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声,爸爸关门出去后,我急忙从床底下抽出一本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快乐,但我还是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因为如果被爸爸、妈妈看到了话,轻则“竹笋炒肉丝”,重则一本书就粉身碎骨了。唉,我真是个“乌鸦嘴”。刚一想完,老爸就推门而入。没办法,我只好提前结束“游书之旅”。把书往床底下一推,继续写作业。爸爸看了看,点点头,看上去挺满意的,然后就出去了。
后来,吃晚饭的时候我们一家人边吃边聊天,爸爸很随意把话题引到了看课外书的这个问题上,我心里咯噔一下,偷偷看了下爸爸的眼神,他正好也在看着我,我心虚的把目光闪开,爸爸说:爱看书是好事,是一种很好的习惯,对以后的学习会有很大帮助,所以我们也很愿意给你买书……,但是看课外书也要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说完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我轻轻的点点头。
其实,家里人都知道我偷偷看书这个习惯,也都一直帮助我在改正这个不好的习惯,在一次我过生日那天,爸爸妈妈送给我了一本书做为生日礼物,是一本关于棉花糖故事的书——《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了。这个故事是讲一个小学生珍妮弗从父亲乔纳森给自己讲的一个又一个包括斯坦福大学棉花糖实验的小故事中,有了很大的改变。她不再遇事抱怨,变得更自信,更快乐,更会管理自己。无形中养成了受益一生的好习惯。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告诉我习惯是伴随一生的朋友,你一定要选择那些好习惯来做你的朋友。故事中的棉花糖,代表我们正在面临和将要面临的无数机会和诱惑。我们需要做的是,非常小心谨慎的选择,选择那些能够帮助我们成长的机会,而放弃会把我们引入那些歧途的机会。有些机会在当下看起来很灿烂,但有可能会因为经不起时间的打磨而光芒骤减;有些机会在当下看起来或许会像鹅卵石一样平凡,但日后却能成为璀璨的宝石。
而且,等我们长大后,并不是做什么事情都能够一帆风顺,并不是变成了大人就会懂得如何面对种种诱惑,并不是能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朝着自己方向,自己目标一步一步迈进的人。其实等我们长成大人后,在面对种种诱惑时,还是会举棋不定的。
通过这本书,我从里面领悟出了许多道理:做事,要学会管理自己,不能总是偷偷摸摸的看课外书,当然,丰富自己的阅读量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必须时在完成课内、课外功课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课外阅读。只有合理的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才能有光明正大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与书的故事初中生作文800字2
我是一个挺喜欢看书的人,并且在生活中有很多时候,那一本本书就像一个随时跟在我身边的一个可爱的小家伙,随时能够给我知识上的所有的补充服务。但由于我经常书不离身,中午的午睡实质上也不过只是换一个地方看书罢了。我就是不顾视力在遮光的窗帘后面借着边缘的一点点光亮来看书,从小学二年级就养成的“好习惯”,终于在四年级导致了我近视的惨案。所以,爸爸很反对我看书这件事,我却十分的坚持。为了能看上自己喜欢的书,我就得跟爸爸打响一场“看书战”,主要是分两个“战略计划”,来一步一步的走向“胜利与成功”。
