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余生的盖世英雄
浮华当世,我们看过了太多的美式英雄主义,日本漫画战士,但可曾想过,属于*的英雄灵魂如今又在何处飘荡?可于我而言,不管再过多少个十年,我心中那个属于英雄的位子,永远都留给一个叫“孙悟空”的猴子。
这猴子,你从石头里蹦出来稚嫩的模样,我还记得;你学艺时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神气的模样,我还记得;你挥舞金箍棒大闹天宫霸气的模样,我还记得;你静默打坐皈依佛门清冷的模样……我都还记得。
你生来就为自由而奋斗浴血的模样,你忘了,我都会替你记着。
在多少年前,有个笔名叫“今何在”人,他把我心中所有你该有的样子,都淋漓尽致写在了书里。那本我一读再读的书叫作《悟空传》,又是多少人年轻时热血的青春。可这本书终究还是走上了大银幕,我期待了许久那潇洒恣肆的你出现在我面前该是一副多么不可一世的样子。可是,当年那个青年作家,他却把这样的你忘了。
“今何在”在世俗的红尘里追逐名利,他笔下曾有一个永不言败的孙悟空,可如今他却放任自己在金钱的漩涡里沉沦。当年的“今何在”如今何在呢?
你该是我认识的孙悟空,你有血有肉,重情重义;你亦有七情六欲,却绝不儿女情长。你不该是电影《悟空传》中那个为了阿紫一句不喜欢和讨厌就熄灭烈焰的孙悟空,你应该是当年那个心里装着花果山的晚霞与万物生灵,那个命不由天的孙悟空。手中挥舞着金箍棒,直打南天门,喊着:“生我何用,不能欢笑;灭我何用,不减狂骄!”才是你该有的姿态。
你说过:“天若压我,我便劈开那天;地若拘我,我便踏碎那地。我等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没有人能知道当时你在我心中是如何的光芒万丈,正如没有人知道我现在对银幕上的猴子是如何黯然神伤。
你是孙悟空,亦该是齐天大圣。我喜欢你一身本领的猖狂,喜欢你放肆桀骜的*情,喜欢你踏碎凌霄的壮志,喜欢你容不下苍生苦难的温柔……我心中本没有所谓英雄,直到我认识了你这个猴子。
有人说你是贫瘠的,不,你还有你的花果山;有人说你是富有的,不,你只有你的花果山。你负尽千重罪,炼就不死心。你不要死,也不要孤独地活。你要听到天的痛哭,神的乞求,你知道天会愤怒也会颤抖。苍穹动摇时,你放声大笑,挥开如意金箍棒,打它个地覆天也翻。从今往后一万年,我们都会记住你的名字——齐天大圣孙悟空。
这个天地,你来过,你奋斗过,你深爱过,你不在乎结局。
你是我爱了很多年的孙悟空,是我一直以来的英雄。我手腕上戴了几年的紧箍银镯从不曾摘过。它承载了太多的苦痛,但禁锢不了我们追求自由的决心。希望我能同你一样在余生为了自由活得恣意洒脱。
鸿蒙初辟原无姓,打破冥顽须悟空。你是孙悟空,是我余生的盖世英雄。
《空城》观后感范文1000字2
在一位朋友的小说里,主人公说她在十四岁以前就已经通过阅读而在心里模拟完自己的整个人生。除了。情。而在安妮那里,。情总是以一种绝望的心态表达的。甚至“只是等待一次。情,也许永远都没有人。可是,这种等待,就是。情本身。”
这样的人生的确是悲凉的,这样的。情也只有在等待中、在内心里不断地描模中成长。不需要其它人的参预。如果。情是生活中最重要的,而生活又的确如同昆德拉所说——永远只是停留在草稿状态,甚至连一张草图都算不上。那么安妮笔下的人物,她们甚至不愿意拿起笔来作这种尝试,而只是在心里想着就够了。
