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红与黑》的800字读后感(优质7篇)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就代表社会中形形**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范文2

导语:《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下面小编整理了《红与黑》读后感800字范文,欢迎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800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彩,又具有鲜明个*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欺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着外,对其被称为名着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800字读后感3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彩,又具有鲜明个*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红与黑》读后感。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 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作文800字4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a88*88a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瓦黑瓦》的读后感800字5

导语:《红瓦黑瓦》顾名思义,红瓦是初中校舍,黑瓦便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和高中,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以下《红瓦黑瓦》的读后感,供您欣赏。

我读过很多曹文轩的书:《草房子》、《细米》、《根鸟》……每本书读下来,最喜欢的总是故事的主人公。可读完《红瓦黑瓦》,我最喜欢的人却是那个“染坊之子”赵一亮。

全书中写赵一亮的有两章,虽然不拿他当负面人物来写,但从他的高傲和与林*作对的各种事来看,他显然也不是个“好人”。那我为什么喜欢他呢?正是因为他那种永不屈服,随遇而安的*格。

初见赵一亮:“赵一亮始终两臂交叉着放在胸前,将左脚稍稍跨出几寸,默默地站在那儿,嘴角上微带笑容。他使我感到了一种无名的压抑。”显然他极为高傲,不将一切放在眼里。我觉得这一段的描写很传神,让人如同亲眼所见,又强烈地突出了人物的*格特点。

到后来:“在一个节目中,本应由主胡奏的一段曲子,我却记不清了,台上的演员很尴尬地停住了。正当邵其平的脸上要浮起一脸失望的表情时,赵一亮却把他的胡琴拉响了,虽然比我的主胡低了一个八度,但音却是清清楚楚,并且一个一个音符都摸得极准,演员们像陷在泥淖中忽然得了救星似的,又立刻把动作做下去。这一段让我不得不承认,赵一亮的高傲也是有资本的。他拉副弓,却把主胡的曲子拉得很清楚,很准确。让人不由得佩服。

其实,赵一亮还有一个劲敌——许—龙。他是赵一亮的胡琴老师,琴技自也更胜一筹。他又有小理发店这消息传播的绝佳渠道。面对这样一个强敌,赵一亮所能做的就是在家苦练胡琴,并下定决心:一定要打败口水龙!林*每次去他家,听到的总是他的胡琴声。这种“为达目的,不死不休”的精神也让我感动。

再后来,赵一亮没考上黑瓦房,接了他爸染坊的活,他对他那双染满颜料的手毫不害羞,并慷慨地把他的胡琴送给了林*。这就是生活,你没有权利和能力改变。这种随遇而安的*格也令我拜服。

他家染坊的家业,也在不久后,被一把大火烧为灰烬。他穷途末路,被迫去解木排,偷木头,却被警察查了出来,关了起来……

赵一亮的故事结束了。

我的故事也结束了。

《红瓦黑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述了一个中学生校园生活的故事。小说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事而逐渐明的人生的成长历程。

