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是以“太深奥”、“难以理解”等借口回避鲁迅等文学巨匠的作品,从未想过去细读一番。然而,当我们在今天学习《少年闰土》这篇课文时,陈老师为我们朗读了鲁迅原著《故乡》,这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触动。单从《少年闰土》这篇课文来看,我们或许只能感受到鲁迅及其同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的一面。但是,当我们听完了《故乡》的全文后,我们也能对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有了更深的理解。

闰土毫无疑问是这篇作品的重要人物。20年间的变化使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他如此巨大的变化呢?是贫困?还是……这是我们无法得知的。但是通过鲁迅的小说,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中,闰土始终是一个勇敢、聪明、活泼的人,否则他也不会在提到闰土时想到他刺猬的情节。然而,当闰土与鲁迅交谈时,他竟然称呼鲁迅为“老爷”。

鲁迅的作品读后感范文(实用6篇)

我相信当时鲁迅内心的震动一定是巨大的。也许他曾想过千百种对话方式,但肯定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闰土应该称呼鲁迅为老爷,但20年前的迅哥儿变成了今天的老爷,这种变化难免令人震惊。闰土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容颜和举止上都留下了痕迹。然而,外表的变化并不是最重要的,他最大的变化在于内心。也许他心中依然将鲁迅视为迅哥儿,但当时的社会不容许;也许他仍然渴望与鲁迅一同游玩,但他知道他们之间存在着主仆关系。他称呼鲁迅为“老爷”蕴含了多少情感?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长时间不见而陌生?这或许只有闰土自己明白。在《故乡》中,鲁迅不仅勾勒了家乡的变迁给人以沉思,更通过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典型人物来阐明了一个词——变化。不论是家乡的变迁还是人物的变化,鲁迅的作品总是给人以深远的启示,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这句话更是让人深思不已。


《第2篇:鲁迅故乡读后感范文》

导语:《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看了《故乡》这本书后,长妈妈、闰土、孔乙己……这些人物都让我无法忘怀,特别是《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让我对他无法忘怀的原因当然是他童年与中年的巨大差异。

童年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丰衣足食,但却是寸步难行,哪儿都不准去,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虽然丰衣足食,但他失去行走的自由。而闰土没有被限制自由,他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看那广阔无边的海洋法,而鲁迅只能在院子里看那“四角的天空”。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相差不了多少。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往往是我们最忽略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它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

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

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第3篇:鲁迅的风筝读后感范文》

我看了《风筝》这篇文章后,知道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了鲁迅认为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才玩的,所以他很不喜欢风筝。鲁迅还有一个十岁的小兄弟。小兄弟非常喜欢玩风筝,而鲁迅又不让这一个小兄弟玩;每一次这位小兄弟想玩时,只好看一下天上的风筝。小兄弟不能玩风筝是还有一个原因的,就是他买不起。有一天,小兄弟在看风筝的时候,看见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非常高兴。而鲁迅却把这些行为看成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鲁迅忽然觉得似乎多日没见这位小兄弟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花园拾竹。鲁迅恍然大悟,便跑去很少人去的堆积杂物的小屋里,推开门,果然在什物中发现了他,他正在做风筝,鲁迅看到了马上把风筝给踏坏了,把小兄弟伶仃地留在了小屋里,后来他怎样,鲁迅也没有留心。

然而,鲁迅的惩罚终于到了,他不幸地看到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又想起二十年前那一件事,而鲁迅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坠下去了。在那时候,他们又见面了,谈起了童年的往事,鲁迅正想求他的宽恕,小兄弟却说什么都忘记了,鲁迅的心从此只得沉重着。

我看了这篇文章,觉得鲁迅是一个很不喜欢风筝的人,认为风筝只是没出息的小孩才玩的,最后,鲁迅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那时很后悔,因为鲁迅以为玩是浪费时间的行为,那是有原因的:就是因为鲁迅小时候家庭很困难,常要拿东西去当铺,每天都要干家务,所以他认为玩是很浪费时间的,他自己不玩,还很固执,不让自己的朋友玩,所以他长大后后悔了。

我以后不能学鲁迅那么固执,对人要宽容。

星期六,我读了文章《风筝》,文章说的是鲁迅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耍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旧式教育的落后,愿*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第4篇:鲁迅《社戏》读后感范文》

鲁迅《社戏》读后感范文【一】

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

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

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

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下……

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鲁迅《社戏》读后感范文【二】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

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鲁迅《社戏》读后感范文【三】

我们曾跟随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起感受了他丰富多彩的儿童时代。现在鲁迅先生用儿时回忆凝结而成的又一篇杰作《社戏》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一起再次领略它的精彩吧!

这是一篇小说,所说所写完全为想象,但它的中心却是鲁迅的儿时。那时,鲁迅先生的新奇、伙伴们的可爱,乡里乡亲之间的热情好客,都深深地烙印在鲁迅先生的脑海里。现在,又借一纸一笔,而全然又使我们如梦神游。文章中可爱的他乡亲对鲁迅称呼的那声“迅哥儿”,月下偷豆时的那份惊奇,看社戏时的那杯果汁,以及伙伴们说服大人们的那句话,都使我们现在的孩子激动不已。

当我们还全然沉浸在鲁迅先生童年的那份无拘无束,没有压力,没有苦闷,没有忧伤的童年时,我又猛然一回头,而看见的却是无止境的学习、无形的压力,以及无力的反抗……失去了快乐童年的我们,最终又得到了什么呢?是成功?是业绩?是品质?还是大量的金钱?有力的权力?以及很高的地位?

