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四集结尾开始玩哲理了。不愧叫做《基本演绎法》;越看下,越觉得编剧蛮有才。

iwouldsay,hefindsyouranalyticalskillsintimidating.

《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观后感(精选3篇)

ithasitscosts.learningtoseethepuzzleineverything.they'reeverywhere.onceyoustartlooking,it'simpossibletostop.itjustsohappensthatpeopleandallthedeceitsanddelusionsthatinformeverythingtheydo,tendtobethemostfascinatingpuzzlesofall.

ofcourse,theydon'talswaysappreciatebeingseenassuch.

"seemslikealonelywaytolive."

"asisaid,ithasitscosts."

说这番话的时候,福的桌面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手铐,他正试着一个个挑战(解开)。手铐可以是一个譬喻,就是他所说的“有趣的迷局”,有人以解迷为乐,并且擅长这个。但他人不喜欢被看穿到一丝不剩,那感觉很“intimidating”。所以看穿一切的人代价是孤独。

最擅长玩原著重现的是英国人,bbc搞过《莎士比亚重现》,《夏洛克》亦可视为一种《福尔摩斯重现》,绝妙的台词,无数典故的巧妙嵌入,英国人会巧妙的借用“fall”的双重含义,他们甚至真地跑到沼泽地搞了一条猎犬出来。还有表现人物之间关系的各种幽默、讽刺和人情味;英国人玩的那么潮又那么优雅。

美国人没必要在英国佬最擅长的方向比拼,另辟蹊径才是聪明。所以一切都很现代,每个高智商犯罪的case,现代都市人的生存状态,还有经典的演绎法,在现代智能条件下,究竟应该发展到什么样子,任何科学都要进阶不是吗?只不过,一切都在理智的分析下,就像从高空俯瞰自己生存的城市,那么的冷**,那么有现实的骨感。

相比美版每一集的罪犯目的都是金钱;那么英版的罪犯们简直是艺术家。美版的福尔摩斯都不得不接受现实社会的生存规则,他一开始接受华生是因为老爸让他睡大街的威胁;第三集中他为不让华生爆出自己有吸毒史而威胁会控告她(这一点英国版中能想象吗?卷福不可能说出这种话,虽然他整蛊过华生很多次。)第四集中他努力花银行家的钱,声称是“财富再分配”(很熟悉的调子吧)。英版的福,哦,人家是一位绅士;莫里亚蒂更像一位以burning为目的的朋克;艾琳能算做罪犯吗,一个游走于正邪的绝版尤物。

但美版的福和罪犯更接近真实的现代人;福有点内心小创伤,和太过聪明人的小孤独,所以他小小的不良嗜好算是普通的现代病吧。至于罪犯们,真都是冷酷精明的计算者。利益至上,更加算是现代人的通病吧!美版的凶手们不会*犯罪啥的,那太stupid太不经济学了;他们也绝不会为了啥宏伟的目的,他们不会感情用事,他们甚至从不犯错,他们一开始预想到警察的反应、行为程序和可能的调查手段。所以他们能让人眼前一亮不会是因为“好有范儿”,而是“太聪明了”“太会掩藏自己了”等等。

所以注定了美版无法在人物魅力上胜过英版,但美版依然很精采,让人担心的反而是它集数太多,希望后续能够保持水准。


《第2篇:关于《福尔摩斯》观后感》

说到福尔摩斯,大家肯定很熟悉他,《福尔摩斯》观后感600字。他是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版以后,很多人都成为了福尔摩斯的“粉丝”我也是其中之一。

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这想必也是他每次都能够化险为夷的原因吧。然而福尔摩斯也不是常常一个人办案,他有一个非常好的搭档—华生医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而且还是福尔摩斯一生的朋友。

在这本书中,有一名新犯罪首脑仍逍遥法外,那就是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莫里亚蒂教授设计了一场谋杀案,使得福尔摩斯、华生和希姆横跨欧洲大陆,从英国追踪到法国、德国、最后追踪到瑞士,不过狡猾的莫里亚蒂教授总是早他们一步逃离。到书后面部分,莫里亚蒂和福尔摩斯开始过招,不过因为莫里亚蒂是剑桥拳击冠*,所以福尔摩斯敌不过他,正在要落败之时,华生推开了门,而福尔摩斯利用这一间隙,和莫里亚蒂一同跳下了瀑布…..过了很长时间,当华生医生正在写他的经历来纪念他和福尔摩斯的时候,他收到了福尔摩斯寄来的东西,而福尔摩斯又神奇的“复活”了,观后感《《福尔摩斯》观后感600字》。

我很欣赏那句话: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的勇敢、智慧、还有他各方面的才华…..他就是凭借着他的头脑来*一件又一件复杂的案件。他虽然是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是却赢得了很多人的喜爱..

而且我也励志想成为具有福尔摩斯这样品质的人!


《第3篇:《福尔摩斯》观后感作文》

最近我一直在阅读一本叫做《福尔摩斯》的书,我看完了非常激动,这本书太符合我的口味了,我迫不及待地想把它介绍给我的书友了。

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是一位很受好评的推理作家,他用出*的细节描写和准确的心理描绘赢得了许多书迷的赞赏。这本书的讲述者是一位英俊潇洒足智多谋的大侦探,他的名字叫福尔摩斯,他是伦敦的大英雄,每当这个城市出现犯罪他就会挺身而出,用自己丰富的知识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出到底谁是真凶,将其绳之以法。有时候案件十分棘手,对手十分强大,但福尔摩斯总是用冷静和智慧将他们一一击败。他就像这个城市的守护神一样,使一切犯罪都无处遁形。

这本书中吸引我的不仅仅是曲折的情节,还有很多深刻的道理,它告诉我们面对罪恶不能害怕,一定要坚守在正义的一方,用智慧和冷静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