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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关于劳动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优秀5篇)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更多相关合同及合同签订的信息请关注liuxue86 合同网。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篇一:

1、<中华*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有劳动法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4000085151)

2、<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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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

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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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1995年1月19日)

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市劳动合同规定>(2002。2。1)

第三十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北 京 义 贤 律 师 事 务 所热情邀您加入咨询交流qq群:173265467)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在试用期内的;

5、<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2001年11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代表大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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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第三十三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995年4月7日)

第十九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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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新规:<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增加了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内*标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问题。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需执行新的标准,而且试用期内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或者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的80%,否则,就是无效条款,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向劳动者说明原因,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义贤律师提醒]:现实中,很多人都以为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

单位必须是在试用期内*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欲解雇不合格的职工的时候,一定要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考核、并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否则,就必须承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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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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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规定 为了充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王燕经某宾馆考核招收为服务员,宾馆与王燕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鉴于宾馆行业本身的特殊要求,凡在本宾馆工作的女*服务员,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时王燕年龄还小,对这一条规定没有太注意,就在合同上签了字,结果麻烦出现了。

王燕:当时和宾馆签合同的时候,看到了它的这条规定,就是说在这五年内不得结婚,因为当时我年龄还小对这个也就没太注意。可后来我男朋友的单位正在建房,所以我们就结婚了,不久我就怀孕了。可是宾馆知道后,要和我解除合同,我很想不通。结婚怀孕是每个女人都要经历的事情,我不明白宾馆为什么要这样做,

王燕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宾馆履行和自己签订的劳动合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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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那么这个宾馆因为王燕结婚生子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吗,

律师: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实施。在本案中,[合同期内不得结婚"这一合同条款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所以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就是错误的。再者,王燕结婚不久后怀孕,该宾馆解除合同,这也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所以,宾馆的这种做法是违反了劳动法的。

提示:<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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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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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3

不同种类的合同法的作用不一样,用人单位是通过劳动合同与工作人员确定关系,合同一旦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这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都有保障。所以一些重要的合同信息千万不要错过了。下面是YJBYS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一)

企业只有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有关的法律赋予了企业更多的义务。

一、就企业而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在出现《劳动法》第24、25、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单位既没有通知职工履行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也没有与其续签合同,形成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延续,若此时用人单位再解聘职工或职工主动辞职,应认定为劳动关系的解除。

三、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都允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双方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只要双方愿意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这也是实践中常用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企业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协商解除时应当注意:必须将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责任明确,最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些纠纷。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四、不得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妇女特殊时期劳动合同的问题。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其劳动合同,应当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如果该女工有《劳动法》第24、25条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二)

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31条似乎规定了劳动者绝对的辞职权,但实际上,理解《劳动法》第31条应结合《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劳动合同期限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属违约行为,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4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解释就在下面,欢迎大家阅读!

一、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提前解除合同补偿、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二、劳动法解除合同补偿、新劳动法解除合同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第三种情况,如果没有协商就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如果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提前1个月通知或者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同时需要再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相当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三、解除合同赔偿金计算、解除合同补偿金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公式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1+50%)×N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

赔偿金1=应得*收入×25%

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四)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五)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四、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问题、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1、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2、*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

3、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范本5

一、“两份都在单位手里”,暂且不说合同内容是否有违反法律的地方,单独这种持有合同的方式就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您的公司的这种做法侵犯了自己的权益,是您处在对合同内容不知情的境地。一份合同如果当事人对于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都不清楚的话,那么又如何履行义务甚至享受权利呢。

二、“连签了几年都不知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合同的具体工作年限这么重要的条款您都不清楚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用人单位就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合同范本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如果您已经在这家单位工作,那么你们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

三、“签了几年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您还需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分为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知到您的合同是哪一种?我想在这份合同中应当对这个劳动期限有了具体的规定只是您个人因为“两份都在单位手里”而不清楚具体内容而已。

四、“想解除的话应该怎么办”,您指的应当是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您能够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那么您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然后要求接触劳动合同;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用人单位严重违法的情况下您可以直接接触劳动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对方。

五、“还有违约金的问题”,您指的如果是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中二十二和二十三指的分别是技术培训和保密条款,除此之外不得约定违约金。您指的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的问题,那么依据上述第四项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六、“有一条是五年不能解除合同”,这一条的规定已经和法律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强制规定相违背,属于无效条款,您可不必担心。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张大律师祝您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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