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文学家曾经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 这句话在《热爱生命》一文中得到了完美的印证。阅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像波浪一样起伏,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途中被朋友抛弃,独自一人穿越广袤的荒野。冬天即将来临,寒风中夹杂着雪花袭向他,身无分文,腿受伤,鞋破,脚流血。他只能艰难地蹒跚在沼泽、丘陵、小溪交错的荒野上。在身体极度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匹狼。发现这匹病狼跟随在身后,*着他的血迹。于是,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在荒野上互相猎取。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令人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与狼的搏斗中,他获胜了,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得救了,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展示了人对生命的热爱如何帮助一个人战胜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筋疲力尽,但仍然通过与紧跟在其后的饿狼搏斗,并穿越*天雪地的荒野,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所救。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面临巨大困难也能坚强前行。相比之下,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了乌龟森林玩耍。在迷路后,我们困在了四面环树的*森之地。坐在*冷的地面上,我哭着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来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冻死的!”眼睛瞬间红肿如小苹果。而剑剑哥哥却没有哭泣,他在一个树桩上左右观望,最终高兴地说:“我知道如何走出这个‘迷宫’了!”我顿时站起来,擦干眼泪。后来我才得知,剑剑哥哥通过观察树桩上的年轮找到了出口。把我和那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远了!
阅读《热爱生命》一文,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必须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永远无法逃脱困境的束缚。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孤身一人穿越茫茫旷野,同伴离去,陷入困境。在他身边所拥有的东西寥寥无几:疲惫不堪的身体,不知还能撑多久;沉重的包裹,其中最珍贵的黄金此刻却成为他的累赘;一支猎*,但没有子*;还有丰富的幻想,他曾设想着前方的伙伴会等着他,一起南下,但最终却发现伙伴早已死于狼口。饥饿的他曾想象着美美地吃一顿鹿肉,但现实却残酷地否定了他的幻想。严酷的现实使他更加感到饥饿,丰富的幻想在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挫。他唯一能够依靠的是那67根火柴,它曾给他温暖和勇气,所以他将其视为珍宝般小心保管。文中有一个细节,他数了那67根火柴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或许看起来有些卑琐可笑,但对于他来说,火是在未知恐怖的自然界中至关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多种多样。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在危机四伏的荒野中独自行走,孤独一次又一次试图吞噬他脆弱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不,还有一段。接下来,我来帮你继续:
饥饿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折磨,他只能凭借着一些像桨果之类的东西勉强维持生命,但这些东西又稀缺得令人绝望。他只能在饥饿的边缘挣扎求生,直到最终获救后,他的歇斯底里囤积食物的行为也透露出了当初饥饿是如何威胁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不断出现在他周围,他亲眼目睹了狼群捕猎时的血腥场面。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这种威胁更加真实,因为那预示了他可能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着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斗,倒下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迫使主人公回到了那个原始时代,适者生存。
