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共读弟子规、启蒙故事《千里赴约》
见未真,勿轻言;
知未的,勿轻传;
事非宜,勿轻诺;
苟轻诺;进退错;
译文:任何事情在没有看到真相之前,不要轻易发表意见,对事情了解得不够清楚明白时,不可以任意传播,以免造成不良的后果,《千里赴约》读后感800字。不妥当的事,不能轻易允诺别人,假如你不经考虑便允诺别人,会造成做也不是,不做也不好,使你进退两难的境地。
妈妈:乐乐,来和妈妈一起背弟子规,还是看谁先背会。
儿子:嗯,一起背,看谁先背会。
妈妈:这次我先背会了,也是用的差不多五分钟,看见乐乐还在小声地背着,我没有打扰,又陪着儿子背一小会儿,我们俩就互相背,第一遍都背的有点生,接着我和儿子一品气互相背了五遍终于都是背的很流利了。
接着我让乐乐把译文熟悉了一下意思,就对乐乐说:“乐乐,用自己的话把译文复述一遍。”
儿子:嗯,好的。我做任何事情时,在没有看到真相之前,不能轻易发表意见,对事情了解得不够清楚明白时,不可以随便给别人说,以免造成不可避免的错误。不妥当的事,不能轻易允诺(妈妈解释:就是允许、同意的意思),假如我不经考虑便允诺别人事情,会造成做也不是,不做也不好,使我进退两难的境地。
妈妈:嗯,复述的够清楚了,还不错!下面我们读启蒙故事吧!
启蒙故事
《千里赴约》
东汉时,范式和张伯元是同学,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后因张伯元与范式痛恨奸佞当道,不愿做官,辞归故里。临别时,范式对张伯元说;“两年后的今天我一定来看望你。”说完,二人依依惜别。
转眼,两年过去了,范式和张伯元约定见面的日子到了。这天一早,张伯元早早起床,将屋子打扫干净,又吩咐妻子准备丰盛的酒菜。可是,眼看就到中午了,范式还没有来,准备好的酒菜都快凉透了。妻子说:“我想他一定是忘了今天的约会。不要再傻等下去了。”张伯元摇*,说:“我的朋友是个说话算话的君子,他一定不会爽约的,读后感《《千里赴约》读后感800字》。”说着,他一个人来到路口,在烈日下苦苦守候。
天*越来越晚,太阳落山了,新月升了起来,张伯元的家人都认为范式一定不会来了,劝他赶快回家。这时,远处有一匹马飞奔而来,张伯元仔细一看,马上坐的正是自己的好友范式!
原来这两年来,范式时刻不忘与张伯元的约定。然而,当约定的日期临近时,偏巧范式家里有事脱不开身。但是,为了信守约定,范式纵马飞驰,还是从千里之外赶来赴约了。范式千里赴约的做法深深感动了张伯元和他的家人,也感动了后人,成为信守诺言的典范。
妈妈:启蒙小故事读完了,乐乐还是和妈妈一起来一点点理解文章的意思。
乐乐,这是发生在什么时候的事呢?说的是谁和谁的事?
儿子:这是东汉时候的事,是说有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个叫范式,一个叫张伯元。
妈妈:这两个人都是做什么的?后来为什么又不做了呢?
儿子:这两个人刚开始都是做官的,因为痛恨奸佞当道(奸诈虚伪、人格卑鄙的人总是阻碍他们的正义思想)他们都不愿做官了,所以他们都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妈妈:临分别时,他们约定了什么事?
儿子:范式和张伯元两个好朋友约定两年后的今天见面然后就分手了。
妈妈:转眼两年很快就来到了,范式和张伯元见面的日子到了。这天一大早张伯元就早早起床把屋子打扫干净,让妻子做了丰盛的饭菜等着范式来赴约,范式他在约定的时间来了吗?
儿子:当然来了!不过范式因为家里有事,白天没有赶到,晚上快马加鞭来赴约了,给一天苦等他的张伯元一个意外惊喜,也因为张伯元知道范式是个说话算话的君子,他相信范式会来的,所以不听家人的劝告等范式到晚上,终于等到了。
妈妈:是啊,范式这个朋友真的是个说话算话的君子,信守诚诺的人。让张伯元一家人很感动。乐乐,你说说你感动吗?我们要向范式学习什么呢?
儿子:我当然要学习范式信守诚诺、说话算话的这种好优良品德。也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说明范式说话算话,那就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妈妈解释:一句话说出了口,就是套上四匹马拉的车也难追上。指话说出了口,就不能再收回,一定要算数。)这句话最能说明范式说话算话了。
妈妈:呀!乐乐真棒!把这句话都用上了,真棒哦!(乐乐很开心地笑了!嘿嘿!)是啊,范式这种守信用、信守诺言的君子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的本质。千里赴约这个启蒙故事就是告诉我们做一个信守诚诺,说话算话的正人君子,这个故事将不断启迪着我们下一代。
《千里赴约》读后感范文800字2
亲子共读弟子规、启蒙故事《千里赴约》
见未真,勿轻言;
知未的,勿轻传;
事非宜,勿轻诺;
苟轻诺;进退错;
译文:任何事情在没有看到真相之前,不要轻易发表意见,对事情了解得不够清楚明白时,不可以任意传播,以免造成不良的后果。不妥当的事,不能轻易允诺别人,假如你不经考虑便允诺别人,会造成做也不是,不做也不好,使你进退两难的境地。
妈妈:乐乐,来和妈妈一起背弟子规,还是看谁先背会。
儿子:嗯,一起背,看谁先背会。
妈妈:这次我先背会了,也是用的差不多五分钟,看见乐乐还在小声地背着,我没有打扰,又陪着儿子背一小会儿,我们俩就互相背,第一遍都背的有点生,接着我和儿子一品气互相背了五遍终于都是背的很流利了。
接着我让乐乐把译文熟悉了一下意思,就对乐乐说:“乐乐,用自己的话把译文复述一遍。”
儿子:嗯,好的。我做任何事情时,在没有看到真相之前,不能轻易发表意见,对事情了解得不够清楚明白时,不可以随便给别人说,以免造成不可避免的错误。不妥当的事,不能轻易允诺(妈妈解释:就是允许、同意的意思),假如我不经考虑便允诺别人事情,会造成做也不是,不做也不好,使我进退两难的境地。
妈妈:嗯,复述的够清楚了,还不错!下面我们读启蒙故事吧!