可是就算我们全部都得到了,那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已经失去了快乐的童年,失去了一颗美丽的童心。失去了双翅的鸟儿是永远无法飞上蓝天的,就算是装上了黄金的双翅,仍然无法飞上蓝天自由自在。我想这点足以让一个亿万富翁去羡慕一个快乐的乞丐了。

《社戏》中的鲁迅先生有幸拥有这份快乐。他小时候虽然十分讨厌“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一类的文言文,他也真的没去学习。可是他长大后却登上了*文坛的峰顶,写出了更加精彩的文章。

《社戏》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多。


《第5篇:鲁迅《兔和猫》读后感范文》

《兔和猫》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读完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兔和猫》,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造物主既然造出了生物,却又为何将它们造得太滥,毁得太滥?动物的生命如此一文不值?”听到了吗,这是鲁迅先生在呐喊,在唤起人们对生命的重视,

常言道:“雁过留声”。既然雁飞过也会留下声音,那为何一个小生命的离去没能留下一点痕迹呢?也许是长班们打扫得太干净,太彻底了吧?这儿干净得像连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阔佬们的马车依旧在路上行得飞快,谁又会为刚才的一条小生命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呢?难道人们真的到了漠视他人生命的地步吗?请仔细听听先生这沉重的叹息:“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

小兔、小狗、鸽子,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它们那可爱的模样不时在眼前闪现,一堆毛、一滩血——一幕幕血淋淋的镜头交替出现在我的面前,久久不能抹去。

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安徒生爷爷说,每一条生命走到尽头后,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你看,花儿的展颜,舒展了人们忧郁的心;动物的陪伴,慰藉了多少颗孤寂的心……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恃强凌弱不是君子所为,不要以为生命存在着天生的贫贱,造物主对于每一份生命给予的都是同样的关怀,而每一个生命之间都应惺惺相惜,这才是一条真正鲜活闪亮的生命!

珍爱生命吧,让和—谐的歌声在我们头上响起,让我们和大自然的一切生物和—谐相处,像鲁迅先生那样珍爱小动物们,让我们对每一条生命问候:你们,好吗?

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兔宝宝,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

“可恶的是一匹大猫,常在矮墙上恶*的看”。

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所以鲁迅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钾给毒死的念头!

这是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中的一作文。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鲁迅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作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死》,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人生信条,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这种颜*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概括:《兔和猫》是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里的一作文文章,讲叙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在故乡,同院的三太太为她的孩子们买了一对白兔,但是当这对白兔生过孩子后,孩子失踪了,并在墙角是不知被谁挖了一个大洞,再过了几天,那一对大兔子也失踪了,这是较为可疑的就是一只大黑猫了。在最后,作者为了那一对大兔子打抱不平,用青*钾谋死了那只大黑猫。

感受: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对兔子的动作习*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喜爱掘土。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作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作文文章有两个主角,《兔和猫》。在前面,我们可以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是一个反面角*,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作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进行衬托的描写手法!


《第6篇:鲁迅的作品读后感范文》

鲁迅的作品,我们读过不少,不如给大家分享分享读后感吧,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鲁迅的作品的读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读《鲁迅杂文精选》,我没有潜心研究鲁迅写杂文的艺术手法,而是被鲁迅一字一句中透出的浓烈郁勃、无拘无束、实话实说的豪放*情所感染了。有什么写什么,是他写作的最大特点——真。这是唤醒旧*正昏昏沉睡的文学志士的良*,是把掩盖真相的敌人与糊涂的旧*消灭的武器。即使是在看古铜镜子时,他还能发现当时封建保守的旧思想,揭示旧*的落后是由于不能虚心学习外国文化。

他是一个*派的作家,同时他又是十分严肃严谨的,他的思想是深邃无比的。在《玩偶之家》这个话剧给人的震撼背后,他却出乎意料地写出了《娜拉走后怎样》明确地指出一颗觉醒的心并无力改变女人玩偶一样的地位,只有要求经济权才是关键;*塔倒掉后,他辛辣地讽刺*人“奴才式的破坏”与“盗寇式的破坏”(再论*塔的倒掉);又继续颇满无奈地嘲笑了一种“合群、爱国的自大”(随感录三*)。鲁迅永远把公众看来是平常事的另外陈腐、病态、丑恶、龌龊的一面无情地展示出来。他用深邃的思想当指南针,永远地走在大家的前面,指引着人们走向正确的方向。

他写道:“‘狂飙文豪’高长虹攻击我时,说道劣迹多端······是深得捣鬼正脉的。”(捣鬼心传)鲁迅从来对他人得讽刺都是不羞不恼、不以为然、安然面对。竟然在文章中加入了这些他人对自己的讽刺,流畅自然、真真切切,其中稍加一点小戏谑,这也成了鲁迅杂文的一大风格。鲁迅写杂文不精雕细琢,而如行云流水一般真切自然,“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让我们在品他的文章之外,也感受到他“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的闪光灵魂。

在无尽的黑暗中,总会有一丝光明,而光明终将吞噬黑暗,走向幸福的未来。鲁迅便是新*作为光明的火苗慢慢燃烧壮大的起点。鲁迅的精神可能已经成为“*魂”了。虽不曾、却可能还有像鲁迅这样的人把**带进更远更高的文明之中!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写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可以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只有心里知道。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对鲁迅先生来说,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