文章中没有明言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通过行动*了一切。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畏惧。正因有了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果腹的日子,他仍坚守着。正因有了信念,他能够坚持原则。即便黄金的光芒再耀眼,此刻也显得黯淡无光。正因有了信念,他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残。
《第2篇:《生命的重建》读后感1000字》
本章的标题是每日的功课,副标题是“我乐于实践新思维的技巧”。我看到本章的标题和副标题时,体会到了每天用心练功的重要*。这一章的标题和副标题,特别强调在日常生活里,将我们学习到的东西一一进行实践。
这半年多来,我越来越认识到实践的重要*,也就是每天坚持做重复的、枯燥的练习的重要*。以前我总是向外追求着新的事物,每天都想学习到新东西,以为这样就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现在意识到这种想法是急躁、焦虑的一种表现。当然这并不是说新思想、新事物就不重要,“本立而道生”,先把基本功练好——磨*不误砍柴工,当*还没有磨好的时候,到处去找新的树林,其实并不能带给自己更多的收获,徒增焦虑和挫败感。
于是读了这章之后,我每天都挤出时间把本书里的一些练习,拿出来做一做,大声朗读书中的一些片段,同时也在尝试改变自己语言的表达方式,练习使用新的词汇。多使用鼓励*的语言,少使用批评*的语言。
本章强调的另一个重点,是掌握规律。这里边提到的规律,是我在前面一些章节里一直思考的那个问题:什么是真相?我们的生活里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规律,即是真相。我们的改变应该建立在懂得、应用这些规律的基础上。按照这些规律来进行改变,而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想当然、自以为是来进行改变。
作者的每日功课,带给我非常震撼的体验。当然,这是她日复一日练习的最终结果。我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现在至少知道了自己应该走什么样的路。感恩、宽恕、赞同自己、爱自己,这些是需要在每日功课里练习的内容。通过这些练习,获得爱和自由。这是我最终的目标。
书中提到了冥想的两种方法,我打算带着女儿一起来进行这样的练习。改变从任何时候开始都不晚。学习是一生的功课,爱自己也是一生的功课。读后感·我们有很多条路可以摆脱困境,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需要尝试不同的方法,跟不同的人、不同的事、不同的书本来学习,直到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法。找到这个方法以后,需要用持之以恒、长年累月、枯燥的练习和坚持来浇灌生命之花。
保持快乐的心情,可以让我们的学习过程变得容易、变得简单。任何苦大仇深的学习,可能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找到恰当的方法,也可能是因为我们把自己拉得太紧。快乐的体验,容易让我们坚持下去,并在坚持中获得新的、快乐的体验,这样形成良*循环。
成功没有捷径,这是我最近特别感慨的一点。需要在小事上磨,需要在生活的每一天中,将所学用于实践。
在我广阔的人生中,一切都是完美、完整和完全的。我的世界里,一切都好。
《第3篇:生命生命读后感1000字范文》
生命是渺小的,但同时他也是伟大的,下面小编整理了生命生命读后感1000字范文,欢迎阅读!
生命生命读后感
世间万物都有生命,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甚至是一滴小水珠都有生命。而生命是什么?生命的真谛何在?生命是有限的!
每个人,从呱呱坠地,到百年归天,这段时间是有限的,它只有百年而已,仅仅是百年。然而,上帝有时会很偏心,他让有的人无病而终,有的人生老病死。但无论如何,生命总是很偶然地开始,眨眼间,又到了匆匆结束的时候。这段时间一过,就像一撮灰一样,轻轻一吹,就没有了。或许连一撮灰都不如。
生命也是无限的!
在家里的墙壁上看到一只极小的蚂蚁,这时讨厌蚂蚁的我完全可以选择把这只蚂蚁捏死,只需轻轻地动一动手指头而已。但我并没有这样做,因为根本没必要,根本就是毫无意义的。在那只极小的蚂蚁后面,说不定就是一支庞大的*队,一批壮观的生命。这只小蚂蚁死了。它们可以继续繁殖,大量繁殖,永无止境。我又何必去为难这只小蚂蚁呢?
生命是渺小的!
大家听说过“泰坦尼克号”海难吗?这起事故一死就是一千多人。虽然震惊世界,但是这一千多余条生命毕竟已经完全融入历史里去了。或许,人们在想起的时候,偶尔随便提几句。生命太渺小了,正如那句话:地球少了你一个也照样能转。生命似乎是微乎其微的。
生命有是值得珍惜的!
在几场暴风雨过后,空气不免会很潮湿,就连木窗上的木框子都受潮了。人们不会注意到,在怎潮湿的窗框上面,钻出了几个蘑菇,那么小,却坚强地挺立着,它们是多么坚强。过了几天,它们就撒下一地的孢子,然后死了。就那么短短几天,蘑菇也愿意为它拼命,也算是到这世上走一遭了。生命是值得珍惜的,不是吗?不然为什么只有短短几天,蘑菇也能拼命地去争取呢?
生命很短暂,却很美好,因为有许多生命很短的生物都还愿意那么顽强地生长着。
生命很脆弱,一不小心就会碰碎,就像长在窗框上的那只小蘑菇。
珍惜生命,珍视生命的每一个过程。
总结:自从我知道了杏林子的身世与读了她写的《生命生命》这篇课文后,我才觉得我们这些人真不珍惜生命,真不知好歹呀。好像等到我们成为残疾人后才后悔自己没有珍惜生命。虽然他们没有健全的身体,但他们是多么珍惜自己的生命呀!虽然我们拥有健全的身体,但是我们太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条,如果你糟蹋自己的生命,你将一生得不到快乐和幸福,相反,如果你珍惜自己的生命了,那你将会幸福,我也同时赞成你。
珍惜生命是聪明人的做法,浪费和糟蹋生命的人是个笨蛋。杏林子头不能转,腿不能抬。但她却成了一个作家,一个有名的作家!