不,这样说是不完整也不尽准确的。她们还是有所。的,而且在安妮的其它小说里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一种感情是被具体*作体验的,而不仅仅是停留在想象阶段。“她喜欢的男人,是地铁里陌生的英俊男人。冷漠的,遥远的。隐含了所有的想象和*。始终无法靠近。无法对谈。无法拥抱。就是如此。”“她喜欢看到这些散发着自恋气息的男人。他们的心里不会有太多淳朴温暖的东西。却有淡漠的眼光和深藏的狂野*。”在《告别薇安》中,安妮对这些人有更详细的描述,他们*饱满,但对和自己同床共枕而受孕的女人说:“你应该小心一点。那是你自己的事,本不应该发生的。”
这种。是真实的吗?或者说它是我们常识理念上的“。情”吗?(请原谅我不得不借助常识,否则这篇文章对于我自己也将一无是处。)
“她有点烦躁。她不喜欢他又提起这个问题。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自私也有责任。她早就预料到,自己的出现,会带给他某种困惑和伤害。”“她有些歉疚地看着他。她总是有杀伤力。对自己。对别人。”这种特点是何其眼熟,因为它们也恰恰是那些地铁里的男人的特征。他们是同类,是一些对感情异常无力虚弱的人。在他们那里,感情绝不可坚久耐用,这不符合这样的美学观点——美往往是最短暂的。
是什么样的深刻体验才能导致如此决绝的态度?。情和其它一些难以尽述的价值一起沦陷了吗?它只存在于想象,而和草稿无缘了吗?安妮的小说似乎有着最广泛的心理基础,连我也能从中找到强烈的共鸣,过去岁月留下的残痛激励着我跟随她们的足迹走向荒凉。
但在这种心态里我们不难看到同样的流俗——看景不如听景。如果不是从多角度去作进一步的观察,而只是从一点上固执地看下去,了解真相的机会将大大减少。严重一些说,在很大程度上难免纠缠于某种情结上难以自拨。但安妮的人物似乎从不听劝,她们的自信超出了她们的智慧,她们将自己抛弃在一个特别的区域里,憧憬着阳光同时又害怕被它灼伤。
“她坐在喧嚣中,把自己的头发散开来,闻着它散发出来的清香。她感觉很饿。她在人群中张望着。也许很快就会有一个男人出现。他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热水和食物。而她是流浪途中的一只动物。没有任何目的。经过的每一个城市,对她来说,都是空的。她把脸藏在自己的手心里。然后哭了。”安妮**飘乎而又平静冷酷的文风第一次变得有些和绚,她基本上是以悲悯的目光在注视着她们,她热。她们。虽然那些困惑仍是难以解答的。
人生如果已经贫乏到只是一张草图,我们为何还要固执地不去涂鸦一番呢?
电影《星空》观后感1000字3
看了电影《星空》,才想起自己好像也是许久没有看见真正的星空了,又或许是从未真正看过,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一幢幢地阻挡了我们的视线,工业排出的灰尘和气体模糊了我们的视觉,我们的世界,变成了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世界。
那么,你有多久没看见繁星璀璨的星空了呢?
