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责任
1、领导学生处、课改办具体抓好常规管理、班级管理和学校各类学生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
2、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定期对师生进行流行病防治、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日常行为养成教育、自救自护知识宣传等安全教育工作。
3、对于学校的重大活动要事前做好安全防范预案,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和事后总结汇报工作。
4、组织落实学校安全稳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及抽查活动,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群防群治体系,共同关注学校安全工作。
5、及时处理学生中发生的违法违规等事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做好问题学生的帮教工作。
6、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学校校长处理善后工作。
二、责任追究
在责任期内,对于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予以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责任书签定之日。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