我在此提醒大家,一定不要虚度年华,无所作为!我们要珍惜生命,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第4篇:天命新娘的1000字读后感》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尽管结局是你意想不到的好,只是,这中间,却是心*的过往。记得我刚刚开始看古代言情的时候,似乎那时候的自己很是喜欢看宫斗,觉得女主角在宫斗里独当一面、坚强倔强,那么神采飞扬地掌握了整个故事的过程,很是享受,只是现在,却莫名地生出了许多的厌烦,硬是勉强自己去看,可是才看了那么几万字便再也看不下去了,之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现在,我该是懂了。看了《天命娘子》,我是懂了,因为,不管女主再怎么地厉害,在这过程,总免不了被那么一些人利用,爱她的,她爱的,我想,这便是我接受不了的吧?其实,真的很讨厌,在爱情里面,掺杂了*谋,渗透了利用,那样,早已逃离了爱情的初衷。
她是命苦的,不过是小家碧玉而已,可是,她的生辰八字,却注定了她的一生,不能安逸,不能平淡,想要泯灭在这时光里,恐怕是痴人说梦。
他们的开始,是她家破人亡起的开头,是她被人强婚起的开头。那时候,她被恶霸强婚,连唯一的亲人也成了这场悲剧的牺牲者,她只是一个娇弱的女子,她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她是被绑着拜的堂,任谁也看得出这其中的不情愿,这是,那万人空巷,看着她,除了叹息,也只剩下敢怒不敢言的怨气了。蒙得一位好心老人的搭救,只是从此她便搭上了‘克夫’的命。如此这般,本来与她有婚约张公子也退婚了,她原本也无意与她,只是,她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怎受得了这般的羞辱,只是,这怨得了谁呢?这是她自己的命啊!
遇见叶夜心,是在她刚刚从那场婚姻里逃出来的晚上,又饿又冷,身上除了那一身喜服,什么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她会有的。他领着他到一件上等的酒家,扔了五百两过去:“掌柜,以后她就来你这儿吃饭了!”她像一个落水的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对她好了,她肯定*地捉住,她也不知道,自己初见他时的那种心跳叫做心动,只是,看着他在烟花之地流连,心里像是堵了一股气,出不来,就这样堵着,难受得眼睛都生疼。
她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她不过是想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在这世间安安静静地度过一生,其实,她要的并不多,不过是一份相濡以沫的安定而已,这是,这上苍,偏偏就不遂她的愿。初见温海,他的一脸冷漠很是让她退避,丝毫不敢上前,不同于叶夜心的温柔,尽管两个人都拥有绝世的容颜,只是,这温海,给她的感觉,居然是这般的不寒而栗。她不笨,断然不会相信一个地理先生会有这般盛气凌人的气势,他不必说话,就这样站着,她就已经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的尊贵,一种不容侵犯的气势。所以,在朱伯伯恳求他收自己为徒的时候,她便不敢报太大的念头,甚至,早就想好了接受被拒绝的准备,只是,他只是微微笑了笑,便是应允了。当他徒弟的第一夜,居然是守着一具尸体渡过的!那时,他问她:“你可害怕?”她倔强地抿着唇,既不*,也不点头。其实她内心还是渴望他留下来的吧,只是,他却特意离开,害得她之后病了三天。回去的时候,他拉过她,她胆怯地往后推了推,其实,她那时所想的不过是男女授受不亲而已。当她窘迫地抬起头,却看见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难道为师比那具尸体还要吓人?”说完,也不管她,直接揽上了她的腰,害她一路脸*飘红。
不是不奇怪,为什么每次她有危险的时候都那么“巧”地碰到叶夜心,每一次都被他搭救了。只是,那一路的泥泞,总算是让她明白,原来,无论温海,无论叶夜心,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枚棋子,一枚关键的棋子而已。她依稀记得温海揽着她腰时,在她耳边低低说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难道我就只是你的父?”她还记得叶夜心过来的那一剑,是温海挡的,他们在山洞里,温海忽然蹦出的一句话:“小碧,我不做你师父可好?”然后,一片温润咂上了她的朱唇。
只是,到头来,那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这里面,真假难辨,谁的是真情,谁的是真心,她早就被迷蒙了,怎么分也分不清。
可是,要她怎么忘记,每一自己置身于危险的时候,
是叶夜心出手相救,尽管这里面带着*谋,但是,他救了她,真是真真切切的事情;又要她如何忘记,当温海不愿为她退兵的时候,是叶夜心不惜与父王*成仇救的她。最后,当是还他人情吧!求着温海放了她,只是,在她转身回去的时候,他却拉住了她,她气更多的是心痛,原来于他们而言,她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只是,他说什么,他说:“你只要不嫌弃一个瞎子便好!”