第一步:“中午的暗度陈仓”:因为中午父亲和我都要求一定要睡午觉,父亲当然打起呼噜来睡觉,我就小心翼翼的、偷偷的拿书出来看,只借着一点点透进来的阳光来辨字,即使辛苦极了,也敌不过看书的极大乐趣啊!但有一次的情况极其惊险,老爸有一次睡觉时可能是不太踏实吧,似乎听见了翻书的摩擦声,就怀疑的快步走过来看,我在电光火石之间就把书塞进枕头下面,假装熟睡,他也有低头来看,还自言自语的问:“真睡假睡啊?”我被爸爸犀利的目光*地“剐”了八分钟。等老爸出门了,心爱的书已经皱的不成样子,而且我现在已经到午托了,看不了书,所以第一步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在我看来,如果没有特殊因素,那我还是完成任务的。
第二步:“上厕所时的瞒天过海”:一天下来,人总得上厕所吧?而且在晚饭大吃一顿后总得上大的,这就成了看书的绝佳机会:于是我在晚饭后,先假装很认真的在散步,然后偷偷的在来回走途中爸爸看不见的地方带上事先准备好的一本又宽又薄的杂志,塞进衣服里,最后直奔厕所,大喊一声“我先上厕所”之后,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因为这些杂志里面都是一个个小故事,看起来时间就可以任意控制。但有一个缺陷:因为蹲厕所的时间越来越长,老爸也一定会怀疑。估计这一个方法也不保险。
为了看书,我可是做了处心积虑的准备。所以,这一场“看书战”也一定会有“二战”。
初中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3
导语: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的记忆力总有与书的故事,小编收集与书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我与书的故事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如海上的浪花,时时刻刻拍打着人们的内心。他同样给予了我许多的感悟,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外面世界的广大。书籍已成我生活中的好伙伴,在我的生活中,已不能没有他的身影。拥有它,就像是拥有了一份好心情,并伴随着我快乐成长。
两三岁时,书籍就开始伴随着我。当时,我还比较幼稚,还不识几个大字。都是爸爸妈妈讲给我故事听。每当睡觉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会读起故事来,比如像《丑小鸭》,《三个和尚》,《海的女儿》等等经典故事。我就随着爸爸妈妈舒缓的语调遨游在书的世界中,体会着书中的快乐。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上小学了。读书的欲望也变得越加强烈。每当周六周日,我都会去书城和图书馆看书书借书。那时我尤其喜欢美国作家贝蒂·史密斯写的《布鲁克林有棵树》。它讲述了几个小孩在布鲁克林成长的经历和动人情感。并以朴实的情感表达了再弱小的生命也会变高贵的主题,也告诫人们失败和嘲笑只是人生道路上的一块小石头,只要你拥有一个不屈的心,就能得到人生的最高价值,而那最高的价值就是幸福的生命。他也教会我在面对困难时需要勇气和胜利的决心,并告诉我成功的道路是漫长的,但只要努力,就会把再长的“高速公路”缩小成不远的“空中航线”。
每当放学,我都会拿着一本书在宁静的公园里看书,有时还因为看书看得他入迷,忘了时间,被爸爸妈妈骂。在我小学时,最多看的是关于鲁迅的文章及作品。比如他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和散文诗集《野草》等著名文学巨作。在我的回忆中,《朝花夕拾》给我有着深刻的记忆,他讲述了鲁迅自己儿时的回忆与期望。塑造了一批批对鲁迅有深刻影响得人,如闰土,藤野先生等。文章中同时也体现了鲁迅对自己人生的回味,也暗藏着对当是社会的不满与憎恨。而《野草》表达了鲁迅自己的人生哲理和生活场景,尤其以开头题词令我影响深刻,他透露出鲁迅内心的苦闷与斗争,体现了鲁迅对于当时生活的无奈与期望。每当读这些书时,心中总有些不同的感悟和内心纠结。
慢慢的我读的书越来越多,《狼王梦》《麦田里的守望者》《童年》等书籍都已成为我书海中的一份子。
