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下》是一本古籍,作者是孟子,内容涉及*、历史、教育和个人立身处世等诸多方面。全篇原文共33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孟子离娄下原文,欢迎阅读。

离娄下·第一章

孟子离娄下原文(精选2篇)

孟子曰:“舜生於诸冯,迁於负夏,卒於鸣条;东夷之人也。

“文王生於岐周,卒於毕郢,西夷之人也。

“地之相去也,千有馀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馀岁:得志行乎*,若合符节。

“先圣後圣,其揆一也。”

离娄下·第二章

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於溱、洧。

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

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

“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济之。

“故为政者,每人而悦之,日亦不足矣。”

离娄下·第三章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

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

王曰:“礼为旧君有腹,何如斯可为服矣?”

曰:“行言听,膏泽下於民;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

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此之位三有礼焉;如此则为之服矣。

“今也为臣,则不行,言则不听,膏泽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则君搏执之,

又极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谓寇雠,寇雠何服之有!”

离娄下·第四章

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徒。”

离娄下·第五章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

离娄下·第六章

孟子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

离娄下·第七章

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如中也弃不中,

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

离娄下·第八章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後可以有为。”

离娄下·第九章

孟子曰:“言人之不善,当如後患何!”

离娄下·第十章

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

离娄下·第十一章

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离娄下·第十二章

孟子曰:“大人者,不先其赤子之心者也。”

离娄下·第十三章

孟子曰:“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

离娄下·第十四章

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

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离娄下·第十五章

孟子曰:“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

离娄下·第十六章

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养人,然後能服天下,

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

离娄下·第十七章

孟子曰:“言无实不祥;不祥之实,蔽贤者当之。”

离娄下·第*章

徐子曰:“仲尼亟称於水曰:‘水哉水哉,’何取於水也?”

孟子曰:“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後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

是之取尔。

“□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

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

离娄下·第十九章

孟子曰:“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传之。

“舜明於庶物,察於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

离娄下·第二十章

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

“汤执中,立贤无方。

“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

“武王不泄迩,不忘远。

“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

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离娄下·第二十一章

孟子曰:“王者之熄而诗亡,诗亡,然後春秋作。

“晋之乘,楚之□杌,鲁之春秋,一也。

“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离娄下·第二十二章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

“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

离娄下·第二十三章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

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离娄下·第二十四章

逢蒙学射於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於是杀羿。孟子曰:

“是亦羿有罪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

“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

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

‘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

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於尹公之他,

尹公之他学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

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

曰:‘小人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

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扣轮,去其金,

发乘矢而後反。”

离娄下·第二十五章

孟子曰:“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

“虽有恶人,齐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离娄下·第二十六章

孟子曰:“天下之言*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

“所恶於智者,为其凿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於智矣,

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

“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

离娄下·第二十七章

公行子有子之丧,右师往吊。入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

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

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言,孟子独不与□言,

是简□也。”

孟子闻之,曰:“礼,朝廷不历位而相与言,不逾阶而相揖也。我欲行礼,

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乎!”

离娄下·第二*章

孟子曰:“君子所以异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

“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人恒敬之。

“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

此物奚宜至哉!

“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

“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

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於禽兽又何难焉!’

“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乃若所忧则有之。舜、人也,

我亦人也;舜为法於天下可传於後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

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若夫君子所患,则亡矣。非仁无为也,非礼无行也。

如有一朝之患。则君子不患矣。”

离娄下·第二十九章

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孔子贤之。

颜子当乱世,居於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颜子不改乐:孔子贤之。

孟子曰:“禹、稷、颜回同道。

“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

是以如是其急也。

“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

“今有同室之人者,救之,虽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

“乡邻有者,被发缨冠而往救之,则惑也,虽闭户可也。”

离娄下·第三十章

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

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

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狼,以危父母,

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

“夫章子,子父青善而不相遇也。

“青善,朋友之道也;父子青善,贼恩之大者。

“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子,

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

离娄下·第三十一章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诸?”曰:“无寓人於我室,

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寇退,曾子反。

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至则先去以为民望,寇退则反:

殆於不可!”沈犹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犹有负刍之祸,

从先生者七十人,未有与焉。”

子思居於卫,有齐寇。或曰:“寇至,盍去诸?”子思曰:“如□去,

君谁与守。”

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师也,父兄也;子思,臣也,微也。

曾子、子思,易地则皆然。”

离娄下·第三十二章

储子曰:“王使人□夫子,果有以异於人乎?”孟子曰:“何以异於人哉?

尧舜与人同耳。”

离娄下·第三十三章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後反。

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

则必餍酒肉而後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

吾将□良人之所之也。’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

卒之东郭□间之祭者,乞其馀,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

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

而相泣於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孟子·离娄下》阅读*及原文翻译2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①,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养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②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③,四不孝也;好勇斗很④,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选自《孟子·离娄下》

注:①四支:即“四肢”。②私:偏爱。③从:通“纵”,放纵。④戮:羞辱。⑤很:通“狠”。

1.给下边语句加上标点符号。

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2.写出下边语句大意。

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

3.用精练的语言概括出语段的主要内容。

参考*

1.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2.*情懒惰,不供养父母,这是不孝的第一种表现(大意对即可)

3.“不孝的五种表现”或“五种不孝的行为”

注释

①四支:即四肢。

②从:同“纵”。

③戮:羞辱。

④很:同“狠”

译文

孟子说:“通常认为不孝的情况有五种:四肢懒惰,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一种;酗酒聚赌,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二种;贪吝钱财,只顾老婆孩子,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三种;放纵#*享乐,使父母感到羞辱,这是第四种;逞勇好斗,连累父母,这是第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