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我处迅速召集相关人员,深入研究防汛抢险的问题,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我们认为,防汛工作的重点在于确保直管、自管公房的安全渡汛,并据此制定了应急预案,以保障汛期住(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力求不发生责任事故。
一、落实责任,建立防汛领导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我处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由处长担任总指挥,相关同志任副总指挥,组员包括各单位负责人。同时,各基层单位也需成立相应的小组,确保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工作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事务,责任明确,确保房屋在汛期的安全。
二、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各基层单位需成立710人的抢险小分队,由第一责任人担任队长,汛情发生时由总指挥统一调度,若总指挥无法到达现场,则由日常工作负责人代为指挥,名单需报处。
汛情发生后,全处各部门需在总指挥统一调度下协同行动,消除物资成本、人员使用等顾虑,确保救灾工作优先。
各单位第一责任人需立即带领小分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并第一时间向总指挥汇报,待其到达后由总指挥统筹抢险工作。
各基层单位应提前准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处将在4月初进行检查。
进入汛期后,全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夜班和节假日有领导值班,每日报告情况。
各单位领导及防汛小组成员需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住(用)户的疏散工作,并对危房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险情发生时及时疏散。
遇到局部地区险情时,优先疏散人群,再进行财产抢救,处方特别准备了铜山路21号的空房安置受灾住(用)户,安置权由总指挥决定。
若出现大面积淹没,及时向区汇报请求上级帮助。
防汛值班电话保持畅通。
按区要求,处将成立20人的抢险队,队长由总指挥担任。
三、现场抢救与现场保护
汛情发生后,需在保护现场的同时,抢救伤员并维持秩序。
确保社会稳定,临时安置受灾群众。
在紧急情况下,邀请专家到现场协助抢险,查找事故原因。
确保受灾群众的权利,稳定人心,提供最佳救治,降低财产损失。
汛情后新闻报道由总指挥统一发布,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发布消息。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