启蒙故事
《千里赴约》
东汉时,范式和张伯元是同学,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后因张伯元与范式痛恨奸佞当道,不愿做官,辞归故里。临别时,范式对张伯元说;“两年后的今天我一定来看望你。”说完,二人依依惜别。
转眼,两年过去了,范式和张伯元约定见面的日子到了。这天一早,张伯元早早起床,将屋子打扫干净,又吩咐妻子准备丰盛的酒菜。可是,眼看就到中午了,范式还没有来,准备好的酒菜都快凉透了。妻子说:“我想他一定是忘了今天的约会。不要再傻等下去了。”张伯元摇*,说:“我的朋友是个说话算话的君子,他一定不会爽约的。”说着,他一个人来到路口,在烈日下苦苦守候。
天*越来越晚,太阳落山了,新月升了起来,张伯元的家人都认为范式一定不会来了,劝他赶快回家。这时,远处有一匹马飞奔而来,张伯元仔细一看,马上坐的正是自己的好友范式!
原来这两年来,范式时刻不忘与张伯元的约定。然而,当约定的日期临近时,偏巧范式家里有事脱不开身。但是,为了信守约定,范式纵马飞驰,还是从千里之外赶来赴约了。范式千里赴约的做法深深感动了张伯元和他的家人,也感动了后人,成为信守诺言的典范。
妈妈:启蒙小故事读完了,乐乐还是和妈妈一起来一点点理解文章的意思。
乐乐,这是发生在什么时候的事呢?说的是谁和谁的事?
儿子:这是东汉时候的事,是说有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个叫范式,一个叫张伯元。
妈妈:这两个人都是做什么的?后来为什么又不做了呢?
儿子:这两个人刚开始都是做官的,因为痛恨奸佞当道(奸诈虚伪、人格卑鄙的人总是阻碍他们的正义思想)他们都不愿做官了,所以他们都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妈妈:临分别时,他们约定了什么事?
儿子:范式和张伯元两个好朋友约定两年后的今天见面然后就分手了。
妈妈:转眼两年很快就来到了,范式和张伯元见面的日子到了。这天一大早张伯元就早早起床把屋子打扫干净,让妻子做了丰盛的饭菜等着范式来赴约,范式他在约定的时间来了吗?
儿子:当然来了!不过范式因为家里有事,白天没有赶到,晚上快马加鞭来赴约了,给一天苦等他的张伯元一个意外惊喜,也因为张伯元知道范式是个说话算话的君子,他相信范式会来的,所以不听家人的劝告等范式到晚上,终于等到了。
妈妈:是啊,范式这个朋友真的是个说话算话的君子,信守诚诺的人。让张伯元一家人很感动。乐乐,你说说你感动吗?我们要向范式学习什么呢?
儿子:我当然要学习范式信守诚诺、说话算话的这种好优良品德。也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说明范式说话算话,那就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妈妈解释:一句话说出了口,就是套上四匹马拉的车也难追上。指话说出了口,就不能再收回,一定要算数。)这句话最能说明范式说话算话了。
妈妈:呀!乐乐真棒!把这句话都用上了,真棒哦!(乐乐很开心地笑了!嘿嘿!)是啊,范式这种守信用、信守诺言的君子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的本质。千里赴约这个启蒙故事就是告诉我们做一个信守诚诺,说话算话的正人君子,这个故事将不断启迪着我们下一代。
《千字文》读后感800字范文3
《千字文》向我们诉说了人生之道,思想之悟,无愧是我们的精神宝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我们正在尝试着按照它的行为准则去做。四字涵盖了一句哲理,寓意深奥,但理解起来并不令人发忧,毕竟它是取源于生活。小文章大寓意,取其精华,传之美德。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它浓厚的文化底蕴,情与景,景与情相互交融,彰显出生活的乐趣!
“游鲲独运,凌摩绛霄”,鲲鹏独自高飞,直冲布满彩霞的云霄。学做鲲鹏飞千里,我们已经长大啦,并不需要事事依偎父母,*意识带给我们勇气,心中已有一个高志向,为它去奋斗,坚定的信念带给我们动力,振开双翅,昂起头,面对湛蓝的天空,怎么不心生欲望呢!
“年矢每催,曦晖朗曜”,可惜青春易逝,岁月匆匆催人渐老,只有太阳光辉永远朗照青春期是我们的黄金时期,在青春期中,我们可以更快地进步,得到更多地锻炼,更好地发展自我,提升人格价值,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点。命运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怎能轻易的放弃,不为此一搏呢?
