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特设立在职研究生教育项目。现将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方向
1. 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
2. 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
3. 政治学: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中共党史等。
4. 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经济与管理等。
5. 工学: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6. 管理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等。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 在职人员,工作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潜力。
三、招生人数及学费
1. 招生人数: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2. 学费: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招生办公室。
四、招生流程
1. 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收到复试通知。
3. 复试: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4. 录取: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五、学习方式及学制
1. 学习方式:采用周末班或集中班形式,具体安排请咨询招生办公室。
2. 学制:一般为2-3年,具体学制根据各专业要求而定。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1. 毕业生需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我校研究生毕业证书。
2.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1. 招生办公室电话:xxxxxxxx
2. 招生办公室邮箱:xxxxxxxx
3. 学校网址:xxxxxxxx
我校热忱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考,共同为实现人生价值、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