在一起了吧?是的,是在一起了呀。只是,我在这本小说,看到最多的是心痛,而最心痛的,却是结局。那么肮脏的爱情,怎么可以有好的结局呢?小碧,你跟他走,不怕么?
太多的利用,太多的功利,太多的*谋,便不是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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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生命生活书》读后感1000字》
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就等于给自己建造了一个逃避人生中几乎所有不幸的避难所。
在仅有的生命里,我过着悠闲的生活,我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在地摊上淘到了一本打发心情的书。它把我带出了现实,奔向了理想的生命里,它的名字叫《行者无疆》。
夏天,我离开学校,逃往一直在幻想的花火世界。传说中的灯红酒绿,高楼大厦,我都想把它捏在手中,我假设这一切都是我的。
从这个城市去往那个城市,总有新鲜的事物在吸引我,一道风景来不及欣赏,又奔向下一段风景。我不知道我去干什么,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置身在城市,只有满腔的*,去发现社会的完美与不完美。或许在想着我要改变我面前,所看见的不公平的事。
离开寄居的宿舍,我想去发现世界,沿着大马路的那条并不繁华的街,一直走,一直走。路边的乞丐投来求助的目光,我在心里很同情,但我没法改变,因为生活把他们逼成那样。再往前走,看见的就是挤在人行道上的地摊商贩。
除了各*各样的廉价商品外,还有的就是他们对于生活无奈的表情。我走向摆满旧书的摊位,和过往的路人一样,翻开一本,看看,放下,问问价格,又拿起另一本。有的人享受了这个过程,又走向街道的另一端。我的时间很多,只想用免费的书籍打发仅有的生命时间。拿起又放下,或许是对于摊主的同情,又或许真的是因为余秋雨先生的这本书,我递给了摊主5元钱,走了。在我走回宿舍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那本书,我想,我在行走,我在远方,我是不是应该就是这本书的主人翁。
一直觉得我是文艺的小清新,一直勉强的把书捧在手心。我对自己说,生命热情开刚刚点燃,我在象牙塔般的大学里生活着,我应该养成一个读书的好习惯。并扬言道:我要读很多书,我要在书里发现世界。宿舍书架上常常摆满我应该放上去的课外书籍,抬头就会看见《好习惯成就好人生》。我想用看书的好习惯成就我的好人生。我常常走进学校的图书馆,去找一本我喜欢的书。读完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又读莫泊桑的《一生》。
唯美的句子并不能满足我小小的需求,我想阅读一本挖掘世界的好书,于是我又看路遥的《平凡世界》。自己觉得书读得很多了,可是当我看见伏尔泰说过一句话时,我觉得还是不够。他说:书读得越多而不加思索,你会觉得你知道的很多;而当你读书而思考的越多的时候,你就会清楚的看到,你知道的还很少。我又找遍了整个图书馆,张弛的一本《*病人》或许是我觉得必须思考的一本书。
我用印度著名哲学家克里希那穆的《生命之书》来诠释我的这篇《生命生活书》你可曾安静地坐着,不专注于任何事物,也不费劲地集中注意力,而是非常安详地坐着?这时你会听到各式各样的声音,会听到远处的喧闹声以及近在咫尺的细微声响。这意味着你把所有的声音都听进去了。你会发现自己的心在不强求的情况下产生了惊人的转变。这份转变里自有美和深刻的洞识。
在书里,你能聆听生活敲击的音乐,你能听见你的生命在跳动。
[《生命生活书》读后感1000字]相关文章:
《第6篇:生命的养料1000字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生命的美料》。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小男孩。正当他体会生命的欢乐时,一次事件使他坠入了黑暗与寂静的深渊。从此,他不能走动,不能和伙伴们一起玩耍、嬉戏,不能像正常人那样了。
谁会相信一个残疾的小男孩会成为美国总统。成为一个具有世界影响的人物呢?富兰克林·罗斯福的一生是一个奇迹,一个前所未有的奇迹。他的奇迹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用自己的勤奋,刻苦换来的。他成为总统是在于他爸爸对他的鼓励。他的总统职业蕴含着他的多少心血和汗水呀!