“光*似箭,日月如梭”,和时间赛跑才能抓住青春期的手,时间总是不善待每一个人,悄然流逝无声无息,你不吝啬时间,它就会对你吝啬经得起时间考验,坚持到最后,必能成就一番事业。要做时间的主任,做一个青春无悔的人。不要为那过去的失败而懊悔,不要为那错误而谴责自己,不要为过去的事情而忧郁,正如大张伟《奋斗》中唱到的“过去将不会再有”,拍拍身上的尘埃,去继续追赶时间吧!不要向它臣服,争分夺秒,用我们的行动*一切!
我们是初升的太阳,光芒万丈,普照大地我们的生命力以运动做载体,越活跃越强劲有力。未来距我们还有一段距离,大可不必去做幻想的们,倒不如我们去创造今日的辉煌太阳光辉永远朗照,正如我们的潜力厚积薄发,只是我们过于疏懒了我们应懂得“年矢每催”,去学习“曦晖朗曜”的内涵。
这仅仅是它的一部分,却显露出这么多的杂合理,更何况是千字文呢!无论它的内容是多么丰富,但是真正的意义在于启迪我们,去付出汗水,去改变自我,最终以收获的甜蜜告别苦泪!相信它—没有付出就不会有收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800字4
我读了《上下五千年》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小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有的故事惊心动魄,有的故事感人肺腑,有的故事回味无穷。在那么多的小故事中,有几个故事我印象最深。
读完《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第四章:先秦重要历史纪事,不得不动容于*古代的文明与发展,以及那时古人的高尚品德,当然,还有对于昏君的那种无奈与气愤。
你可以想像早在一万八千年前的山顶洞人能用兽牙,鱼骨,石珠……制成漂亮的装饰品吗?你能想像的到原始艺术其实也是丰富多彩,歌舞乐器在氏族部落简直就是一应俱全吗?恐怕你们连做梦都不可能知道我们的老祖先,其实也有爱美的观念和习俗。不要把他们想成全是一帮形似猿的,还没进化完善的“大老粗”。你瞧!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只红底白花的彩陶盆。盆中画着人头像,两旁绘有鱼纹图案。人像胖胖的圆脸,双眼眯成一条细缝,“眯眯眼”,咧着嘴巴笑眯眯的样子,足以叫你爱不释手,非常惹人喜欢。如此多姿多彩的原始艺术,叫人大开眼界,叫我们对原始人群佩服得五体投地。它折射出我们祖先的无穷智慧,凝聚着*史前社会的精神文明。
大禹治水,这个故事我想大家对它再是熟悉不过了吧!传说尧舜时,黄河泛滥,洪水冲毁了房屋,淹没了稻田,拔倒了大树,卷走了人畜。叫老百姓们苦不堪言,活不下去了。于是,在舜主持的议事会上,人们一致选举禹领导治水。禹不敢稍有一点怠慢,努力工作,勘察山川地势。终于,禹不负众望,用了十三年的时间,终于把洪水驯服,治理得地平天升了。从这个说小也小,说大也不过分的故事来看,我们可以深刻的体会到禹的品德是怎样一种的高尚,“三顾家门而不入”传进千家万户的俗语。依次禹经过家门口,妻子刚生了儿子不到十天,邻里乡亲的去看看儿子,可他此时却倔得像头牛,说现在治水刚开始,没有工夫回去看。这是怎样的一种对自己工作负责的态度啊!我们也说,禹回去看一眼也费不了他多少时间,自个儿的亲生儿子亲骨肉啊!可禹为了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宁愿放弃去看儿子的机会,还要惜时如金的去治水,不辜负老百姓对他的期望。
《一千零一夜》800字读后感5
《一千零一一夜》这本书相信大家都看过吧,我当然也看过。在里面,我非常敬佩卡西姆的仆人麦尔吉娜。麦尔吉娜非常机智勇敢,正是她的机智勇敢才战胜了四十大盗。
一天,阿里巴巴的哥哥卡西姆因为财迷而被强盗砍成几段,阿里巴巴发现后准备把卡西姆葬了,但不一泄露藏宝洞的秘密到还好说,可是像昨天还活得好好的大富翁却突然间死了、消失了,就难保不会引起外人的怀疑。这么说来,要想保守卡西姆死亡的秘密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大伙正发着愁,这时有人说话了:“这件事就交给我吧!”说话人正是麦尔吉娜,主人家发生的不幸以及事情的经过她全知道。
第二天早晨,麦尔吉娜来到附近的一家*铺里,装出一付愁眉苦脸的样子,对*铺老板说:“我家主人突然得了重病,不吃也不喝,你这里有能救他的*吗?”麦尔吉娜买好*,匆匆忙忙地走了。
第三天早晨,她又来到那家*铺,脸上的表情显得更加愁苦了:“老板,再给我一剂*吧,不过据我看哪,我家主人现在恐怕是吃任何*也不顶用了!”
当天晚上,人们听到富商卡西姆的家中传来阵阵的号哭声,都还以为卡西姆是刚刚病死的,哪里想得到他早在几天前就死了,而且根本就不是病死的。
在这里,充分体现出麦尔吉娜的机智,没有她的机智,我看藏宝洞的秘密早就泄露出去了。
还有一天,小卡西姆邀请布店老板到家里作客,阿里巴巴热情地接待了他。快到吃饭时间时,布店老板却坚持要走。阿里巴巴问他为什么不留下来吃饭,布店老板回答说:“最近我身体不大好,医生嘱咐我不要吃放盐的菜。”“这个很容易做到啊。”阿里巴巴立刻让人吩咐厨师别在菜里放盐。
机灵的女仆麦尔吉娜听见客人这么说,不禁警觉起来。因为依照当地的风俗,客人在和主人一起吃饭时,如果吃了盐,就一定不能做对不起主人的事。这个布店老板不像有病的样子,那么他不吃盐肯定是别有企图了。借上菜的机会,麦尔吉娜瞟了客人一眼,发现他的长袍下竟然隐藏着一把*首,麦尔吉娜对客人的疑心更重了,她又趁着给客人斟酒的机会再一次仔细打量了客人几眼。
“是他!绝对没错,就是他!”麦尔吉娜简直要叫出声来。是谁呀?强盗头子!就是那个一心想着复仇的强盗头子!