上了中学,作业量的增加有时让我忙的不可开交,但这也阻止不了我读书的热情。这几天我又去书城选了几本好书,在这些书中我非常喜欢维多利亚·希斯洛普写的长篇小说《岛》,它讲述了二战期间,整个欧洲大陆烽火连天,*烟四起。战争,毁灭,人心惶惶。但是在希腊的爱琴海边,一座与陆地仅一水之隔的名叫斯皮纳龙格的小岛,荒凉竟也平和,仿若与世隔绝的另一个世界。这本书里有浓郁的地中海风情,有深厚的克里特岛文化,还有“麻风病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复杂处境,更有夫妻、姐妹、母女、恋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或沉郁顿挫,或节制从容,历经战争与病痛洗礼,抗争着不公的命运,真爱与勇气以及包容闪现在这些伟大而又平凡的人们身上,代代相传。这故事很感人,不妨你们也读读看。
我的生活源于书籍,书籍已成为我人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他时时刻刻给我灌输着营养,让我在书中快乐成长,在书中健康生活。书籍就是这样美妙,这样神奇,这样炫丽。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第二篇:我与书的故事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但是提醒一点:那全都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
第三篇:我与书的故事
我从没有问过自己为什么喜欢看书?在我教四年级语文下册“我爱读书”这一主题单元时,我对这个问题做了认真地思考。
记忆中,我郑重地接触课外书应该是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吧。那时,我的语文老师把学校订阅的仅有的几本《当代小学生》拿给我们几个语文尖子生看,让我们好好学习上面的文章,还可以根据书上的栏目把自己认为好的作文进行投稿。
后来,我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就母亲重男轻女的观念大发感慨,发表了自己的一番愤愤之词,形成了有史以来自己认为最得意的作品交给了老师,希望老师可以为我投稿。老师看过后,果然把我的文章寄给了《当代小学生》编辑部。后来,听同学们讲,我的作文真的在《当代小学生》上发表了。遗憾的是,老师要留着那本《当代小学生》“有用处”,我并没有真正看到自己铅印的文章。这小小的成功极大地激发了我写作的热情和对看书的渴望。)
上初中之后,学校外面的的书屋里常常有书向外出租。因为家里经济条件有限,所以我不能自由地租书看。很多时候,我总是在条件好的同学租到书后,和同学合看一本书。或者等别人看完了,再借来看。
还记得一次上地理课,我把手放在书桌洞里背书,被地理老师误解我在偷看课外书。他气势汹汹地来到我身边,声*俱厉地要求我把书桌里的课外书交出来。我尴尬地从书桌洞里缩回双手,解释并没有看别的书。这是有史以来我第一次感觉自己脸红。自己不自然的神态不禁引起了老师更大的怀疑。他再次吼我拿出“那本书”。我也更加着急地解释根本没有那样的一本书。为此,同学们全都停止背书,集体把目光投在我和老师身上。最终,老师没能从书桌洞里找到他想到的书,悻悻而去。这次“地理课的插曲”让我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委屈,直至现在还记忆犹新,但在当时却也成就了我是书迷的“传说”。
直到现在做了教师,看书一直是我的一个习惯。如果有哪一天我没摸到书,我就会心生惶恐,仿佛辜负了一位深爱的爱人,心里空落落的。
读书可能不会改变你的生活,但她会改变你对生活的态度;读书可能不会改变你的容貌,但她会改变你的气质;读书可能不会给你带来金钱和财富,但她可以给你带来睿智和思考;读书可能不会给你带来功名,但她可以给你带来朋友和尊重。
爱上读书,爱上“心”生活。
我的故事初中作文800字4