读完《生命的养料》我若有所思。一个残疾的男孩居然能取得这样惊人的成就,作为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我们该如何珍惜自己的每一天呢?富兰克林·罗斯福的事例,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只有勤奋、刻苦、用功,才会有惊人的成就。
《生命的养料》是富兰克林小时候的故事,它主要讲了富兰克林小时候和兄弟姐妹们种树,爸爸对他们说:“你们谁的树种的好,就给谁买礼物。”
当我读到后面时,我非常感动,因为,那种父爱让富兰克林抛弃的小树萌生了新芽,长出了小叶子,虽然这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但是,这种父爱让我深受感动,因为富兰克林抛弃了小树,小树的叶子变黄了,可是,富兰克林的父亲每天晚上都给小树浇水施肥,小树才会长出新芽。而且,富兰克林的爸爸还给他准备了最想要的礼物,还鼓励他长大一定会成为一个植物学家。这时,富兰克林哭了。
富兰克林长大了,他虽然没有当上植物学家,但是,他当上了美国总统。
父爱有多么伟大呀!它虽然看不见,但是,它可以温暖一切。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动的流下了眼泪,富兰克林的爸爸是多么爱自己的儿子呀!对于孩子来说,父母的爱是孩子生命中最好的养料了,如果只有一桶清水,也能使孩子健康成长,如果爸爸妈妈能从一点一滴做起,我们就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小说,一千零一夜……今天我读了《生命的养料》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小男孩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孩子:他因为患骨髓灰质炎而留下了瘸腿的残疾,而且还长着参差不齐突出的牙齿,为亲未来让他找回别人孩子的天真和浪漫,为了让他找回自己的乐观和自信,特意向邻居讨了几株小树苗,并说:“谁的树苗长的最好,我就给他买一个他最想得到的礼物,最初小男孩也想得到父亲的礼物,但当他看见别的兄妹蹦蹦跳跳的身影,最看看自己残疾的腿时,竟萌生出希望自己栽的那棵树苗早日死去的想法,因此再也没有去打理小树。几天后,小男孩在去看小树时,发现自己的小树更加嫩绿,父亲给他买了他最想要的礼物。从此小男孩变的乐观起来了。一天晚上,小男孩躺在床上睡不着,便去蹑手蹑脚的去看小树。来到园子里,他惊呆了。原来是父亲在一直浇灌小树,他哭了……
我听过来这样一句名言:上帝给你关上一扇窗户,必定会再给你开一扇窗户。是啊!爱是生命中最好的养料,哪怕只是一勺清水,它都能使生命之树茁壮成长,也许那树是那样平凡,不显眼,但它遇上这样的清水:爱的清水,那它就一定会长成苍天大树!
《第7篇:《倾听生命》1000字读后感》
快听!从我们身体内正迸发“怦怦”的声音,这就是心跳的声音,这就是生命的声音,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从小时候听外婆讲生命的短暂到08年汶川地震再到我第一次想到死亡时,我一直坚信生命是美好与伟大的。然而,美好的事物总是短暂的,因而生命是短暂的。仿佛昨日我才迟疑地走进小学教室,如今却转眼间初中的三分之一都已经不知不觉中过去了,时光的波涛裹挟着我滚烫前进,推向生命尽头,不作片刻停留。
不经意间,我将面对我最不愿面对的两个字眼—死亡,死亡在鲜活的生命面前显得多么空洞啊!我曾经一度惧怕死亡,我也会宽慰自己:生老病死是最寻常不过的事。但生命的脆弱有时还是让人无法接受。有时亲朋好友,一个普通人,会说没就没了。比如我表哥的外公,今年暑假就毫无征兆地下地劳作过程中淹死了。为此,我不禁向往着能多活长一些,能有多一些时间感知生命,能多存在一会再!
在《倾听生命》一书中,我看到了一个旅行者,他来到一座绿树环绕与世隔绝的小山村,他来到一片隐蔽的坟地中,林间散布的白*石头便是坟墓,周围坟墓中的死者最多也只有活到十一岁。我不免产生了一丝惋惜之情,心中也像那旅行者一样疑惑:为何他们生命如此短暂?莫非是什么灾难?