聪明的麦尔吉娜当然是不会让强盗头子得手的。她回到内屋换上一套鲜艳的舞服,又在腰上系了条彩*的腰带,里面藏好一把锋利的*首。“请允许我跳个舞为客人助助兴吧!”麦尔吉娜跳了一会儿舞,就停了下来托着一面小鼓,依次向主人和客人讨赏钱。轮到客人给赏钱时,麦尔吉娜趁强盗头子低头掏钱的时机,迅速从腰间拔一出*首,果断地刺进他的胸口。强盗头子“扑嗵”一声栽倒在地,顿时就咽了气。麦尔吉娜向阿里巴巴说了情况后就把强盗头子的一尸一体掩埋了。
这里讲了麦尔吉娜的勇敢。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万事都要机灵、勇敢、果断,还要善于观察。特别要去大胆地实践,这样,胜利之神才会向你招手。麦尔吉娜就是这样一个机智、勇敢、大胆、善于观察的人。
花千骨读后感800字6
花千骨读后感800字范文一:
早就听说《花千骨》是一部古代的、优秀的、催人泪下的小说,于是这天我特意去书店买了《新版花千骨》收藏版一套。呜呜呜,两本而已,竟然花了60块钱!我想,这么贵,肯定很好看!
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的撕开包装,拿出上面写着“上”的那本,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书上写着一句话: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故事十分引人入胜,一开头,我就被楔子吸引了,原来竟然是一本虐心小说。徒弟被自己的师傅惩罚了,销魂钉一根根刺入骨中,鲜血如注,十分恐怖。
一开头,便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正在躲着路上的鬼怪,奋力奔跑着。小女孩生下来之前,算命先生就算准孩子必定是一个煞星,最好不要生下来。可是夫妇两人不听,非要把小女孩生了下来。小女孩八字太轻,*气太重,生下来母亲便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瑶池初见,白子画是高高在上的长留上仙,而她偷偷混入。花千骨变作小虫趴在树上,却被风吹落在他的酒盏中。“不小心掉下来了吗?”白子画的笑淡然而又慈悲,那是花千骨此生唯一一次见到,却是对着一条小虫。一年之约,拼尽全力,只为了有一天,能叫他一声“师父”。“师父,你为什么收我为徒?”花千骨问。白子画不语,只是将宫铃赐予她,轻抚她的头。那漫天绯*中白得尘埃不染的身影,每日站在绝情殿的露风石上,俯瞰天下苍生。花千骨发誓说,再也不会让他寂寞了。可是绝情殿上的朝夕相伴,默然相守,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为了救他,花千骨犯下弥天大错。然而……“错了就是错了。”他淡漠依旧。八十一根销魂钉,还有高高举起的断念剑。寒光划过,剑断念,人断情……最终小骨被逼成了妖神,当她再也不留念这个世界的时候,让白子画杀了她。终于,他不负天下苍生,把花千骨杀死了,而花千骨以神的名义诅咒他,不老不死,不伤不灭,让他永生永世带着对她的愧疚活下去……
我读完这个故事,已经是泪流满面。我无法想象小小的花千骨竟然承受了那么多,太可怜了,只是,终究躲不过煞命……我很钦佩小骨的执着、山狼、纯真、不顾一切,也很钦佩白子画的临危不惧、心系众生,还有东方/a>卿的温柔体贴、轩辕朗的霸气执着、还有杀阡陌的霸道自由。读完花千骨,我仿佛瞬间成长了许多,我懂得了什么是无私的付出,什么是真正的为别人,什么才是生命的意义……
这里每一个情节都能让我感动至深,比如花千骨修炼时奋不顾身、夜以继日的练习,身上伤痕累累的时候,比如杀阡陌成为魔君的原因竟然只是想保护自己的妹妹的时候,比如,师徒两人恩断义绝的时候,我读着一段一段的文字,深刻的体会到了花千骨的难过,花千骨的无奈,花千骨的痛不欲生……
虽然结局不是什么喜剧,但也不是悲剧。我至今为止还觉得这时我今年看过最好的一部小说,是那么的惨痛,又是那么的纯洁,让人感到无限美好。
人可以放下痛苦又怎么能放下和抛弃自己曾经拥有过的幸福尽管那幸福背后是悬崖峭壁下面白骨森森……
花千骨读后感800字范文二:
看过【花千骨】,我才知道,原来爱可以如此卑微,只盼着默默守在身边便心满意足,虐到抽筋蚀骨也依然爱的坚定。故事如果就这样在平淡却有趣的情节里发展下去,就不会有下面的跌宕起伏。
花千骨为什么会爱上白子画?仙人之姿,绝情绝爱,却唯独对一个小女孩特别怜爱。我想正常人都会无法自拔的爱上吧,即使只是放在心上永不被外人道,也是心满意足的。这就是花千骨最初的梦想,陪着师傅安稳度日。白子画中无解之毒是一个大大的转折,花千骨从此告别了开开心心的日子,开始为师傅担忧,开始寻找解毒的办法。她的确是幸运的,所以才应了那一句命中注定。别人费尽心力也无法办到的事情,骨头居然只在几日之内就办到了,她集齐了神器,救了师傅,却也酿成大错,再无退路。