当剧中小美和小杰在深夜逃出家门,结伴而行,踏往看星空的路途;当火车窗外开始浮现我从未见过的光彩;当他们拄着小木杖,一步一步地走向星光的所在,我也跟着雀跃、兴奋,惊叹不已。
是有很久不曾见到星空了,在爷爷离开那片田园,工业用地取代了那里后吧。十五岁生日那天无意抬头仰望的星空,繁星满天像无数钻石镶嵌在夜幕上,既成了往后我常常忆起的视觉盛宴。
小美带着小杰,去到她以前看星星的地方。坐在摇摆的小船上,浓雾一直没有完全散去,小美说:“我真的希望,你能看见星星。”想要看见星星,想要对方也能够看见星星,因为小美的爷爷说过,“抬头仰望星空,你可以忘记很多烦恼,因为你会发现自己是有多么渺小。”
两个在现实生活中受伤的孩子,相约躲进世界的角落,寻求温暖和平静。其实十三岁的他们,也只不过是想要一个温暖的生长环境来安放他们原本应该郁郁葱葱的青春,而不是要去承担大人们和同学们所带来的伤害。
心累的时候会想要逃走,躲开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痛苦。如果是因为年幼,无知理所当然地可以被理解为天真,那么随着年岁的增长,就是越来越少的错误会被允许获得原谅。于是我们背着越来越重的壳,在生活这片土地上,慢慢往上爬,一边宣告我们是坚不可摧的,一边抚慰自己内心不断扩大的伤口。如果触目所及的尽是高耸的大楼,飞快行走的步伐,快节奏的生活模式,只求效率的生活状态,人们的内心又怎能不*冷?又怎能不设防?面对眼前人的无助,道一句人都是自私的,然后转身离开?人类,太需要一片星空,来自我净化和疗伤。当面对寥静、宽广无垠的星空时,才能懂得自己的渺小,才不会刻意地去夸大自己的伤口,也才会慢下脚步来,顺从大自然的指引。而眼前,关于自然的风景却越来越少,人工瀑布,人工湖泊,人工合成的景区……太多被改造了的东西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什么时候,人类连想看一看星空都成了一种奢求。
在小美高烧中的梦境里,小杰、爸爸妈妈都幻化成拼图的模样,来不及好好握住就纷纷崩塌。而现实中,小美回归了她正常的生活轨道,找到了遗失的那一块拼图,平静地接受了父母的离异并且安然长大,明白自己的夏天已经提前离开,画面跳转为多年以后。
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些碰撞是在所难免的,有些失去是无能为力的,像片尾出现的每一幅缺了一块的拼图,有着让人疼痛的残缺。我们无法预料以后的人生会发生怎样的变故,会经历怎样的风雨,也不知道我们的小舟也要多坚实才能够不被打翻。我们能够做的,也只是像片尾说的那样,在放手前,想要抓多紧,就抓多紧。因为唯有珍惜眼前才能放下对未来的恐惧,安然前行,去拥抱我们疼痛的却也是最灿烂最炽烈的,人生之夏……
想借一缕来自星空的光,来照亮世界的黑暗。点点繁星虽非耀眼,却足够照亮前路。
《阿甘正传》观后感1000字4
《阿甘正传》这部电影获得了1994年的奥斯卡最佳影片奖。阿甘精神不仅风靡美国,在当时*也引起一阵旋风。但我觉得,这部电影的基调是悲伤的。一个傻子,他拥有的资源是极其有限的,生活给他的太少,他甚至无法与相爱的人在一起,但正因为他是个傻子,反而能用傻子的毅力和单纯,去创造生活的奇迹,就像一道微弱的光,只要足够专注聚焦,也能变成一个亮点,让自己的生命不至于彻底暗黑。每个生命都应当发光,哪怕是个傻子。
在我的心中,有一个奔跑的傻子的高大身影,20年前在我脑中从来都挥之不去。他的名字叫阿甘。
由于智商只有75,他与周围的人交流都成问题。只是勉强听得懂别人的嘲笑。
