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他人的关爱是一种幸福,关爱他人更是一种幸福。
金钱不是万能的,关爱需要的是社会的共同关注。
关爱,就是关心爱护,它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关爱,生活上也少不了关爱,别人给予我们关爱,那我们更应该去关心爱护他人,这样世界上才会充满——爱!
关心是一种付出,关心是一种奉献,关心是一种美德,让我们从一点一滴的生活小事做起,学会理解,学会关心,学会做人。“爱人”是帆,“爱己”是船,只有彼此的推动和支撑,才能使爱心常存,爱意永驻。
关爱别人就是关爱自己,因为只有你关爱了别人,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别人才会回报你。关爱别人其实就是在关爱我们自己,关爱别人是我们得到别人关爱的前提。
为人,则是为己。
“关爱生命”是一种负责的生活态度;漠视自己的生命、肆意践踏别人的生命的人是可悲的,也是可恨的,因为他或他们带来的是悲伤、痛苦,甚至仇恨;对一切的生命,我们都应怀有一颗“关爱的心”,我们不仅仅关爱我们的同类,也应关爱地球上的其他生命,因为在独一无二的生物圈中它们的存在与我们息息相关,也正因为它们的存在才使我们生活的星球更为多姿多彩;关爱生命,我们还要讲究方式,生命的成长有它的自然规律,不恰当的关爱是戕害生命;关爱生命,我们就要告别一切不良嗜好,远离那些会毒害我们生命的东西如毒品,让自己健康地活着也是关爱生命的一种表现……
白开水,果然是醒人良*,睁开眼,看世界,关怀自己,关心他人。
在别人需要帮助时,如果一个人能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利益,哪怕牺牲的只是一点点,也是难能可贵的。帮助别人常常是帮助了自己
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一定得到过许许多多人的帮助和关心,大家互相帮助才构成了一个*的社会。
朋友,是你播下的友爱、温情的种子,就会发芽、成长;是你帮助过的人、温暖过的人,最终也会令你受益无穷。
只有纯粹的温暖才能温暖人心,只有用真诚的情感才能感动他人,那种被金钱和利益包裹着的所谓帮助,只会引人厌恶而已。
真正的助人者,是通过帮助别人,来提升自我人格境界的真英雄。他们不思回报,人格的完善就是最高的境界。
无限芬芳落尽,惟有绿树依然。因为它扎根在人格的土壤里,默默地奉献着自己,也渐渐地壮大着自己。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关爱他人作文900字2
关爱,就是关心爱护,它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关爱,生活上也少不了关爱,别人给予我们关爱,那我们更应该去关心爱护他人,这样世界上才会充满爱!
关爱他人可以从小事做起,譬如你帮助一个同学辅导功课,一个好老师的一句诤言或几句鼓励的话,往往能给学生带来不懈的动力,还比如你扶一个盲人过马路,陪老人谈心这都是关爱他人的表现,如果你给予了别人关爱,那你自己心里都是美滋滋的。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如果每个儿童的喜悦和苦恼都敲打着你的心,引起你的思考、关怀和担心,那你就勇敢地选择崇高的教师工作作为自己的职业吧,你在其中能找到创造的喜悦。正因为爱,所以会有创造的喜悦,正因为有创造的喜悦,所以对教育、对学生更加充满爱的情感。老师对我们有关爱,她的爱是无私的!父母给予了我们关爱,他们的爱是伟大的!我们自己也要学会关爱,关爱别人,关爱自己!
记得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组织去养老院探望老人,在那里,我们帮忙打扫卫生,端茶给他们喝,又陪老人们聊天,还表演节目给他们看,他们不知有多开心,笑得连嘴都合不拢了,看着他们灿烂的笑容,我想哭,他们已经老了,剩下的时日不多了,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多给他们点关心,多点爱护,让他们老有所乐吗?!我想他们心里一定暖洋洋的!
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华强北买东西,妈妈让我和爸爸在下面等她,她到女人世界上面去买衣服,我和爸爸坐在下面等,我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她长得蛮漂亮的,还穿着旧校服,但她没有胳膊,靠双脚写字来乞讨,她面前摆着墨、纸还有一个装钱的小红桶,脚趾间夹着一支毛笔,沾了沾墨水,开始写字,她在纸上写了四个大字:鸡年快乐。字还很不错哦!我觉得她好可怜啊!我毫不犹豫地就走过去在那个小红桶里投了五元钱,随后路过的人都纷纷献出了爱心,可让人气愤的是总有一些抱着孩子的父母看了一眼就走了,没有一点爱心,这让那些孩子们从小就受到了不良的影响,不利于培养爱心。这个小女孩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更没有快乐地在学校读书,她多么需要我们的一颗颗爱心、和一双双温暖的双手啊!
