编号223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出海路,
联翔路,盐湖路,盐湖线,南嘉线(西互通、通元),新拱村。
8(海盐至茶院,编号233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出海路,联
翔路,盐湖路,盐湖线,南嘉线(西互通、通元),磨子桥,茶院
村,金粟寺。 9(海盐至雪水港村,编号:204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出海路
,曲秀路(*医院西),盐湖路,秦山大道,落许线,官堂,马
永隆,雪水港村。 10(海盐至丰义村,编号:214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出海路
,曲秀路(*医院西),盐湖路,秦山大道,落许线,官堂,许
油车村,丰义村。 11(海盐(经道塘庙)至石泉,编号:205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
心,出海路,联翔路,盐湖路,盐湖线,于六公路,道塘庙,石
泉。 12(海盐(经良贤)至石泉,编号:215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
,出海路,联翔路,盐湖路,盐湖线,于六公路,蒋夏浜,何家村
,良贤村,张家浜桥。 13(海盐至长山河村,编号:225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出海
路,联翔路,盐湖路,盐湖线,南嘉线(西互通),东西大道,长
山河村。 14(海盐至横港,编号:206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出海路,
联翔路,盐湖线,南嘉线(海盐大道),于沈线(钱家堰桥),于城
集镇,于城车站,硖盐线(于城中学、千亩荡、超同村等),百步
,老百左线,横港。 15(海盐(经于城)至沈荡,编号:207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
,出海路(*医院北),百尺路,枣园路,城西路,海兴路,盐
于公路,于城集镇,南王公路,沈荡。 16(海盐(经齐家)至沈荡,编号:208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
,出海路(*医院北),百尺路,枣园路,城西路,海兴路,海
盐看守所,盐沈线,齐家,沈荡。
17(海盐至尤甪,编号:218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出海路
(*医院北),百尺路,海兴路,新桥北路,盐嘉线,元艳线,
齐家,新丰村,齐家水泥厂,尤甪桥。 18(海盐至五丰工业园,编号:编号:228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
心,出海路(*医院北),百尺路,枣园路,城西路,海兴路,
海盐看守所,盐沈线,齐家,恒洋热电,南王线,五丰工业园。 19(海盐至西塘桥,编号:210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出海路
(*医院北),百尺路,河滨路(常绿桥、玉带桥、城南桥、众
安桥),新桥路,东西大道,西塘桥。 (二)县际城乡公交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盐湖路,东西大道,枣园路,百尺路,
海兴路,新桥路,盐嘉线,元通,西塘桥(北),九场线,平湖南
站。 1(海盐至平湖,编号:167 2(海盐至乍浦,编号:170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盐湖路,东
西大道,枣园路,百尺路,海兴路(元济中学、长安路口、*
局、交警大队、明珠苑、迎成桥),翁金线(五团、黄家堰、六
团、中心桥、八团、场前、郑家埭、方家埭等),乍浦。 3(海盐至嘉兴北站,编号:171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盐湖路
,东西大道,枣园路,百尺路,海兴路,新桥路,盐嘉线,嘉兴汽
车北站。
4(海盐至嘉兴,编号:172 线路走向:海盐客运中心,盐湖路,盐
湖线,南嘉线(海盐大道),嘉兴汽车客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