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知识点和公式是高考数学的基础,也是高考前夕考生复习的重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高考数学知识点及公式,仅供参考。
高考数学知识点
1、进行集合的交、并、补运算时,不要忘了全集和空集的特殊情况,不要忘记了借助数轴和文氏图进行求解。
2、在应用条件时,易A忽略是空集的情况
3、你会用补集的思想解决有关问题吗?
4、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有什么区别?四种命题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什么?如何判断充分与必要条件?
5、你知道“否命题”与“命题的否定形式”的区别。
6、求解与函数有关的问题易忽略定义域优先的原则。
7、判断函数奇偶性时,易忽略检验函数定义域是否关于原点对称。
8、求一个函数的解析式和一个函数的反函数时,易忽略标注该函数的定义域。
9、原函数在区间[—a,a]上单调递增,则一定存在反函数,且反函数也单调递增;但一个函数存在反函数,此函数不一定单调
10、你熟练地掌握了函数单调性的证明方法吗?定义法(取值,作差,判正负)和导数法
11、求函数单调性时,易错误地在多个单调区间之间添加符号“∪”和“或”;单调区间不能用集合或不等式表示。
12、求函数的值域必须先求函数的定义域。
13、如何应用函数的单调性与奇偶性解题?
①比较函数值的大小;
②解抽象函数不等式;
③求参数的范围(恒成立问题)。这几种基本应用你掌握了吗?
14、解对数函数问题时,你注意到真数与底数的限制条件了吗?
(真数大于零,底数大于零且不等于1)字母底数还需讨论
15、三个二次(哪三个二次?)的关系及应用掌握了吗?如何利用二次函数求最值?
16、用换元法解题时易忽略换元前后的等价性,易忽略参数的范围。
17、“实系数一元二次方程有实数解”转化时,你是否注意到:当时,“方程有解”不能转化为。若原题中没有指出是二次方程,二次函数或二次不等式,你是否考虑到二次项系数可能为的零的情形?
18、利用均值不等式求最值时,你是否注意到:“一正;二定;三等”。
19、绝对值不等式的解法及其几何意义是什么?
20、解分式不等式应注意什么问题?用“根轴法”解整式(分式)不等式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21、解含参数不等式的通法是“定义域为前提,函数的单调性为基础,分类讨论是关键”,注意解完之后要写上:“综上,原不等式的解集是……”。
22、在求不等式的解集、定义域及值域时,其结果一定要用集合或区间表示;不能用不等式表示。
23、两个不等式相乘时,必须注意同向同正时才能相乘,即同向同正可乘;同时要注意“同号可倒”即a>b>0,a<0。
24、解决一些等比数列的前项和问题,你注意到要对公比及两种情况进行讨论了吗?
25、在“已知,求”的问题中,你在利用公式时注意到了吗?(时,应有)需要验证,有些题目通项是分段函数。
26、你知道存在的条件吗?(你理解数列、有穷数列、无穷数列的概念吗?你知道无穷数列的前项和与所有项的和的不同吗?什么样的无穷等比数列的所有项的和必定存在?
27、数列单调性问题能否等同于对应函数的单调性问题?(数列是特殊函数,但其定义域中的值不是连续的。)
28、应用数学归纳法一要注意步骤齐全,二要注意从到过程中,先假设时成立,再结合一些数学方法用来证明时也成立。
29、正角、负角、零角、象限角的概念你清楚吗?,若角的终边在坐标轴上,那它归哪个象限呢?你知道锐角与第一象限的'角;终边相同的角和相等的角的区别吗?
30、三角函数的定义及单位圆内的三角函数线(正弦线、余弦线、正切线)的定义你知道吗?
31、在解三角问题时,你注意到正切函数、余切函数的定义域了吗?你注意到正弦函数、余弦函数的有界性了吗?
32、你还记得三角化简的通性通法吗?(切割化弦、降幂公式、用三角公式转化出现特殊角。异角化同角,异名化同名,高次化低次)
33、反正弦、反余弦、反正切函数的取值范围分别是
34、你还记得某些特殊角的三角函数值吗?
35、掌握正弦函数、余弦函数及正切函数的图象和性质。你会写三角函数的单调区间吗?会写简单的三角不等式的解集吗?(要注意数形结合与书写规范,可别忘了),你是否清楚函数的图象可以由函数经过怎样的变换得到吗?