在此我真诚呼唤全世界的朋友们,关爱别人,关爱自己!让自己和身边所有的人都充满爱!让人间充满爱!让世界充满爱!
关爱,关爱,爱在身边,无处不在!
他作文900字3
他,是一个成绩不错的同学。下面我们来看看他作文900字,欢迎阅读借鉴。
我想认认真真地为我生命中的男孩子们写字。
他
他是我生命中第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男生。他是我的朋友,我喜欢和男孩子玩,因为女孩子之间所谓的友谊,大部分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流逝了,但是男孩子有着宽广的胸怀,和他们在一起没有勾心斗角,没有过分的猜疑,没有那厚实牢固的一堵墙。
他喜欢五月天的歌,我猜了很久也不知道为什么,而他,最后也没有告诉我。也许,就像我一样,喜欢是没有理由的。
他是个冷冷的男生,但是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那些坐在角落的人往往更吸引我的注意,他喜欢篮球,希望能够进NBA,希望能成为阿迪纳斯,成为科比一样的人物。是一个单纯的男孩。他在课桌上刻满了歌词,当然,都是五月天的,有的深沉,有的激昂,将他矛盾复杂的心情表露无遗。其实没有很多的言辞可以形容他。
只是,我们共同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啊。老师说,女孩子是不可以和男孩子玩得这么好的,今后走到社会上会被别人看不起的。他安慰我说,没事儿的,我是人妖,这样你就可以和我好好地,开开心心地玩了。我想哭,想笑,但那满心的愁云都散了。他的心情不好,我就陪地傻傻他坐了一下午,看着头顶的天,蓝蓝的天。最后拍拍身上的尘土,各自回家去了。我们之间是属于不需要语言就可以明白对方意思的人。一个狡黠的笑,一个眼神就可以心领神会。那种默契不是一般的境界。
但是后来我们之间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那个夏天因为他变得格外重要。最后我们还是分开了,各奔东西。心里面很疼。
我记得他说过:“在路的那端,我们会重逢。”
他
他是我现在身边的一个男孩子,我们是再也普通不过的同学,但是他的阳光,他的快乐,无时无刻不感染着我。我会和他一起笑,一起哭。有那么几个瞬间,我就像找到了曾经的那种小小的幸福的感觉。
直到那堂音乐课。老师请会拉小提琴的同学上讲台作示范。他高高地举起了手。站在讲台上,眼帘微微垂下,看着手中那把虚拟的琴,头微微侧着,右手优雅地一上一下。那瞬间,我就像看到了一个散发着金*光芒的王子,我差点哭出来,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像坐在一个尊敬的神的面前,虔诚地望着他,就像看见了我所有的快乐。他已经占据了我的思想,只是因为我班长的身份,他对我心存戒备,所以只能是普普通通的同学。可是我分明看见,他在成长手册上填写自己最好的朋友,那是我啊。三个那样大的字,刺得我好痛!
茫茫人海,川流不息。
在记忆的深处要去搜索一个人,没有一点大海捞针的精神可不行。但有些时候,有些人会跳在你的眼前,因为他不一样!他,就是我的父亲。
他个子不高、脾气不小,眉宇之间的深沟里,总是藏着些威严与旷达,不怒自威的瞳孔,是一个深不可测的老潭。老实说,我不太喜欢与他亲近。
那天,家里特别热闹——来了许多客人,妈妈、外公与奶奶在客厅里招待他们,满桌的水果与零食,说不尽的寒喧,道不完的家长里短,连客厅里的电视也几乎从未暗下来过。你方唱罢我登场,这边的嘻哈刚刚告一段落,那一边的双扣便粉墨登场了——要知道这牌局一起,何时才是个头啊!这些声音都让我的脑中充斥着,我实在难以忍受,便捧起书与作业,想上楼去避开了这些令人头大的杂音。
数过十三级木台阶,转身来到了楼上的'书房门口。书房的北面是一面玻璃的墙,窗外夜凉如水,风吹进来,吹动窗的丝帘轻轻摆动,吹动书架上的扉页翻动,吹动父亲书案上的宣纸沙沙作响,而这些声音,却使这里安静得仿佛远离尘世一般。书房里,那个身影弯在书案前,左手扶案,右手持笔,笔尖在一张朴素宣纸上跳动,纸上笔锋时转时顿,用深黑的墨线勾勒出形似山峦或流水的一个个龙飞凤舞的书法字体来。每一笔都收放自如,抑扬顿挫得如同音乐作品一般。在那支笔下,汉字们一个个舒展躯体,在无比的宁静中释放出它们所特有的美丽。而那持笔者,又正是我那热爱书法,享受宁静的父亲。灯下的眼神,宛如开在深谷中的一缕幽兰,又似游走在深海中的一只海水母,安静地开放,优雅地游赏。
待父亲发现我的来到,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并不惊讶,只是笑着招手让我过去:“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书法吗?”