白子画的无情无欲没什么特别,只是在明白了骨头的心意后才显出那么一丁点的对骨头的与众不同。所以他也算是有血有肉的吧。起码骨头所做的都是值得的。白子画以自己的方式保护着骨头,纵然所有人不见得理解,可不得不说那已经是他能力责任范围之内最好的两全办法。万事不在他计划之内,总是有些意料之外的。骨头是被众人逼成妖神的,这个过程里最痛苦的莫过于白子画。因为他的心是两边生的有血有肉,也会痛。只是故事里白子画是个极度能忍的人,你看不到,只能体会。
东方/a>卿是幕后推手,他全文都是个清楚来龙去脉的人,无所不知。在看第一遍的时候,我觉得东方挺好,比白子画还要好。可是第二遍的时候,我觉得东方太过算计,即使对于深爱的骨头也是。所以当他对骨头表露爱意时,我自认觉得他不配。他以帮骨头为名,一步步推着骨头走近他的设计,成为白子画必须面对并且要严惩的不肖徒弟。东方的所作所为就是让人又爱又恨。骨头也是想要依靠他来摄取些许温暖的,只是命运这种人人不可违逆的东西从来都是吝啬的。
相比下来杀阡陌这个出彩的人物倒像是打酱油的了。第一遍对他的印象停留在形象上,艳冠六界;第二遍就觉得他是打酱油的了。身为魔界首领,却不务正业。对骨头情深意重吗?我也不免怀疑骨头真的是替代品,是安慰剂。他只当是个仙界的对立面而存在,在需要魔界出现的时候带领一帮啦啦队摇旗呐喊渲染气氛。做过什么吗?也就是最后的最后修复了骨头的魂魄得以入轮回。
轩辕朗就是个名副其实的打酱油,有开头有结尾,按时出场,适当闭幕。就像是他自己说的,他从未替骨头做过什么。所以他的真心是付之东流,也只有轻水收的到了。纠结了全文,最后也终得圆满。
纵观全篇,骨头幸福过吗?是在和白子画在绝情殿的朝朝暮暮中,瞥见师傅就是心动,与师傅一起吃饭就是心愿。爱总是需要回应的,骨头却从未奢望。当她咬着舌头也不说出自己犯错的初衷其实是救师傅的时候,她依然是卑微着不敢奢望和亵渎。白子画得知自己对骨头的不同时,应该是五雷轰顶吧。我窃喜,骨头的爱有了回应,纵然骨头当时并不知情,看着白子画纠结痛苦,想尽办法挽救沦为妖神的骨头。这一点痛快,酣畅淋漓。
直到逝去了才追悔莫及,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定律。骨头作为妖神并未伤及他人*命,即使是唯一的落十一,那也是为了成全。她最后死在白子画的剑下,赌的是白子画的大爱。白子画却不知道,骨头的大爱就是成全。如果可以,为了成全白子画,她可以一直做那个扎着包子头的小女孩,她可以为了救他忍辱负重奋不顾身吃尽天下苦,她可以为了成全所有人灰飞烟灭。她成功了,换来了白子画所要的一切,却独独少了那个命途多舛的小徒弟,换来白子画的不忍,愧疚和不死不灭不伤的永世铭记。
通篇一个虐字,看的人真的心都抽抽的疼。作者是仁慈的,她可以让骨头凭着一缕魄,轮回转生,给死寂的情节一个生的希望,给虐心的故事一个温馨圆满的结尾。伦常神仙妖魔在爱的面前,在百转千回千磨万难间消失殆尽,成就了久久不灭的相依相伴。
花千骨读后感800字范文三:
这书给我的感觉就是:覆灭与重生。只是即使容貌依旧,人也依旧。发生过的怎么能当没有发生过?真正的物是人非。结局很好,却染上了历尽沧桑巨变的浓墨重彩,深沉,哀痛,内心流动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命中带衰,却有着天真爽直的个*,有着开朗可爱的笑容。刚去长留山的时候,无情无欲,干净得就像一张白纸。为了拜白子画做师傅,拼命增进修为。最终成为白子画唯一的弟子。
从此命运之轮转动。再也逃不出白子画的手掌心。被紫熏点破感情时的震动,带着怕被白子画发现的恐惧。小心翼翼活着。为了白子画。几度渡血让白子画度过毒发。为了白子画,齐集16件神器修补女娲石。为了白子画,受了17钉消魂钉为了白子画,被逐蛮荒
为了白子画,封锁自身妖力受到重创。为了白子画,为了天下,自绝后只留一魄。一切爱因白子画而起,恨因白子画而起。真正失手杀害的却只有落十一。
真的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人,心中的执念竟大到如此程度。即使身为妖神,也只求白子画承认爱,愿意放弃一切。神爱世人,神是为了世人所存在的。如果毁了世人也等于毁了自己。花千骨明白,白子画明白,却不愿意相信,花千骨没,仍然有着最初的仁慈和善良。对于花千骨来说,爱是最神圣的东西。倾尽所有的力量,只是为了一个人。为了他,可以袖手天下。为了他,可以抛弃自己所有的神力。
这份爱,太巨大,太沉重,小小身躯却一直承载着。即使被骗,被抛弃,被欺凌,都不曾改变过的爱。可笑的是,白子画也爱她。爱她也能绝情至此,当真大爱将人间情爱浓缩得如此不堪了吗?