由于从小在生活的环境里都会受到小伙伴的欺负,脚畸形需要矫正,身材弱小无力还击,终于有一天,他学会了一样事情:奔跑。
奔跑变成了他捍卫自我的武器,变成了他的生活方式。上学用跑,放学用跑,遇到任何问题都用跑来解决。
他的小身影穿越公路,穿越运动场,他活在自己奔腾的内心,对外部世界不管不顾,往往留给世界一个令人吃惊的背影,和一掠而过时的惊鸿一瞥。
那些欺负他的伙伴们,没有谁能跑得过他。
跑,理所当然地,就变成他最大的标志,最大的特长。
除了这个特长,他还对世界满怀善意。
一个智商75的人对世界怀有恶意的话,除了自暴自弃,自我破坏,又能干什么。
好在,阿甘从小感受到妈妈的爱,还有那个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珍妮,他心中的女友。对他的关心。
因此后面的剧情就变成了一个传奇,一个傻子创造的传奇。
他乐天知命,接受每一次命运的安排,不加思索,发挥本*地活着。
他参加橄榄球比赛,因为善跑,为自己的球队创造了传奇成绩。并且这个傻子,依靠跑步进了大学。
他去参加越战,在越南丛林里最危急的时刻,记着战友的一句话:跑。然后发足狂奔,迅速逃离已失陷的火线。在自己的连队损失惨重的情况下,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他是个善良的傻子,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连队的兄弟都没他跑得快,没跟上来时,他又往回跑,去寻找自己的战友。他一次一次从丛林中找到受伤倒地的战友,一个个将他们背了出来。他发现自己的长官身受重伤,下肢被炸断了,长官要求他将自己一*崩了,来个速死,他不听,将长官也背了回来。
当长官拖着被截肢的残体,从此开始自暴自弃的人生时,阿甘却能在屁股中*后,躺在战地医院的病床上,一人*着两支*淇淋(有一支是受伤的长官没心情吃,他给吃了),大快朵颐,享受一个光荣受伤的战士的疗伤福利。你看,傻瓜就是如此没心没肺,听天由命,简单快乐。
为了打发受伤疗养的无聊时光,他还玩起了乒乓球,结果,由于一玩乒乓球他的整个头脑都异常专注于这个小球,他很快打乒乓球的技艺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这又让他获得了一个意外的机会:随尼克松访华,接受*的接见,并作为美国访华运动员与*运动员比赛。
在从部队复员以后,由于他最好的战友,战死沙场的鲍勃生前最大的愿望是开一只捕虾船,阿甘的人生使命便是帮战友完成生前遗愿,他用自己的复员费,以及作为乒乓球名人收到的广告代言费,去购买了一艘二手捕虾船。
而且,就在此时,他的截了肢的部队长官也找到他,来到他的船上,担当他的大副——在医院养病时,他曾嘲笑阿甘:“你要是当了捕虾船老板,我就来当你的大副!”此刻,这个自暴自弃的*官,不仅是为了践行他的“诺言”而来,更是从阿甘这样一个傻子身上汲取力量,重新找到了生活下去的信心。
在艰难挺过了最初的一无所获以及战胜了一场超强台风后,回馈来了:由于阿甘的捕虾船是唯一的行业幸存者,开始独享天赐的鱼虾资源,他们开始贩卖一船船的虾,以及虾制品,然后,他——发——财——了。一个傻子,成为了成功企业家,登上了商业杂志的封面。
在功成名就却摆脱不了寂寞之际,他日日思念的青梅竹马爱人珍妮忽然来到了他身边,这个与阿甘完全生活在不同世界的女人,终于接受了这个傻子,与他有了一夜之欢。但次日清晨,珍妮又从他家中、他床上消失了。他迷茫、困惑……智商75的头脑想不通爱情的难题,于是,他从痛苦迷思中醒了过来,从椅子上起身,开始——跑步!