读完《红瓦黑瓦》的时候,我仿佛也已跟着文中的人物经历了一回中学生活,体验了一次离别时的依依不舍。顾名思义,红瓦就是初中校舍;黑瓦便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对自己的孩子说,好好读书,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红瓦黑瓦》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林*了。他是一个小学教师的儿子,害羞这个毛病从小伴随着他。早在小学的时候,他就被同学们嘲笑为“公丫头”。害羞归害羞,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和优点,林*的优点也是不少的。他非常善良,别看他非常害羞,在*方面,他也总是很热情的。文静的他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他写得一手好作文而且是班里最棒的。除了林*以外,小说里还有为朋友两肋插*的马水清,为班级服务,总是汗淋淋的谢百三,还有热爱篮球的刘汉林。这些人都是林*的好朋友,其中马水清的家庭条件最好,他经常请林*他们到熟食铺去美美地吃上一顿猪头肉。说到身世,马水清的确挺可怜的。他三岁的时候它讲母亲去世,父亲在外当兵,之后又与别的女人结婚,每个月给马水清寄30元钱。就凭这30元他就足够富足了,在当时林*他们一个月的生活费都只有一元五。马水清从小跟爷爷在一起,爷爷有足够的积蓄,不需要那三十元,于是就全给马水清了。除了以上这些人外,小说里还出现了生*残忍、卑鄙无耻的乔桉,长工的女儿夏莲香,镇长的儿子杜高阳,以及美丽善良的陶卉,甚至还有地主的儿子杨文富。这些人都出现在林*的生活中,都有一段感人的经历。不仅有学生,还有老师。林*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艾雯,这位林*的启蒙老师。她对林*非常照顾,把自己两箱子的书给林*看,使林*从中汲取知识,作文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在《红瓦黑瓦》这本书中,情节丰富,内容生动有趣,感情细腻。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作者用自己的情感去酝酿、去编织。无时无刻不让读者感受到温暖的感觉,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小说感情真实,内容合情合里,又不失新鲜,起落跌宕、震撼人心,使读者仿佛走进了小说里的世界。小说通过第一人称的写法,把读者带到了校园生活当中,感受到了这群少年的青春活力。其中细腻的心里描写和人物描写最值得我们学习品味。

《红瓦黑瓦》这本书充满文学的魅力,让我学到了很多,认识到了很多,《红瓦黑瓦》无疑是一部成功之作。


《红瓦黑瓦》读后感800字6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风中飘来丝丝*凉,隐约掺杂着淡淡柿子清香,翻开书页,指尖流连在那情意荡漾的字里行间,不禁轻哼悠悠青春……。

一条铺着煤渣的白杨夹道,很宽,很长,通向另一个陌生而不可把握的世界——油麻地中学。白杨拔地而起,青森森地直指天空,周围没有人,唯有枯叶在风中幽幽飘落,一个瘦弱的小男孩,背着厚重的铺盖卷,从衣襟中探出半个脑袋胆怯地打量着一切摸索前进。他,就是林*。初入中学的他犹如一只小老鼠,躲在漆黑的世界,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窥视着校园。漫长的小道蜿蜒而去,面对远方未知的生活他就像在迷雾中航行的孤帆,迷茫却又那般期待灯塔那抹光芒。时光倒流,回到那个秋日风中淡淡的桂花香扣人心弦,我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肥大的校服,独自跨入小学的大门,走在石子路上,阳光透过繁密的枝叶缝隙投下斑驳的原点,我两眼放着光芒,一边拉着长长的裤脚一边新奇地欣赏着绿*满盈的校园,两个羊角辫在风中上下飞舞牵引着身后母亲深切担忧的双眸……。

“纯真的年代纯真的人情,”对于林*念念不忘的便是那三个挚友。时不时掏出一枚小圆镜没完没了地照他那张下颔长得很开的脸的马水清,永远汗淋淋仿佛从梅雨季节中走过的谢百三,喜欢抢别人的篮球以“端大便桶”姿势投球百中的刘汉林。他们三个在这红瓦房中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吃饭,一起打球……面对生活固定的格式里,他们总会创造许多新的细节,这次打篮球换了一个人,或只要球滚到水里的样子与上次不一样,他们绝不会看做是重复的活动,在这纯真的年纪,满足便是最大的乐趣。吴庄,一个普通的村庄,马水清的家是令人注目的,它深深留下了从前富有的痕迹,每到空闲林*总要随马水清回家。院子很大,开门就是一条流动不息的大河,那儿长了两棵柿子树。秋风一来,吹落了枯黄的柿叶,那长得很大,扁扁的,熟透了,橙红*的柿子在夕阳的余晖里仿佛挂了两树温馨的小灯笼,散发着温暖的气息。这是马水清已故母亲为这古老院子亲手栽下清新的颜*,面对柿子树,他的心总会流来一股绵绵的温情。然而几年后,几个孩子放火烧年头留下的枯草使柿子树化为灰烬,仿佛烧掉了马水清全部的寄托和思念,他怅然地坐在焦土上整整一夜,凄冷月*笼罩着一切,曾经香甜的柿香成了回忆中不敢触碰的伤痕。思绪漫步在岁月的长河边,不禁想起昔日。杨柳依依,漫天飘舞着洁白的柳絮,似雪花,似白云,在空中一起一浮。吴子和我携手随风追逐在树下,尽情享受春的温柔,伸手捕捉那一团团柳絮,轻轻许诺要永远在一起。摊开手心,凝视它乘着我们美好的希望飞向远方。岁月悄悄流逝,犹如手中的那捧水,尽管紧紧合拢,终究会从指间滑落。如今我独自一人站在那年的杨柳下,柳絮依旧飘舞,却少了那年的你,然而你嘴角那抹微笑是我念念不忘的回忆……