童年就像一个百宝箱,里面装满了五彩缤纷的石头,每个石头上都记载着你的童年回忆,当然,我也不例外!故事发生在我5岁多的童年时代。当时出于喜欢和好奇,我便买了两只小鸡放在家里养。妈妈花了两元钱给我买了两只小鸡。那两只小鸡很可爱,小小的脑袋耷拉在肥肥的身子上,金黄*的绒毛摸起来舒服极了!一天,我趴在家里的地板上,呆呆地望着两只小鸡。这时,我突发奇想:小鸭能游泳,小鸡和小鸭长得那么像,小鸡也一定能游泳!于是,我搬来一盆水,准备教小鸡游泳。我笨手笨脚地将小鸡捉到盆子里。噢!对了,游泳之前好像应该先做做热身运动。于是,我又将小鸡捉出来放在地上,拿了根铁丝,让它们“跳绳”!运动了大约十分钟,我才将小鸡放入了盆子里。瞧,只见两个小家伙一进水里就乱扑哧,弄得我一脸的水。我气急了,捉起两个小家伙,把它们教训了一番。我耐着*子,将小鸡的两个小脚丫抓着,用不耐烦的语气对它们说:“你们看好,我只教一遍!”我抓起那两个小脚丫,向两边伸,“这叫作‘蛙泳’,懂吗?”我大声对它们吼道。我教完后,就把它们放在水里,让它们自己练习一会儿,自个儿玩自己的去了。大约十分钟后,我来到盆子旁,见两只小鸡冻的得直打哆嗦,我想:反正还有的是时间,不如,今天就算了。于是我拿了一条小毛巾,给它们擦了擦身体,把它们放回了窝里……第二天,我早早地起了床去看小鸡。来到鸡窝旁,只见两只小鸡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我赶紧跑到妈妈跟前问妈妈小鸡怎么了,妈妈看了看,便说:“死了”我先是一愣,接着便嚎啕大哭起来。妈妈不解地问我:“你对小鸡怎么了?”我带着哭腔说:“昨天我给它们吃了一点小米,就叫它们游了一会儿泳。”“什么,教小鸡…游……游泳!”妈妈捧腹大笑起来。我小声说:“就一会儿嘛!”“看来小鸡是‘死于非命’啦!”妈妈唉声叹气地说。童年的“傻事”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好笑。不过笑的同时,更为小鸡的死感到悲伤。
我的故事800字初中作文5
引言:从小到大,发生在身上的故事,多如繁星,数也数不清。而这些故事也会给你带来一些独特的感受,下面一起来看看我的故事吧!
每个人的故事都好象天上的星星,好似极其普通,又好似极其特殊。好象每颗都一样,其实它们都不一样,来来来,让我告诉你,一个我的故事。
还记得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候别提多快乐了。那时候幼儿园门口有一家馒头店,我每天都会去店里买小馒头吃。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店里买,可是店里小馒头已经卖完,所以我可是亲眼看到小馒头制作了哦!
还有一次,那次是放学的时候,也不知怎么了,我只记得我和妈妈来到商店里,我一眼就“贼”到了那个布娃娃。
那个布娃娃小樱桃似的翘皮嘴,闪闪迷人的大眼睛里透出几分同小朋友似的天真可爱,长长的睫毛弯弯地翘起(不立体)。一头金黄又闪亮润滑的秀发,她上身着一件紧身的白*背心,外面再套了青绿*的皮大衣,下身穿了一种青绿*皮料的裙子。
也不知怎么了,妈妈竟然给我买了它,从此它成了我的宝贝,也成我童年唯一的一个不娃娃。
刚买来的几天,它就是我形影不离的伴偶,我对它呵护有加,就是吃饭,也抱着它,用饭勺盛出饭。先放到娃娃嘴前“吃”,然后再喂进自己的嘴里,妈妈总告诉我不赶紧,可我就是不听。
说了好些天,我看她那头金黄马尾辫,想:“这些漂亮的头发,要不……”。
我小心地把它头发披下来,十分生疏地打起了辫子。打好了,可是怎么都扎不起来,我连忙跑过去,带点哭泣的声音央求妈妈帮忙。呀!总算是扎好了,我又开始了一段时间的玩耍。
有一天,我仍然抱着布娃娃玩,也不知怎么了?我又厌烦了布娃娃的头发。虽然有了一次经验,可是还是不娴熟,连解都解不下来,我不耐烦了,半气半哭地向妈妈求助……又好了,我又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玩耍。
还有一天,和以前一样,我又抱着布娃娃。瞬时,我又想玩玩她美丽的秀发了。这是,我真的生气了,不耐烦地一把把布娃娃忘地上一摔。我甩过头:“哼!”几秒后,我心里火气稍小了些,瞥了几眼布娃娃。又过了几秒,我舒展舒展眉头,慢步走过去,小心扶起布娃娃“嗨!你呀!就不能乖一点吗?”我学着大人道,“还是找妈妈吧。”可是,这一次,妈妈不帮我了,她说要自己解决,我火气又上来了:“人家一个小孩子,怎么解决嘛!”我跑回房间,踮起小凳子,打开抽屉,拿出剪*,把布娃娃的秀发剪了一截,又开始玩。
这样的事一次又一次,布娃娃的秀发被剪得越来越短……
终于,我开始长大起来,决定不再剪布娃娃的头发,可是娃娃也已是一头短发了。
如今,那个布娃娃放在老家。时不时小朋友拿出来玩一玩。告诉你,其实她已经缺胳膊少腿。可是,每次看到它,我都会不由的想起小时候的'故事……好了,你也可以说你的故事了。我会认真听的呦!