花千骨是被一步步逼上妖神之路的。是该感叹造化弄人,还是该说众人的担心和畏惧也是毒蛇猛兽呢。也许不遇白子画,就不会尝到比绝情池水杀伤力更大的情爱之毒。也许不遇东方,就不会知道那么多事情。可以一辈子做那个天真烂漫的骨头。不会在东方的柔情和被利用的猜忌下煎熬也许不遇杀阡陌,就不会在成为替身和被珍惜的情感间被拉扯。也许不遇朔风,就不会让朔风成为女娲石最后缺口的填补。朔风就能永远做一颗无情无爱的石头。也许不遇轩辕朗,就不会再有一个男子出现在面前,就不会让轩辕朗和轻水走得如此艰辛。也许不遇竹染,就不会有那段甘苦与共的日子,竹染就不会为了最后一丝恩情魂飞魄散。也许不遇墨*仙,就不会让墨*仙第一次思考所谓正义,所谓邪恶。
终于还是歉疚的歉疚,恨的恨,爱的爱。无可挽回。花千骨以决然的姿态为自己做了唯一一个选择:魂飞魄散。也由此将白子画逼入疯癫,逼得白子画因手刃心爱人而疯癫。
最大的惩罚莫过于。“白子画,我以神的名义诅咒你,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幸好,最终还是在一起了,花千骨永远和白子画在一起。
千年一叹800字读后感7
"引颈看去,对面桥头有一个白石铸成的大门,上面分明用巨大的宋体金字,镌刻着一个国家的名字——中华*共和国。"
——题记
曾经的我喜欢,向往西方文化,曾经的我心里想过为什么自己是*人,为什么在这个地球上我偏偏生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现在终于懊悔,终于惭愧,好像深深地说上一句:对不起,祖国!
读了《千年一叹》,我的心随着作者穿越了西奈沙漠,格朗高地和伊朗山脉,我的泪随着作者洒落在尼罗河,底格里斯河和印度河畔。曾经与古*并称为"四大文明古国"的古巴比伦,古希腊,古埃及,如今这些灿烂文明源起的地方已荒凉到让人落泪的地步,文明的遗迹沦为废墟,留下的只有那穿越千年的叹息,与那穿越千年的泪滴。
这些文明有的被穷兵黩武的罗马文明侵占过,有的被尚武的迈锡尼文明侵占过,而就在其他文明被一次又一次的侵占,一次又一次的毁坏时,我们*的文明却始终保持着中华文明的真谛与精髓。在其他文明像沙漠中的细流一样看不见明天时,我们的祖国却在沧海横流中保住了一份家业,一份尊严,一份荣耀。
作者2000年来到*时,去了一些文明的旧址,在那里送给一个拉车的小伙子一支笔,而他竟不知道这是用来干什么的,作者说了这样一句让人心*的话:他不知道自己的祖先是这个世界上最早发明文字的民族之一。然而千年之后,竟沦为这样……
作者到了埃及,站在让人望尘莫及的金字塔下,他为那千古的气势所震撼,为那完美的历史杰作所动容,然而接下来的便是无奈的叹息,埃及文明以神秘著称,可神秘的背后却是文明的断痕,大量古埃及古籍已无法被现在人解读,它们只能沦为历史的尘埃,沦为岁月的旧迹,金字塔也许只能永远地作为一个神话。
而今天的*没有让文明成为历史的谜,也许是秦始皇的"书同文,行同伦",也许是汉武大帝的"大一统",总之我们的文明在历史的长河中没有没落,而是代代相传了下来。到今天,抽象的甲骨文都可以被解读,晦*的古音可以被重新读出,这是怎样的一种文明智慧!
人类历史沧桑万年,近代的一百多年如沧海一粟,我不该仅因为祖国在近代一百年的落后而去否定我们光辉的几千年,我不该因为祖国在近代所受的屈辱就去嫌弃她,我开始相信厚重的文化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愈发充满活力,会成为历史的无价的财富。
读完《千年一叹》,我仿佛经历了一种灵魂上的洗礼,我为自己曾经的无知感到汗颜,我开始爱上自己的祖国,为她祈祷,为她祝福。
约翰·克里斯朵夫读后感800字8
导语:《约翰·克利斯朵夫》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描写德国血统的天才音乐家约翰·克利斯朵夫奋斗成名的一生。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约翰·克里斯多夫》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每次读完长篇都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尤其是这一次读《约翰克利斯朵夫》,花了1个半月时间。据说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我却有点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完整地读下来。
作者对人的各个时期的心理把握得十分到位。从克利斯朵夫小婴儿的时候,到少年,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各个时期遇到的不同问题,人会产生什么心理,都清楚地分析出来。以时间为主线,穿插了克利斯朵夫的几个重要的人生片断。如小时候,他与祖父和父母的关系,少年时期的友情和初恋,青年时期的爱情和事业,中年时期的友情和爱情,老年时期的友情等。整个作品的结构设计得很精巧。当然这是一部获得了诺贝尔奖的小说,毫无疑问是本好书,可是如果早几年遇到这本书,我却不一定对他感兴趣;而现在,受制于表达能力,我也不一定能讲出来他的好。
写几个我印象比较深的片断吧。