36、函数的图象的平移,方程的平移以及点的平移公式易混:
(1)函数的图象的平移为“左+右—,上+下—”;如函数的图象左移2个单位且下移3个单位得到的图象的解析式为y=2(x+2)+4—3,即y=2x+5。
(2)方程表示的图形的平移为“左+右—,上—下+”;如直线左移2个个单位且下移3个单位得到的图象的解析式为2(x+2)—(y+3)+4=0,即y=2x+5。
(3)点的平移公式:点P(x,y)按向量平移到点P(x,y),则x=x+hy=y+k。
37、在三角函数中求一个角时,注意考虑两方面了吗?(先求出某一个三角函数值,再判定角的范围)
38、形如的周期都是,但的周期为。
39、正弦定理时易忘比值还等于2R。
(1)棱柱:
定义:有两个面互相平行,其余各面都是四边形,且每相邻两个四边形的公共边都互相平行,由这些面所围成的几何体。
分类:以底面多边形的边数作为分类的标准分为三棱柱、四棱柱、五棱柱等。
表示:用各顶点字母,如五棱柱或用对角线的端点字母,如五棱柱
几何特征:两底面是对应边平行的全等多边形;侧面、对角面都是平行四边形;侧棱平行且相等;平行于底面的截面是与底面全等的多边形。
(2)棱锥
定义:有一个面是多边形,其余各面都是有一个公共顶点的三角形,由这些面所围成的几何体
分类:以底面多边形的边数作为分类的标准分为三棱锥、四棱锥、五棱锥等
表示:用各顶点字母,如五棱锥
几何特征:侧面、对角面都是三角形;平行于底面的截面与底面相似,其相似比等于顶点到截面距离与高的比的平方。
(3)棱台:
定义:用一个平行于棱锥底面的平面去截棱锥,截面和底面之间的部分
分类:以底面多边形的边数作为分类的标准分为三棱态、四棱台、五棱台等
表示:用各顶点字母,如五棱台
几何特征:
①上下底面是相似的平行多边形
②侧面是梯形
③侧棱交于原棱锥的顶点
(4)圆柱:
定义:以矩形的一边所在的直线为轴旋转,其余三边旋转所成的曲面所围成的几何体
几何特征:
①底面是全等的圆;
②母线与轴平行;
③轴与底面圆的半径垂直;
④侧面展开图是一个矩形。
(5)圆锥:
定义:以直角三角形的一条直角边为旋转轴,旋转一周所成的曲面所围成的几何体
几何特征:
①底面是一个圆;
②母线交于圆锥的'顶点;
③侧面展开图是一个扇形。
(6)圆台:
定义:用一个平行于圆锥底面的平面去截圆锥,截面和底面之间的部分
几何特征:
①上下底面是两个圆;
②侧面母线交于原圆锥的顶点;
③侧面展开图是一个弓形。
(7)球体:
定义:以半圆的直径所在直线为旋转轴,半圆面旋转一周形成的几何体
几何特征:
①球的截面是圆;
②球面上任意一点到球心的距离等于半径。
三角函数。
注意归一公式、诱导公式的正确性。
数列题。
1、证明一个数列是等差(等比)数列时,最后下结论时要写上以谁为首项,谁为公差(公比)的等差(等比)数列;
2、最后一问证明不等式成立时,如果一端是常数,另一端是含有n的式子时,一般考虑用放缩法;如果两端都是含n的式子,一般考虑数学归纳法(用数学归纳法时,当n=k+1时,一定利用上n=k时的假设,否则不正确。利用上假设后,如何把当前的式子转化到目标式子,一般进行适当的放缩,这一点是有难度的。简洁的方法是,用当前的式子减去目标式子,看符号,得到目标式子,下结论时一定写上综上:由①②得证;
3、证明不等式时,有时构造函数,利用函数单调性很简单
立体几何题。
1、证明线面位置关系,一般不需要去建系,更简单;
2、求异面直线所成的角、线面角、二面角、存在性问题、几何体的高、表面积、体积等问题时,要建系;
3、注意向量所成的角的余弦值(范围)与所求角的余弦值(范围)的关系。
概率问题。
1、搞清随机试验包含的所有基本事件和所求事件包含的基本事件的.个数;
2、搞清是什么概率模型,套用哪个公式;
3、记准均值、方差、标准差公式;
4、求概率时,正难则反(根据p1+p2+……+pn=1);
5、注意计数时利用列举、树图等基本方法;
6、注意放回抽样,不放回抽样;
正弦、余弦典型例题。
1、在△ABC中,∠C=90°,a=1,c=4,则sinA的值为
2、已知α为锐角,且,则α的度数是()A、30°B、45°C、60°D、90°
3、在△ABC中,若,∠A,∠B为锐角,则∠C的度数是()A、75°B、90°C、105°D、120°
4、若∠A为锐角,且,则A=()A、15°B、30°C、45°D、60°
5、在△ABC中,AB=AC=2,AD⊥BC,垂足为D,且AD=,E是AC中点,EF⊥BC,垂足为F,求sin∠EBF的值。
正弦、余弦解题诀窍。
1、已知两角及一边,或两边及一边的对角(对三角形是否存在要讨论)用正弦定理。
2、已知三边,或两边及其夹角用余弦定理
3、余弦定理对于确定三角形形状非常有用,只需要知道角的余弦值为正,为负,还是为零,就可以确定是钝角。直角还是锐角。
(1)先看“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当命题“若p则q”为真时,可表示为p=>q,则我们称p为q的充分条件,q是p的必要条件。这里由p=>q,得出p为q的充分条件是容易理解的。
但为什么说q是p的必要条件呢?