我嘟嘟嘴,说我不知道。父亲抬起手,把笔搁在山字型的字架上,郑重地对我说:“这个世界从不缺乏热闹与喧嚣,但一直缺失安静。淡泊方以明志,宁静方能致远。找一方自己喜欢的宁静之处,我们的心便不会迷失与膨胀,我们,要受得了充实,也要学会享受自己身边的宁静,给雅趣留下不可或缺的重要位置。”
我由衷地点了点头。我已能感受到那醉人的墨香飘进我脑海。楼下的欢乐颂歌是一种充实,楼上的宁静之轩也是一处乐土。
不一样的人生启悟,来自不一样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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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00字作文4
我曾将书画双绝的宋徽宗视为君王中的清流,为着他那份文人的风骨。却又在后来发现,他不过是个华宫堆砌出来的帝王,有着足够的资本去将他对书画的兴趣养到极致。之前以为的那份风骨,在他身上我再未窥得分毫。后来渐渐明白,这是因为他其实并不真正懂得文人。他画出了文人画出的画,写出了文人写出的字,他以为自己将这些做到了极致,便是个极致的文人。可是他忘了,文人首先要有一双眼。这双眼能看清自己,看清家国,看清每个人柔弱皮囊下那颗坚定的、不断跳动的心。这双眼在心上,有了这双眼,才有了文人的风骨。
他没有那双眼。在北宋覆灭之前,他都是个心盲的人,一直活在自己的梦里。
但另一个人一直都看得清。
他和出生在盛世里的宋徽宗不一样。在那个更早的年代,他出生时已是战火纷飞。宋徽宗青年时流连书画之间,他却早早披上战甲,拿上*剑,征战沙场。他是曹魏的建立者,大破羌胡,平定河西,复通西域,何等威风。但他从不居功自傲——因为他想做个明君。
他说他想统一天下,但时势如此,穷尽一生也不能达成夙愿;他说他是以正位登基,朝野上下却总是猜忌议论;他说他一路走来风雨飘摇,却不得不逆风前行;他说他只是想做个明君,不知为何又总是失了人心。常年的征战铸就了他的功名,战争带来的血泪却洗净了他的眼睛。他明白所谓功名,所谓江山代代更迭不过是过眼云烟,唯有文章词赋,流传百世,风骨不朽。于是,便有了《典论·论文》。
从古至今,人人皆夸赞他的弟弟惊才绝艳,却忘了他也是个文人。
我一直记得这段话:“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世。年寿有时而尽,乐荣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
我从没见过一位君王像他一样,让“立言”的地位居于“立功”“立德”之前。
那个纷乱的魏晋也是一场文学的盛世。在这场盛世里的他,不是那个“策我良马,披我轻裘”的公子哥,不是那个喜欢吃葡萄、爱赋诗,偶有愁绪的曹子恒。他是魏文帝,一生风雨,身后仍受非议,却凭着一腔孤勇将灵魂镌刻于建安风骨之上。
我很遗憾,不能生在有他的那个时代,去见证这个人和他飘摇的一生。每每看到他的画像,总觉在那强势的外表下是无边的孤寂。我想他亦是孤独的,他大多时候都不被理解。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他的风骨,正如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倾听他的灵魂在那场文学盛世里的轻吟。
很遗憾君生我未生,若能生在三国,为男,愿做主君阶下臣;为女,愿做朱墙解语花。
让我,来倾听你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