评价克利斯朵夫的父亲:“他不是一个坏人,而是一个半好的人,这也许更糟,他生*懦弱,没有一点儿气魄,没有毅力,还自以为是慈父、孝子、贤夫、善人,或许他真是慈父孝子等等,如果要做到这些,只要有种婆婆妈妈的好心,只要像动物似的,爱家人像受自己一部分的肉体一样,而且他也不能说是十分自私,他的个*还够不上这种资格。他是哪一种人呢?简直什么都不是,这种什么都不是的人真是人生中可怕的东西!好像一块挂在空中没有命的肉,他们要往下掉,非掉下不可;而掉下来的时候把周围的一切都拉下来了。”
(有没有觉得,我们身边也有很多这样的人?这种什么都不是的人,真是人生中可怕的东西。)
克利斯朵夫想要离开家乡外出闯荡的时候,他的母亲不同意,他的两个弟弟也趁机出来抨击他们的哥哥,说他不孝顺,其实他这两个弟弟才是不孝。他的妈妈整天向他诉苦,就怕他离开。甚至她还用错了方法,她向邻居抱怨克利斯朵夫不孝顺,结果邻居们也说他不孝,简直把他气死了。后来克利斯朵夫不得不逃亡到法国,他们俩又和解了,克利斯朵夫常常写信回家,老母亲也写简单的回信。在老母亲觉得自己不行了的时候,克利斯朵夫不顾被捕的风险,硬是回家见了妈妈最后一面。
克利斯朵夫的生命中有几段感情,但是都没有发展到结婚,这真是一个巨大的遗憾。如果说他初恋的女孩不值得他爱,他爱过的单身母亲也配不上他,那个傻傻的阿达更是一个笑话,那么他后来遇到几个人都有几分可惜。
那个法国女教师与他的爱情,像一朵在半夜盛开的昙花,还没来得及被人欣赏就凋谢了,而且很巧妙的是,她的与她相依为命的弟弟却恰好是能欣赏克利斯朵夫才华的人,两个人后来的相知相扶更是感人,她的弟弟代替她成为了克利斯朵夫最好的朋友。
之后,克利斯朵夫和一个女歌手好了。她也有着悲惨坎坷的童年,很辛苦才爬到现有的位子,被很多人潜规则过。她和他都是生命的强者,就像那野草生生不息。书里这样评价他们的爱情:“克利斯朵夫不会爱上给他好处的人,而宁愿爱一个使他受苦的人。两个极端才会互相吸引,人的本*老在寻找能毁灭自己的东西,他倾向于尽量消耗自己的,热烈的生活,不喜欢俭约的谨慎的生活。对于克利斯朵夫这样的人,这办法是对的,因为他所求的并非在于尽可能的活得长久,而是在于活得轰轰烈烈。”
(好一个轰轰烈烈,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理想中的恋爱对象不能和自己走进婚姻殿堂的原因之一吧。大多数人都希望爱得热烈,却没有对热烈过后平淡的生活有心理准备。)
再后来,克利斯朵夫爱上了朋友的妻子,他用音乐解开了她的禁锢,并且点燃了她的热情之火。然而这终就是不被祝福的爱,而且是困难重重的爱,有着连勇敢的克利斯朵夫也不能冲破的篱笆道德。多年后克利斯朵夫想到她,在教堂里,他们相见了,却没认出彼此,就这样擦肩而过。生活又恢复到一坛死水的状态,哪怕你心里翻起巨大的浪花,却也只能是曾经的沧海了。
最后出场的是我欣赏的一位女*,这样的女*在生活中大量存在。她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悄悄爱上了克利斯朵夫,当时他只是教她堂姐音乐,顺便也教她。而她却是真正地欣赏他的音乐,赞叹他的才华。然而她后来嫁给了伯爵,她仍然通过自己的力量暗中帮助克利斯朵夫。当克利斯朵夫超长的反射弧终于意识是谁在帮他的时候,她却要搬家了。克利斯朵夫想要她的爱情,可是timing早已经过了。当克利斯朵夫去意大利又遇上她时,她的丈夫已故,还留下一双儿女。克利斯朵夫想要和她结婚,可是她说她经历了婚姻,觉得婚姻会破坏他们的友谊。而后来克利斯朵夫再也不敢提起的时候,她又想给他想要的东西婚姻。然而,她的儿子,一个小恶魔,对克利斯朵夫怀有敌意,生生地把这两个相爱的人再次拆开。他们的爱情一直在*差阳错之中,但是他们为了爱所做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有意义。因为她的出现,克利斯朵夫变得平和多了。克利斯多夫还促成了她女儿和他最好朋友的儿子的婚姻,那时他是一个可爱的老人。
现在这个年龄,重读它,味道真的和高中时读它不一样了。然而,它还是好,那么好,令我深深读进去,令我感慨,流泪,反思。
当然,我关注的内容、细节已经变了。然而,一个人的历程里,总会有一些东西能够激起你的共鸣,让你在回味中沉浸,在沉浸中回味。
我欣赏《约翰·克里斯朵夫》的什么呢?很多,比如情节,比如人物,比如语言。但是,许多时候,读书不是读情节,不是读语言,只是读一种感觉,一种感受,一种能撼动你心的真情。我从克里斯朵夫的世界里,感受着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情感美、崇高美,我想这是一种普遍的升华了的美,是平常生活里压抑了的美。这种美在每个人的心里,在心灵深处,在许多人渴望的世界里。人是多么孤独的动物啊,然而有时又是多么热闹。走在喧嚣的世界里,和很多人交流,但在内心深处,有个地方,却很少为谁打开过。难以打开。如同永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一直延伸着,一直凝望着,一直寂寞着,一生一世。但是却根本不需要改变。
是的,不需要改变,在那个角落里,宁静地守候、微笑,就像日升月落,春华秋实,云卷云舒,花开花谢。大自然以其恒久的美简简单单、平平凡凡,人类的心路历程也在不断地变化中不断地改变,升华。活着的个体,总有其神圣的一面,体现在永远的追求中、奋斗里。约翰·克里斯朵夫的一生是追求的一生,是挣扎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是得到与失去的一生……罗曼罗兰借助主人公为我们描写出了一颗坚强刚毅的心是如何战胜自己心灵深处的怯懦卑鄙的*暗面,由幼稚走向成熟的心灵历程。在约翰·克里斯朵夫的生命世界里,无论世事怎样纷纭,他却始终保持着那颗心的渴望和追求,这使他能够不断超越自我,能够达到心灵渴望的高度。理想、爱、壮志、精神,诸多不可或缺的东西,令他的心灵丰富,反映在他的音乐世界里,那就是伟大、辉煌、真诚、美。小说通过刻画约翰·克利斯朵夫对正义和艺术的执著追求以及他的顽强的生活意志和斗争精神,给阅读者以深刻的启迪和教育。读之,心灵得到震撼。
