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5年高考考生资格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5年贵州高考考生资格申报时间,仅供参考。

2025年贵州高考考生资格申报时间

2025年贵州高考考生资格申报时间

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资格申报功能定于2024年11月25日9:00至12月5日24:00开放,考生须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025年贵州高考考生资格申报范围

2025年高考拟申请少数民族加分、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进行申报。拟在我省正常报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需在网上填报父母基本信息。

贵州高考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贵州省户籍;

(2)户籍不在我省但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6号)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3)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

(4)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台湾省籍学生;

(5)在我省定居,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签发地为贵州省)的外国侨民。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

1.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高中类:普通高中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课程考试中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或者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课程全部达到合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贵州户籍考生在省外高中就读,返回贵州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可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报名依据。

3.中职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或非我省户籍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

4.专项类:报名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5.免试考生及中高职贯通培养考生必须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报名方可办理转录手续。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在我省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7.已在或拟在外省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不允许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试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省招生考试院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专业考试相关事项

实行“省教育厅领导,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贵州师范大学实施”模式,统一设点、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一)考试项目及分数: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四项;每项满分40分,总分16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各市州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三)评分标准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执行。

(四)成绩申述考生每完成一个项目,现场公布该项目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可对考试中相关技术问题提出申诉,相关申诉应在当科考试期间当场提出,由仲裁专家组进行处理。专家组意见即为最终决定,考试结束后不再接受此类申诉。

(五)成绩报送省级统考结束后,贵州师范大学应在规定时间上报考试数据,由招生监督部门监督刻制并密封专业考试成绩光盘,成绩光盘一式四份,上交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三份,学校招生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六)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网站查询专业成绩,具体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通告为准。

(七)身体条件建议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应充分评估自己身体状况,根据自己身体条件情况参加专业考试。不建议有心脏疾病等隐患的考生参加考试。考生赴考前,应到正规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等相关项目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医生建议决定是否赴考,以防考试时发生意外,危及身体健康。为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建议考生在参加考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对在考试期间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选考科目自动转为普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