事实上,与“p=>q”等价的逆否命题是“非q=>非p”。它的意思是:若q不成立,则p一定不成立。这就是说,q对于p是必不可少的,因而是必要的。
(2)再看“充要条件”
若有p=>q,同时q=>p,则p既是q的充分条件,又是必要条件。简称为p是q的充要条件。记作p<=>q
回忆一下初中学过的“等价于”这一概念;如果从命题A成立可以推出命题B成立,反过来,从命题B成立也可以推出命题A成立,那么称A等价于B,记作A<=>B。“充要条件”的含义,实际上与“等价于”的含义完全相同。也就是说,如果命题A等价于命题B,那么我们说命题A成立的充要条件是命题B成立;同时有命题B成立的充要条件是命题A成立。
(3)定义与充要条件
数学中,只有A是B的充要条件时,才用A去定义B,因此每个定义中都包含一个充要条件。如“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四边形叫做平行四边形”这一定义就是说,一个四边形为平行四边形的充要条件是它的两组对边分别平行。
显然,一个定理如果有逆定理,那么定理、逆定理合在一起,可以用一个含有充要条件的语句来表示。
“充要条件”有时还可以改用“当且仅当”来表示,其中“当”表示“充分”。“仅当”表示“必要”。
(4)一般地,定义中的条件都是充要条件,判定定理中的条件都是充分条件,性质定理中的“结论”都可作为必要条件。
高考数学集合复习知识点
1、集合的概念
集合是数学中最原始的`不定义的概念,只能给出,描述性说明:某些制定的且不同的对象集合在一起就称为一个集合。组成集合的对象叫元素,集合通常用大写字母A、B、C、…来表示。元素常用小写字母a、b、c、…来表示。
集合是一个确定的整体,因此对集合也可以这样描述:具有某种属性的对象的全体组成的一个集合。
2、元素与集合的关系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有属于和不属于两种:元素a属于集合A,记做a∈A;元素a不属于集合A,记做a?A。
3、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确定性: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是某一具体对象,则x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例如A={0,1,3,4},可知0∈A,6?A。
(2)互异性:“集合张的元素必须是互异的”,就是说“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它的任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
(3)无序性:集合与其中元素的排列次序无关,如集合{a,b,c}与集合{c,b,a}是同一个集合。
4、集合的分类
集合科根据他含有的元素个数的多少分为两类:
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如“方程3x+1=0”的解组成的集合”,由“2,4,6,8,组成的集合”,它们的元素个数是可数的,因此两个集合是有限集。
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如“到平面上两个定点的距离相等于所有点”“所有的三角形”,组成上述集合的元素不可数的,因此他们是无限集。
特别的,我们把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错F,如{x?R|+1=0}。
5、特定的集合的表示
为了书写方便,我们规定常见的数集用特定的字母表示,下面是几种常见的数集表示方法,请牢记。
(1)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通常简称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做N。
(2)非负整数集内排出0的集合,也称正整数集,记做N。或N+。
(3)全体整数的集合通常简称为整数集Z。
(4)全体有理数的集合通常简称为有理数集,记做Q。
(5)全体实数的集合通常简称为实数集,记做R。
不等式的解集:
①能使不等式成立的未知数的值,叫做不等式的解。
②一个含有未知数的不等式的所有解,组成这个不等式的解集。
③求不等式解集的过程叫做解不等式。
不等式的判定:
①常见的不等号有“>”“<”“≤”“≥”及“≠”。分别读作“大于,小于,小于等于,大于等于,不等于”,其中“≤”又叫作不大于,“≥”叫作不小于;