童年就像一个百宝箱,里面装满了五彩缤纷的贝壳,每个贝壳上都记载着我的童年回忆。我的童年,是幼稚天真的。
在我5、6虽岁的时候,出于好奇,我买了两只小鸡回来玩。那两只小鸡很可爱,小小的脑袋耷拉在肥肥的身子上,金黄*的绒毛摸起来舒服极了!
一天,我趴在家里的地板上,呆呆地望着两只小鸡。这时,我突发奇想:小鸭能游泳,小鸡和小鸭长得那么像,小鸡也一定能游泳!于是,我搬来一盆水,准备教小鸡游泳。
我笨手笨脚地将小鸡捉到盆子里。噢!对了,游泳之前好像应该先做做热身运动。于是,我又将小鸡捉出来放在地上,拿了根铁丝,让它们“跳绳”!运动了大约十分钟,我才将小鸡放入了盆子里。瞧,只见两个小家伙一进水里就乱扑哧,弄得我一脸的水。我气急了,捉起两个小家伙,把它们教训了一番。我耐着*子,将小鸡的两个小脚丫抓着,用不耐烦的语气对它们说:“你们看好,我只教一遍!”我抓起那两个小脚丫,向两边伸,“这叫作‘蛙泳’,懂吗?”我大声对它们吼道。我教完后,就把它们放在水里,让它们自己练习一会儿,自个儿玩自己的去了。
大约十分钟后,我来到盆子旁,见两只小鸡冻的得直打哆嗦,我想:反正还有的是时间,不如,今天就算了。于是我拿了一条小毛巾,给它们擦了擦身体,把它们放回了窝里……第二天,我早早地起了床去看小鸡。来到鸡窝旁,只见两只小鸡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我赶紧跑到妈妈跟前问妈妈小鸡怎么了,妈妈看了看,便说:“死了”我先是一愣,接着便嚎啕大哭起来。妈妈不解地问我:“你对小鸡怎么了?”我带着哭腔说:“昨天我给它们吃了一点小米,就叫它们游了一会儿泳。”“什么,教小鸡……游。……游泳!”妈妈捧腹大笑起来。我小声说:“就一会儿嘛!”看来小鸡是‘死于非命’啦!”妈妈唉声叹气地说。
童年的“傻事”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好笑,不过,更为小鸡的死而感到悲伤。
说起“故事”,大家都不陌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许这个故事会与别人的有些相似,但那始终都是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故事。
“故事”大家都知道,那属于我的“故事”呢?嘿嘿,想必大家都不知道吧!想知道吗?(应该没人会想知道吧。)别着急,我来慢慢讲给大家听。
从出生那刻起,我的故事便开始了。
快一岁时,和妈妈一起住在姑姑家。
那时候,刚学会走路,便整天摇摇晃晃地跟在哥哥身后,哥哥做什么,我变跟着做什么。
一岁多时,哥哥上了小学,每每哥哥放学后,我都会跟在他身后,看他读书、写作业。那是哥哥刚学拼音,嘴里每天都念着“a,o,e……”于是,我听着听着,便“学会”了。“a,o,e……”随之而来的自然是妈妈的笑声了。
再大一点,和妈妈一起住在姨姥姥家。那时,我又整天缠着爷爷。有一次,跟爷爷一起回家,便让爷爷抱着我。旁边的婶婶怕累着爷爷,便决定他来抱我。我立刻不干了,哭着喊着要爷爷抱。那时,我使出吃奶得劲儿想要喊出“爷爷”二字,出口的却是“yi……yi……”,逗笑了身旁的所有人。于是,我成了大家的“开心果”。
就这样,在数不清的日子里,伴着这数不清的趣事,我七岁了。我在家附近的一所小学升入了一年级。这时,我开始了这既漫长又短暂的小学生涯。
八岁,姨姥姥的孙子(我称他作哥哥)转到我们学校上六年级。哥哥本应有做哥哥的样子,他应该让着我才对。(至少在我当时的认知里是这样的。)可他却不是这样的。他有着一股子调皮劲儿,很快便与弟弟打成了一片。结果可想而知,我的八岁人生在“凄惨”的哭声中度过了。
时间一晃便又过了四年,我升入了六年级。在六年级里,我从“乖乖女”变成了“淘气包”。我学会了骂人,学会了打架。那时,我有点儿理解那个哥哥的感受了。但我却又懂得了友谊,懂得了离别,懂得了忧愁。
今年,我十四岁,我升入了八年级。我,长大了。在我们这个青春飞扬的八(4)班,我交到了更多的朋友,体会到了更多的快乐和温暖!
