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xx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文件》(隆住建发(2013)223号)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实际,20xx年9月,我公司对全区在建工程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一、检查重点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的工作总结(模板1篇)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的建档归档情况及各种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垂直起重运输设备的备案(使用)登记及使用情况、*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安全情况等。

二、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在建施工工地5个场次,发现隐患22条,整改隐患22条,整改率100%,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5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现场监管人员不在现场,特别是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的现象普通存在,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2、垂直起重运输设备:部分塔吊、井字吊设备陈旧,有的基础未设排水设施,基座排水不畅;井吊停靠装置、超高限位和断绳保护装置部灵敏;

3、有的工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施工用电未按临时用电规范连接和*作;在安全防护中,安全网规格未达国家要求,安全网破损,施工现场仍然有施工工人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无安全通道等情况。

4、文明施工程度不够,部分施工现场未设置“三池一设备”、“五牌一图”和门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工地地面未硬化,未实施洒水降尘;安全标识牌和重大危险源警示牌悬挂不到位。

5、在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中,有走过场和应付现象,有的工作人员未经过严格的教育培训就进场工作。

6、安全台帐不规范,有的既使做了也是居于形式,无翔实内容,建档、装袋也不符合规范,。

7、现场监理人员有未在场现象,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隐患查找,监督整改不到位,监理台账建立不符合规范,不完整、内容不翔实,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三、整改要求及落实情况

1、要求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落实。

2、要求各施工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进行实施。各施工工地认真查找隐患,制定针对*和可*做*强的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3、要求监理公司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

4、要求各施工工地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作实。

5、加强起重运输机械管理,未经检测和备案以及安全装置齐备的起重运输机械禁止使用,若擅自使用的,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6、加大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或暂时停工的,请执法部门参与监督,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施工项目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所增强,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有所提高,现场隐患整改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形势是动态的,必须坚持长期抓,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更新观念和创新工作方法,把建筑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无论是现场管理还是资料管理,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公司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天都要关注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形势,从中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查找纰漏处,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是由一个两人的努力就能换来的,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全体安全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只有全体人员的共同配合和有效的协商沟通才可以实现,只有全体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政策才可以真正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