②在不等式“a>b”或“a
③不等号的开口所对的数较大,不等号的尖头所对的数较小;
④在列不等式时,一定要注意不等式关系的关键字,如:正数、非负数、不大于、小于等等。
1、数列的定义
按一定次序排列的一列数叫做数列,数列中的每一个数都叫做数列的项。
(1)从数列定义可以看出,数列的数是按一定次序排列的,如果组成数列的数相同而排列次序不同,那么它们就不是同一数列,例如数列1,2,3,4,5与数列5,4,3,2,1是不同的数列。
(2)在数列的定义中并没有规定数列中的数必须不同,因此,在同一数列中可以出现多个相同的.数字,如:—1的1次幂,2次幂,3次幂,4次幂,…构成数列:—1,1,—1,1,…。
(4)数列的项与它的项数是不同的,数列的项是指这个数列中的某一个确定的数,是一个函数值,也就是相当于f(n),而项数是指这个数在数列中的位置序号,它是自变量的值,相当于f(n)中的n。
(5)次序对于数列来讲是十分重要的,有几个相同的数,由于它们的排列次序不同,构成的数列就不是一个相同的数列,显然数列与数集有本质的区别。如:2,3,4,5,6这5个数按不同的次序排列时,就会得到不同的数列,而{2,3,4,5,6}中元素不论按怎样的次序排列都是同一个集合。
2、数列的分类
(1)根据数列的项数多少可以对数列进行分类,分为有穷数列和无穷数列。在写数列时,对于有穷数列,要把末项写出,例如数列1,3,5,7,9,…,2n—1表示有穷数列,如果把数列写成1,3,5,7,9,…或1,3,5,7,9,…,2n—1,…,它就表示无穷数列。
(2)按照项与项之间的大小关系或数列的增减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递增数列、递减数列、摆动数列、常数列。
3、数列的通项公式
数列是按一定次序排列的一列数,其内涵的本质属性是确定这一列数的规律,这个规律通常是用式子f(n)来表示的,
这两个通项公式形式上虽然不同,但表示同一个数列,正像每个函数关系不都能用解析式表达出来一样,也不是每个数列都能写出它的通项公式;有的数列虽然有通项公式,但在形式上,又不一定是的,仅仅知道一个数列前面的有限项,无其他说明,数列是不能确定的,通项公式更非。如:数列1,2,3,4。
高中数学常用公式
(1)乘法与因式分解
a2b2=(a+b)(ab);a3+b3=(a+b)(a2ab+b2);a3b3=(ab)(a2+ab+b2)。
(2)三角不等式
|a+b|≤|a|+|b|;|ab|≤|a|+|b|;|a|≤bb≤a≤b;|ab|≥|a||b||a|≤a≤|a|。
(3)一元二次方程的解:b+√(b24ac)/2abb+√(b24ac)/2a。
(4)根与系数的关系:X1+X2=b/aX1__X2=c/a,注:韦达定理。
(5)判别式
1)b24a=0,注:方程有相等的两实根。
2)b24ac\u003e0,注:方程有一个实根。
3)b24ac\u003c0,注:方程有共轭复数根。
2、三角函数公式
(1)两角和公式
sin(A+B)=sinAcosB+cosAsinB;sin(AB)=sinAcosBsinBcosA;cos(A+B)=cosAcosBsinAsinB;cos(AB)=cosAcosB+sinAsinB;tan(A+B)=(tanA+tanB)/(1tanAtanB);tan(AB)=(tanAtanB)/(1+tanAtanB);ctg(A+B)=(ctgActgB1)/(ctgB+ctgA);ctg(AB)=(ctgActgB+1)/(ctgBctgA)。
(2)倍角公式
tan2A=2tanA/(1tan2A);ctg2A=(ctg2A1)/2ctga;cos2a=cos2asin2a=2cos2a1=12sin2a。
(3)半角公式
sin(A/2)=√((1cosA)/2);sin(A/2)=√((1cosA)/2);cos(A/2)=√((1+cosA)/2);cos(A/2)=√((1+cosA)/2);tan(A/2)=√((1cosA)/((1+cosA));tan(A/2)=√((1cosA)/((1+cosA));ctg(A/2)=√((1+cosA)/((1cosA));ctg(A/2)=√((1+cosA)/((1cosA))。
(4)和差化积公式