虽然我的故事在这里停止了,但却并没有结束。我相信,往后我的故事一定会更精彩!
我的第一本书初中作文800字6
曾几何时,我也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每天与其他孩童沐浴在阳光下游戏、说笑,一起大声朗读者那一本灰*书皮的诗集——我的第一本书。
如今,风一吹,叶子飞了,时光去了,人散了,留下的只有那匣子里那本陈旧的书。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匣子,将它捧了出来,上面落满的粒粒灰尘,似乎在说出它的沧桑往事。翻开一页,有点偏黄的书页上还印着我小时候稚嫩的字体。我摸了摸,熟悉的感觉迎面扑来……
依稀记得那一个傍晚,落日余晖斜斜地照在静静的河面上,浮光跃金,一片辉煌灿烂,像一幅涂了金黄*油彩的油画。两个尚未成长开的孩子坐在河边上,对着那本诗集指指点点。一个是我,另一个是她。灰*诗集放在我的腿上,摊开,一幅“李白观赏瀑布”的画使我俩兴趣不断。“哎,你说画上这个人的胡子为什么那么长啊!”她指着李白的胡子,侧着头问我。“因为他觉得好看呗!”我心不在焉地回答“那他站在这里看的是什么瀑布。”“庐山瀑布。”“他不会无聊吗?”“不会吧……”一串串问题像连环子*似的向我喷来。一团火在我的心中燃烧着。我深呼吸一口气,望了望有些呈铅灰*的天空,缓缓说道:“能不能别问了?”她怔了怔,听到我口气里的不耐烦,她垂下眼帘,没再说什么。
一时之间,尴尬的氛围笼聚在两人之间。
风变的清凉,吹醒了我内心的燥热,又“噌”的一下站起来,“走吧!妈妈在对面等我呢!”“哎!”她拉住我的手,有些胆怯地说:“可不可以借我一下那本诗集?很快就还给你的!”“不要!”我毫不犹豫地拒绝,转身就跑。沙沙树叶声扰乱我的思绪,几乎是脱口而出。直到看到前面站着的母亲,我才反应过来。就这样算了吧,反正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再道歉也不迟。可是,后来的后来,因为她的搬家,我们再也没有遇见了。
岁月虽去,但它把遗憾与美丽永远刻在人生的记事石上,在未来的旅途下,慢慢渡上了一层层灰,就如我的第一本书一样。思绪飞回,轻轻吹散了诗集上的灰尘,将它又放入匣子里,就如同把那美丽的回忆锁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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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
——题记
书,是一对有力的翅膀,带我们翱翔世界;书,是一片云海,将我们托向蓝天;书,是一段阶梯,使我们不断进步……
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当属《幸福的拾荒者》了。
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
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
正如胡歌所说:“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车祸把他撞离了原本的轨道,可他却以最真实的状态去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歌的真实原因,他的坚强、乐观,正是我所必需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这之前,我没少下功夫,每天都坚持看一些奥数题,多做一些难题……可最后成绩出来时,却是“解名尽处是孙山,鄙人更在孙山外”,我不禁有些沮丧……
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平。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800字8
恬静清幽的散文,独领风骚的名人传记,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幽默活泼的外国名着,每本书中字里行间都渗透着让人痴迷的感受,但是我却对那记录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华上下五千年》情有独钟。
它记录着五千年的华夏文明,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一幅中华文明波澜壮阔的历史卷轴,纯真质朴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生动逼真的历史故事,让我认识了我闻所未闻的历史人物,也让我对已知人物的印象更加深刻。