我喜欢这部著作,我喜欢主人公,我喜欢富有追求的生命,喜欢心灵的丰富与充盈,喜欢真诚、善良、美,喜欢理想、纯洁、伟大……凡是使人类灵魂高尚、充实的精神、情感,同样也会在琐碎的俗世里给我深深的感动,令我神往。
读完了《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我感觉自己长大了,明白了很多事,在书中,我看到了我自己,我看到了自己的胆小和不坚持,虽然约翰•克里斯多夫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真诚、坦荡、执着、坚强、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虽然他有一个孤独的灵魂,但他更有英雄的血液。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他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他把风声、水声以及自然界中的一切声响融入在他的音乐里,对音乐产生强烈的情感,虽然他才10几岁就要承担起养家的重任,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对音乐的追求,虽然所有世人对他的思想很不理解,而且卷入一场斗争而被通缉,被迫流亡法国。所有的不幸,反而促使了他对音乐产生了更强烈的情感,他的音乐造诣更深了。反过来看看我自己,从小就开始学习钢琴和长笛,虽然有良好的环境好老师,但有时怕吃辛苦,能少练的就少练,反过来看看约翰.克里斯多夫他流落在法国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音乐风格,宁可饿死也不肯像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屈服,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境界啊!
当他有一天功成名就,再也不是那个默默无闻、落魄音乐家了。他的作品都被人们争相演唱。然而,他仍然很淡定,坦然面对这一切,一点都不骄傲。显示了他的平凡和伟大。
读完这本书,让我更知道如何克服自己的不足,不放弃、不自卑的面对逆境和困苦;不骄不燥的面对成绩;用情之真,爱之切的心态去面对友谊。我相信,伴随约翰.克里斯多夫整整一生的音乐,从今之后,也会伴随着我,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我相信,音乐不仅让约翰•克里斯多夫的世界变得绚烂迷人,也会让我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
《约翰·克里斯托夫》读后感800字9
终于看完了。
上部用了我一个月的时间,而下部断断续续读了接近半年。真是一部事无巨细,深入浅出,絮絮叨叨的作品,一个人一生中遇到的,和可能遇到的感情故事,一个为自由飞翔的灵魂在一生中甚至一生之外会遇到的阻力,不解,困惑以及艺术的新老更替,被罗曼罗兰一一罗列,我甚至找不出需要辩解的片断描写。
记得看完上部的时候,我很激动,恨不得提笔写下评论。题目已经起好:在自由里飞翔。并且还有一些短句:如果我是光,我为白天而生/如果我是音乐,我为美而生/如果我是约翰。克里斯托夫,我为自由而生/如果我是自由,我为在自由里飞翔而生。
年轻的克里斯托夫充满活力,冲破一切阻力,有无穷的生存的能量。他是一切存在的强者,从痛苦中来,通过痛苦体会生的快乐,创造的快乐,英雄的创造的伟力让他高大奔放不顾一切。他桀骜不逊孤注一掷,一直被斗志激励。无论作者如何选用正面褒义的词去形容他,依然看得到他片面偏执的一面。也因为他的偏执,使得他在自己的艺术道路上坚持坚持勇往直前。
这样的人生总给人指引,让人奋进,他周围的人被他如此引导,观者亦如是。而到了下部,他开始稳重,被他的朋友和爱人在情感的道路上引领往心平气和里。也是在下部,罗曼。罗兰对他周围的人和这些人内心的情感做了详实的,合乎情理合乎逻辑的分析和描写。这样的描写是对人类情感的集中披露,让我们知道天才的难以被理解的克里斯托夫就是活生生得过着他无穷创造力的日子。我们的约翰是脱离尘世的,他的思想,感悟,音乐,情感来自自然又高于自然,他对生活的反馈让大多数的凡俗不可理解,但我们可以理解在他身边勤勉的普通人,我们可以理解这些普通人日日上演的感情剧,从他们的感情中推测约翰的感情,一切就变得简单。高高在上的思想用普通的生活语言解释,就可以被大众接受。毕竟,他也是有血有肉的,英雄也需要呼吸空气,我们的约翰也要被普通的女人,男人爱着,他需要从这些爱中汲取美的语言……终于,他接受了“心平气和”葛拉奇亚的爱情方式,心平气和得进入他创作的新高峰!
我愿成为你的
坟墓把你埋葬
你睡在我怀里
睡个地久天长
自由,情感的最高境界就是让自己成为自由。爱,奉献,隐忍,等待……一切,都成为自由。这个时候,连音乐的力量也已经无法企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