2sinAcosB=sin(A+B)+sin(AB);2cosAsinB=sin(A+B)sin(AB);2cosAcosB=cos(A+B)sin(AB);2sinAsinB=cos(A+B)cos(AB);sinA+sinB=2sin((A+B)/2)cos((AB)/2;cosA+cosB=2cos((A+B)/2)sin((AB)/2);tanA+tanB=sin(A+B)/cosAcosB;tanAtanB=sin(AB)/cosAcosB;ctgA+ctgBsin(A+B)/sinAsinB;ctgA+ctgBsin(A+B)/sinAsinB
(5)某些数列前n项和公式
1+2+3+4+5+6+7+8+9+…+n=n(n+1)/2;1+3+5+7+9+11+13+15+…+(2n1)=n2;2+4+6+8+10+12+14+…+(2n)=n(n+1);12+22+32+42+52+62+72+82+…+n2=n(n+1)(2n+1)/6;13+23+33+43+53+63+…n3=n2(n+1)2/4;1__2+2__3+3__4+4__5+5__6+6__7+…+;n(n+1)=n(n+1)(n+2)/3。
(6)正弦定理:a/sinA=b/sinB=c/sinC=2R,注:其中R表示三角形的外接圆半径。
(7)余弦定理:b2=a2+c22accosB,注:角B是边a和边c的夹角。
(1)《集合》
1)集合概念不定义,属性相同来相聚;内有子交并补集,运算结果是集合。
2)集合元素三特征,互异无序确定性;集合元素尽相同,两个集合才相等。
3)书写规范符号化,表示列举描述法;描述法中花括号,对象xy须看清。
4)数集点集须留意,点集本是实数对;元素集合讲属于,集合之间谈包含。
5)0和空集不相同,正确区分才成功;运算如果有难处,文氏数轴来相助。
(2)《常用逻辑用语》
1)真假能判是命题,条件结论很清晰;命题形式有四种,分成两双同真假。
2)若p则q真命题,p和q充分条件;q是p必要条件,原逆皆真称充要。
3)判断条件有三法,举出反例定义法;由小推大集合法,逆否命题等价法。
4)逻辑连词或且非,或命题一真即真;且命题一假即假,非命题真假相反。
5)且命题的否定式,否定式的或命题;或命题的否定式,否定式的且命题。
6)量词一般有两个,全称量词所有的;存在量词有一个,全称特称两命题。
6)全称命题否定式,特称命题肯定式;含有量词否定式,改写量词否结论。
(3)《函数概念》
1)函数结构三要素,值域法则定义域;函数形式有三法,列表图像解析法。
2)特殊函数有三种,分段组合和复合;定义域的要求多,分式分母不为0。
3)偶次方根须非负,0的次方要为正;底数非1为正数,零和负数无对数。
4)正切函数脚不直,数列序号正整数;多个函数求交集,实际意义须满足。
5)函数值域的求法,配方图像定义法;部分整体观察法,换元代入单调法。
6)分离常数判别式,均值定理不等法;怎样去求解析式,题目常考两性式。
7)抽象函数解析式,代入换元配凑法,方程思想消元法;指定类型解析式,
8)运用待定系数法。性质奇偶用单调,观察图像最美妙;若要详细证明它,
9)还须将那定义抓。组合函数单调性,判断它们有法则,增加上增等于增,
10)增减去减等于增,减加上减等于减,减减去增等于减。复合函数单调性,
11)同增异减巧判断。复合函数奇偶性,偶加减偶等于偶,奇加减奇等于奇。
12)偶加减奇非奇偶,偶乘除偶等于偶,奇乘除奇等于偶,奇乘除偶等于奇。
13)周期对称两种性,观察结构最可行;内同表示周期性,内反表示对称性。
14)中心对称轴对称,函数还具周期性;函数零点方程根,图像交点横坐标;
15)函数零点有几个,画出图像看交点;两个端点都代入,相乘为负有零点。
高考数学解题方法
1、剔除法
利用题目给出的已知条件和选项提供的信息,从四个选项中挑选出三个错误答案,从而达到正确答案的目的。在答案为定值的时候,这方法是比较常用的,或者利用数值范围,取特殊点代入验证答案。
2、特殊值检验法
对于具有一般性的选择题,在答题过程中,可以将问题具体特殊化,利用问题在特殊情况下不真,则利用一般情况下不真这一原理,从而达到去伪存真的目的。
3、顺推破解法
利用数学公式、法则、题意、定理和定义,通过直接演算推理得出答案的方法。
4、极端性原则
将所要解答的问题向极端状态进行分析,使因果关系变得更加明朗,以达到迅速解决问题的目的。极端性多数应用在取值范围、解析几何和求极值上面,很多计算量大、计算步骤繁琐的题,采用极端性去分析,可以瞬间解决问题。
5、直接法
直接法就是从题设条件出发,通过正确推理、判断或运算,直接得出结论,从而作出选择的一种方法。用这种方法的学生往往数学基础比较扎实。
6、估算法
就是把复杂的问题转化为简单的问题,估算出答案的近似值,或者把有关数值缩小或扩大,从而对运算结果作出一个估计或确定出一个范围,达到作出判断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