在那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独自一人捧着一本书,靠在墙角细细阅读静静品味,它如同一个智慧的小精灵,带领着我走向古代。从*开天辟地到女娲造人补天,最后到大禹治水让我读的如醉如痴。而那屈原的爱国热情更让我感慨万千,当楚国灭亡时,他纵身跳入汨罗江,他是那样的敬业,那样的决绝,那一刻我心痛不已。聪明机智的蔺相如不畏困难,出使秦国,以自己的智慧夺回了和氏璧又为国家利益,忍辱负重,最后缓解了将相之间的关系,让我为之赞叹。秦始皇统一全国,成为千古一帝让我敬佩不已,但是他广建宫殿陵墓,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让我为之愤恨。诸葛亮为蜀国鞠躬尽粹,死而后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劳民伤财,成为历史上有一大暴君,但是从另一方面讲,他也为现在社会带来极大好处。一代女皇武则天,将国家治理的繁荣昌盛,让我惊叹不已。“千古风云第一人”成吉思汗多次发动战争,征服地狱西达黑海海滨,东括整个东亚,给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为朱元璋为孙子能坐稳皇位而杀死开国功臣的开国功臣感到惋惜。在虎门销烟战争中,廉明能干、正直无私的林则徐而赞叹。1949年,新*成立,*历史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不知不觉中,已近黄昏,夕阳的余晖照射在我的脸上,我听见妈妈的呼喊声才知道我已看了一个下午的书,合上书,意犹未尽,精彩的故事还在我的脑海中演绎,回放。
《中华上下五千年》记录着百十个王朝的兴衰与时代的变迁。如果把历史比作一条河,那么,这些曲折动人的故事便是长河中泛起的朵朵浪花。
我的读书故事初中作文800字9
小时候的我,并不爱看书,偶尔拿起书,也往往是一目十行,生*活泼好动的我,对书中的世界并不感兴趣。而最初让我对书产生兴趣的是妈妈,那时我刚上幼儿园,晚上总是爱拉着大人陪自己玩游戏,不愿意上床睡觉,妈妈为了让贪玩的我,能快些入睡,便找来一些故事书,给我讲故事,那段时间,我对妈妈讲的故事入了迷,心情总是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有时紧张,有时轻松快乐,有时愤怒,有时欢呼雀跃。心里总是期盼妈妈能再多讲一些,妈妈总是对我说:“只要你好好睡觉,明天就会多给我讲一个故事。”于是我便带着满满的期盼甜甜地进入梦乡。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很多品质优秀的人物,如:双耳失聪,却在不向命运低头谱出了流传千古的《命运交响曲》的贝多芬、不计名与利,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着名工程师詹天佑、百折不挠,努力拼搏的保尔柯察金……从书中,我懂得了要明辨是非,明白了我面对困难时要不屈不挠,坚持不懈,也是书,让我学会了礼让,学会了宽容。
五年级:朱奕沛
我是个名符其实的“小书虫”,虽然年龄小,但看过的书可不少: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杨红缨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少儿百科全书、侦探小说……书,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更加地充实、书,让我从幼稚无知变得博学多才、书,拓宽了我的思维和眼界。
逐渐长大后,随着识字量的增多,我开始自己看书,最初看连环画和短篇漫画,插图配上文字,形象而生动,我看得津津有味。慢慢地漫画已不能满足我,我又喜欢上了故事书,短篇小说,精彩的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久久地回味……后来,我又爱上了经典名着,《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我已反复看过多次,对里面的章节,我随口便能背出来。由于看的杂书多,我的习作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写出来的作文总能得到老师的夸奖,这都是得益于看闲书。
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照亮前路的灯塔、书,是生活的调味剂,有了书,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未来我还将与书一起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