可是那位走出坟墓管理员的回答是:“每个人的一生中快乐时光加起来的时间才是他们真正活的时间。”我顿然醒悟。人的一生当中,真正活得时间又多少呢?我扪心自问。塞涅卡所说的:“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内容”
我明白,即使生命是脆弱而短暂的,渺小的,人们也能在短暂的生命中做些什么,为世人留下些什么。用乔布斯的话说是给宇宙留下一个印记。一个*我存在过的印记。不然就是活得再长,也逃不掉死亡的宿命,一生得过且过,碌碌无为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是对地球资源的浪费,。
对于死亡,我远不及乔布斯坦然,他曾经说过:“死亡时所有人的终点,没有能逃得掉的,而且事实也应是如此,因为死可能是生命最好的创新,它让生命不断创新”乔布斯把死亡转化为创造的动力,iphone、ipod、ipad……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电子产品接踵而来,乔布斯把创造注入自己的灵魂,他改变了数以百计的人类的日常生活,他已经做到了给宇宙下一个印记,于是,他对生死看得很淡。
在2010年,在死神不会留给他太多时间的情况下,乔布斯仍表示,每当有来自世界的邮件时,是他最高兴的时刻。这也就是十年前苹果大门将要倒闭时乔布斯能坚持下来的原因。十六个月后,乔布斯与世长辞,可是我觉得他并没有走,他的产品仍在我们身边,他的生命短暂且永远活在人们心中。谁能以深刻的内容充实每个瞬间,就是在无限地延长自己的生命。
我也想给宇宙留下一个自己的印记,那么生命的内容有哪些呢?我想莫过于奋斗与创造了吧。有人轻如鸿毛,有人重于泰山,这都取决于自己有没有完全利用好时间。有一个人在这一点完全可以作为人们的帮样,这就是保尔,入党八年却抵得上几个人生,他的生命就好像被延续了。
保尔的一生都在诠释他说过的一句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人的一生并不完全为自己而活,是为家人而活,为社会而活,为世界而活。
生命是一张单程票,人们要珍惜生命的每个点滴,生命没有草稿,没有为自己浪费生命而后悔的机会,充实每一个瞬间,最终会走向成功,走向伟大,为世界做出贡献,给宇宙留一个印记。
《第8篇: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作,热爱生命这四个字似乎很容易脱口而出,真正完全实践的,是不容易的。
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这样的境况,活着便是最大的希望。他一直在寻觅着伙伴比尔的痕迹,心中有一个念头,就是比尔没有放弃自己。浆果,灯心草,用来充饥,在身体极度衰弱之际,还不忘数火柴,捉松鸡,捕鱼,同时还与棕熊等抗争。直到发现病狼,找到一种相互支撑的力量。当疲倦将意识淹没,凭着某种奇怪的心灵法术,也要反抗。他最后战胜病狼,获得胜利。作为一个人,其实已经抛弃了,不愿在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的生命不愿死去,鞭策向前。正是知道了死亡不可逃避,活着才拥有了真正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临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现危机的时候,人有一种本能的求生,无限的涌现出来。这种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过,无法想象。当我身体瘦骨嶙峋,疼痛难忍,生命即将枯萎之时,在不能坚持,又不甘愿放弃,我还是挺过了这一关,因为,活着,哪怕一分钟,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四川地震,无数的生命被掩埋在废墟之下,那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未学会生命二字,就剥夺了生命;那学前班的孩子,还在练习人生的比划,就终止了人生;那还未举办婚礼,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课,就被地震夺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现的生命奇迹,又是让人感慨万千,生命以最高价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难,苦难是一所大学,主要从中学到什么。感恩,珍惜,热爱生命。泰戈尔有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万物之中为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点,便是胜利,即使这场已不再金光灿灿。诗人食指写道我能顽强的活着,屡经挫败,决不轻从,活到现在,就是因为,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苍茫时,总得有条路要走,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拿起手中的笔,我记录着生活的每一天,当看到文字变成铅字时,心里是无限的欣慰。天空没有鸟的痕迹,我已经飞过只有懂得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爱整个世界。经历过诸多的坎坷,我又迎来了生命的春天,亲情无时不刻的滋润,社会温暖的关怀,还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轮椅上,我像一株绿*的风信子,在春风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与天地同存,日月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