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储备、协同保障、科学高效”的原则,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统筹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物资保障工作。通过规范化和有序的方式,确保医疗物资充足,做到备而不空。

医疗备品备件保障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组。

组长:肖柏林,县委常委、县*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小强,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汪麋,县工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肖丹,县卫健委工委委员

李勇,县市监局副局长

吴振达,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成员:

尹万强,吉安高新区管委会科发局副局长

李金苹,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袁振斌,县*办公室副主任、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梁向阳,县发改委重点工程中心七级职员

罗建美,县民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彭卫彪,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赖文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肖珑娇,县商务局副局长

刘冬根,县文广新旅局二级主任科员

罗欢,县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

吴浩志,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肖爱华,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娟,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胡锦禄,江西长运公司吉安分公司副经理

刘婷敦,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曾艳金,永阳镇副镇长

张斌,天河镇副镇长

谢观英,万福镇人大副主席

严昊峰,固江镇人大副主席

余世平,横江镇副镇长

徐丽荷,永和镇副镇长

杜必玉,桐坪镇党委委员、组宣委员

黄洁,油田镇副镇长

王昭辉,凤凰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沈程,敖城镇副镇长

伍婷,梅塘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梦薇,商镎蚋闭虺;

毛北,源乡副乡长

李玉芹,大冲乡副乡长

刘雨玮,登龙乡副乡长

吕添丞,安塘乡人大主席

刘云飞,官田乡副乡长

刘欢,指阳乡副乡长

三、职责分工

县卫健委:负责提出医疗物资的需求清单、分配清单,并对各网格区及医疗单位的物资需求进行汇总审核,优先处理紧急物资需求,确保疫情防控有序推进。

县市监局:承担采购医疗物资的质量监管职责,提供技术指导与日常监管,负责跟踪市场动态,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江西长运公司吉安分公司:负责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建立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绿*通道,确保物资快速、无障碍运送。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确保医疗物资采购所需资金的及时保障,并指导各单位妥善使用资金,确保各项资金得当使用。

县发改委:负责物资采购价格的指导和调控,确保防疫物资价格稳定,避免过度波动。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配合各牵头二级网格责任单位,做好物资的调配和分发工作。

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在紧急情况下,协调社会捐赠,联系红十字会等组织,获取应急物资。

吉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企业生产应急医疗物资的组织工作。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医疗物资的申领、转运、调配和统计工作。

各牵头部门需及时协调解决物资筹集及采购中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工作流程

1. 提出需求 :由县卫健委负责统计全县核*检测所需物资的清单。在多轮核*检测或突发疫情情况下,每日更新各单位的物资需求并整理汇总,提交办公室审定。

2. 组织筹集 :县工信局牵头,依据库存和需求清单启动采购程序,必要时寻求上级或其他县市支援,确保物资供应。常规物资由各单位和乡镇自行采购。

3. 科学调配 :在核*检测启动时,县工信局根据需求清单和物资准备情况进行分拣与包装,由各责任单位按需领取。若物资不足时,根据实际需求向物资仓库申请补充。

4. 快速转运 :按需物资由各责任单位自行转运,遇突发情况时,县交通运输局协助提供应急车辆进行紧急转运。

5. 有序回收 :核*检测结束后,物资要进行消杀并妥善回收,特别是可重复使用的物品,确保下一轮检测时可重新使用。

五、有关要求

医疗物资保障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成败,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任务安排,遵守工作纪律。确保物资需求、采购和分配环节没有疏漏,避免拖延和推诿,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医疗设备购销合同书2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医疗设备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等详见明细表,明细表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乙方应随货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

第二条技术标准

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根据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见附件)进行技术验收;如根据样品进行验收,乙方所供医疗产品应与样品质量一致。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供货时间及地点

交付时间:乙方分两次向甲方交付设备。2009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2009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项设备。

交付地点:

乙方送货并承担运费、保险费、税费等,货物交付甲方后转移所有权。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七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第五条货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币: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总货款15%计;首批设备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40%计;第二批设备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40%计;

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5%计

第六条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在三日内验收,乙方对货物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2.乙方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拉手、螺栓等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易耗件,并免费提供以上备用材料_______套。

3.乙方自收到甲方电话、传真等维修要求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免费质保期为两年,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算。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应免收材料和人工等一切费用;免费质保期满后,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只收取人工费。

5.设备运至甲方工地,乙方应指派技师三人对甲方*作人员安装、使用设备进行培训,直至甲方*作人员能熟练*作为止,乙方承担培训技师的薪资、差旅等全部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满一个月后,每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非乙方供货质量问题,甲方中途不得退货,否则,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供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质量条款交付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配置清单、技术标准、设备技术说明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儿童医疗保险参保条件3

(一)在校少儿(不含低保特困家庭少儿)

1. 参保少儿向学校领取参保申报资料(包括参保须知及表格等)。

2. 参保少儿监护人按参保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在网上申报参保信息(2007 年第一批申报无需网上申报)。准备好所需材料后交回学校。

3. 学校审核相关资料后报送社保机构。

4. 社保机构受理参保资料,审核参保信息,录入参保信息,建立社保征收台账。系统将在银行托收应缴费用。

5. 少儿医保费托收成功后,学校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制作少儿医疗保险证。在少儿保险征收窗口打印制证清单后,到社保制证窗口代缴制证费并办理制证手续。

6. 自受理制证手续 20 个工作日后,学校统一到社保机构领取少儿医疗保险证并发放至参保人。

(二)未入学入园及在市外定居的本市户籍未满 18 周岁的少儿

1. 参保少儿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参保申报资料。

2. 参保少儿监护人按参保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进行网上申报参保信息(2007 年第一批申报无需网上申报)。准备好参保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申报。

3. 社保机构受理参保资料,审核参保信息,录入参保信息,建立社保征收台账。系统将在银行托收应缴费用。

4. 少儿医保费托收成功后,参保少儿监护人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制作少儿医疗保险证。在少儿保险征收窗口打印制证清单后,到社保制证窗口代缴制证费并办理制证手续。

5. 自受理制证手续 20 个工作日后,参保少儿监护人到社保托收机构领取少儿医疗保险证并发放至参保人。

(三)深户低保特困家庭少儿

1. 参保少儿向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索取参保申报资料,打印确认参保清单、盖章,填写参保表格,准备参保资料,交回民政部门。

2. 民政部门审核参保表格及资料,并到社保机构申报。

3. 社保机构受理参保资料,审核参保信息,录入参保信息,建立社保征收台账。系统将在银行托收应缴费用。

4. 少儿医保费托收成功后,民政部门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制作少儿医疗保险证。在少儿保险征收窗口打印制证清单后,到社保制证窗口代缴制证费并办理制证手续。

5. 自受理制证手续 20 个工作日后,民政部门到社保托收机构领取少儿医疗保险证并发放至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