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1。0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各驻外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规范其经济行为,促使其管好用好资金,节约费用支出,降低成本,结合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驻外办事处的财务工作做如下规定。
2。0适用范围:外办或分公司人员
3。0派驻财务人员的管理
3。1为了强化财务监督职能,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驻外办事处财务人员实行公司派驻制度,由财务部推荐,报公司执行官批准,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3。2派驻人员的调动、调资等由财务部提出方案,但必须征求驻在单位意见,晋升、任免、调动等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3。3派驻财务人员代表财务部实施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其业务核算工作直接接受财务部的领导,对财务部负责。
3。4派驻人员应认真遵守驻在单位的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派驻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驻在单位主管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必须提前一周申请)由财务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5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驻在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驻在单位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监督,接受财务部和驻在单位的双重考核。
3。6派驻财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得挪用单位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有关规定。
4。0派驻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4。1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根据驻在单位经营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使会计基础工作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4。2及时,真实反映驻在单位的财务(成本)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正确、确保驻在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3监督驻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确保各项支出经济、合理、有效,确保财务收支合规合法,坚决杜绝帐外帐,[小金库"。
4。4认真做好驻在单位的成本、效益预测,对驻在单位经济指标的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析、考核,加强过程控制,对执行中存在的异常、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公司领导反映,以保证目标的实现。
4。5积极参加驻在单位的经营会议,主动了解驻在单位的经营情况,并适时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0会计核算
5。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填写清楚、规范,具备凭证名称、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及填写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外来的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其内容和金额不得涂改,如内容涂改必须在更正处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如金额涂改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自制凭证必须有部门主管签字或盖章。
5。2原始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签名*。
5。3员工因公务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后面,收回借款或报销,应另开收据,不得退回原借款凭据。
5。4收据不得自行购买,必须在公司财务部领用,开具时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写编号,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一本用完后连同存根到财务部换领新收据。
5。5派驻单位的财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私自销毁,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6。0预算管理
6。1各驻外办事处,应根据本单位的经营活动内容,本着节约从紧的原则,编制年、月度总收支预算,年度预算于每年10月15日上报次年的预算,公司财务部予以审核后纳入公司财务预算,并在次年一季度之前正式下达费用计划。月度预算于每月25日上报。
6。2各驻外办事处,根据公司财务部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对当年的费用进行控制使用并定期对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向公司财务部发送分析资料。
7。0内部控制方面
7。1日常报销审批权限(业务接待费除外)执行[一支笔"原则,即由办事处主管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原始凭证上(具备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办事处)要有经办人、*人、审批人三者签字认可,不具备三人以上条件的办事处最少也要有经办人签名,才能作为报销附件。
7。2凡需对外业务接待,原则上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公司执行官批准,驻点财务人员必须凭经批复的申请报告方可开支。经批复的申请报告,必须提交一份公司财务备案,以便月底报帐时核查。
7。3出纳和会计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有条件的办事处)
7。3。1会计不得兼收现金,会计每日负责编制收、付、转记帐凭证,除记好明细帐、总帐外,按月按时向公司财务部发送报表和费用分析资料。
7。3。2出纳要在管好现金的基础上,做好每日现金结存核对工作,出纳不得兼管记帐工作,但负责对会计每日编制的收、付款记帐凭证的原始单据进行复核,在复核无误的基础上,予以收付款。
7。4各办事处的一切货币资金收入,实行财务收支一岗管理,任何人员不得截留任何资金。
8。0现金管理
8。1核定合理的备用金,以保证1015天周转额的标准,经公司核定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
8。2不得任意对外拆借资金,私自借款,凡需动用资金的项目必须报告公司执行官审批后方能实施。
8。3不得私自挪用现金,不允许白条抵库。
9。0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9。1公司驻外办事处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对所属固定资产登记入册。
9。2严格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对在用固定资产,做到保管定人和加强维护,要定期盘点清查,把各种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管好、用好,做到帐、物相符,保证公司财产的完整。
9。3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于正常使用年限的磨损或由于非正常事故造成的损失,应由办事年处报行政部,查明原因,按经济合理的原则,能够修复的安排修复,尽量延长使用年限,只有在确实不能修复时,由办事处写出书面报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技术鉴定,报公司按程序办理批准手续后始能报废。
9。4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理情况报公司财务部。
10。0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10。1对价值低于固定资产限额(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低值易耗品和一般不易消耗的低值易耗品,必须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如照相机、bp机、电视机等,调动时须办理归还或移交手续,予以核销。
11。0财务检查
11。1公司财务部每半年对各办事处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帐务
处理合规合法,正确无误,办事处主管和财务人员要密切配合。
12。附则
12。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各外办财务人员,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财务经理。
12。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12。3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办事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合理*进行监督。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合法*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 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和权威*,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条 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格控制非教学*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
2、实行学校经费支出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要开支事项(如大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每所学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4、实行学校大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大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原则上小学单项开支500元、中学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5、严禁滥征订、滥发复习资料。各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征订省、市、县教育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各种测试题、复习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6、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7、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 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中小学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