这是我最喜欢的段落。始于痛苦,达于壮美。似乎是出于即兴,原因是无法摆脱痛苦和困惑。他开始跑起来。
他跑到城镇的边上,觉得不过瘾,继续跑,跑到海洋的边上,还觉不过瘾,接着跑,最终,他的双腿奔跑在美国的土地上,跑完一条公路又一条公路,跑得胡子拉碴,跑得头上生出一尺来长的乱发,跑得面容清瘦,他完全是一个奔跑的怪杰。他的身影掠过了许多陌生人错愕的脸庞,他在与一个又一个陌生人擦肩而过时留下令人瞠目结舌的背影,电视开始报道这位跑步穿行美国的怪人,粉丝自动追随而来,跟跑在他身后,组成一个庞大的跑步队伍,这些人觉得找到了自己追随的偶像,寻得了人生的意义,广告商也从他身边找到了引爆流行的灵感……
但他终究是为自己而跑的。他创造的奇观留给了世界去惊叹。他却只关注自己的内在。终于有一天,他突然停下了脚步,他感觉自己累了,可以结束奔跑了。于是,他步行回家了,身后的追随者队伍充满困惑地自行解散了。
为什么我会喜欢这个段落呢?虽然他创造了那么牛逼的奇观,但他终究,只不过为了一个傻子的内心。当内心问题解决,他的牛逼行动便告结束。至于世界,与我何干。
这种大愚境界,需要何等的大智,才能抵达。
但对一个傻子来说,它却是自然而然的。
后面我们知道了,珍妮的不辞而别,是因为自己身患绝症,无法为*,她找阿甘一夜之欢,是因为她觉得欠阿甘一份爱。而作为跑步穿越美利坚的英雄再次出名后,阿甘收到了珍妮的电话……她让阿甘前来与几岁的儿子相认。
阿甘正传观后感1000字5
其实我看过很多遍《阿甘正传》这部影片了,每一次看总能或多或少有点收获。但是,在3月30日晚上在教学楼1310再一次观看这部电影后,我感觉收获的东西更多了。
电影以一片羽毛的飘落为电影的开始,以前我不太懂,但这次我感觉到了,这片羽毛的飘落不正是如同一个降落人间的生命,当这片羽毛在天空中飞行,经过高楼、树、汽车等,你不知道它要去哪里,会落在哪里,这不恰恰说明了人这一生如同羽毛的飘落一样都是未知数吗?最后这片羽毛飘落到了阿甘的脚下,开始了阿甘着传奇的一生。
阿甘生下来智商只有75,但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于是想办法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如同小时候的我们一样,总有坏孩子欺负人,阿甘也是常常受欺负,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越跑越快,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民族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有人常会说,老天不公平,他什么也没得到过。而为何,老天对阿甘却是如此眷恋呢?我猜想,可能是不太聪明的阿甘有的常人没有的最初的单纯思想、最执着的追求,于是他成功了。反观而看珍妮穿大学校服为《花花公子》拍照,被学校开除,成了酒吧歌手。最后,患上不治之症的她终于决定和阿甘以及他们的孩子一起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看到过一篇影评说道:“和阿甘相比,珍妮有着雄心勃勃的青春,但却迷失在沉沦的精神世界里,幸福对她而言来得太晚,也太短暂了。”的确如此,我们大多数人就像是珍妮一样,想追求成功,但却不务实,最后很少成功。所以,我认为生活本质其实就是务实、平淡,如平静的水一样慢慢的流向大海,获得成功。
同样和阿甘命运(阿甘的智商缺陷)差不多的丹上尉(越战中失去了双腿)却总是抱怨生活,抱怨老天,甚至抱怨阿甘救了他,没有和他祖辈一样成为烈士,而是一个没有双腿的怪人。但是抱怨了半天,他改变了什么?没有,一点都没改变,丹上尉依旧过得天天喝酒买醉的生活,可见生活不会因为你无休止的抱怨改变。但是,后来他看见执着的阿甘为了完成好朋友巴布成为捕虾船长遗愿而忙碌的时候,他第一次被阿甘深深地感染了,决定和阿甘一起捕虾,正是这个改变,成就了丹上尉成为了百万富翁、娶了个漂亮老婆。我想,丹上尉如果仍然像以前一样抱怨生活的话,他永远不会成功。
"我妈妈常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打开之前你无法知道会吃到什么味道。"这是电影中阿甘的一句台词,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台词,这说出了阿甘一种信念,对待生活永远是一种期待,一种美好的期待。因为巧克力是好吃的,所以生活在阿甘心中也变成了美好的啦。这个或许不是阿甘成就传奇人生的主要原因,但是我想这个说出了阿甘对待一种生活态度。
影片又以一片羽毛结束,这或许是一种结束吧,对阿甘传奇人生画上了一个句点,但我猜想,它未尝不是一个开始,一个小阿甘的开始。
以上就是我对这部电影的个人看法,由于本人实力有限,肯定有写的不恰当、不完整的地方,还望老师给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