林*在红瓦房、黑瓦房里纯真而青*的青春就像他的那封信,发着清脆而单调的纸响,被他丢入河中,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去了。也许行走在青春中,“风后面是风,天空上面是天空,道路前面还是道路”我们永不能停歇,就算含泪也要带着回忆奔跑,这就是青春。轻轻把折皱的书页捋平,默默合上书,风中依旧飘来淡淡柿子清香。


红瓦黑瓦读后感800字7

导语:青春,其实就是一首忧伤的歌。他们褪去了单纯,收获了领悟。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红瓦黑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风中飘来丝丝*凉,隐约掺杂着淡淡柿子清香,翻开书页,指尖流连在那情意荡漾的字里行间,不禁轻哼悠悠青春……。

一条铺着煤渣的白杨夹道,很宽,很长,通向另一个陌生而不可把握的世界——油麻地中学。白杨拔地而起,青森森地直指天空,周围没有人,唯有枯叶在风中幽幽飘落,一个瘦弱的小男孩,背着厚重的铺盖卷,从衣襟中探出半个脑袋胆怯地打量着一切摸索前进。他,就是林*。初入中学的他犹如一只小老鼠,躲在漆黑的世界,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窥视着校园。漫长的小道蜿蜒而去,面对远方未知的生活他就像在迷雾中航行的孤帆,迷茫却又那般期待灯塔那抹光芒。时光倒流,回到那个秋日风中淡淡的桂花香扣人心弦,我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肥大的校服,独自跨入小学的大门,走在石子路上,阳光透过繁密的枝叶缝隙投下斑驳的原点,我两眼放着光芒,一边拉着长长的裤脚一边新奇地欣赏着绿*满盈的校园,两个羊角辫在风中上下飞舞牵引着身后母亲深切担忧的双眸……。

“纯真的年代纯真的人情,”对于林*念念不忘的便是那三个挚友。时不时掏出一枚小圆镜没完没了地照他那张下颔长得很开的脸的马水清,永远汗淋淋仿佛从梅雨季节中走过的谢百三,喜欢抢别人的篮球以“端大便桶”姿势投球百中的刘汉林。他们三个在这红瓦房中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吃饭,一起打球……面对生活固定的格式里,他们总会创造许多新的细节,这次打篮球换了一个人,或只要球滚到水里的样子与上次不一样,他们绝不会看做是重复的活动,在这纯真的年纪,满足便是最大的乐趣。吴庄,一个普通的村庄,马水清的家是令人注目的,它深深留下了从前富有的痕迹,每到空闲林*总要随马水清回家。院子很大,开门就是一条流动不息的大河,那儿长了两棵柿子树。秋风一来,吹落了枯黄的柿叶,那长得很大,扁扁的,熟透了,橙红*的柿子在夕阳的余晖里仿佛挂了两树温馨的小灯笼,散发着温暖的气息。这是马水清已故母亲为这古老院子亲手栽下清新的颜*,面对柿子树,他的心总会流来一股绵绵的温情。然而几年后,几个孩子放火烧年头留下的枯草使柿子树化为灰烬,仿佛烧掉了马水清全部的寄托和思念,他怅然地坐在焦土上整整一夜,凄冷月*笼罩着一切,曾经香甜的柿香成了回忆中不敢触碰的伤痕。思绪漫步在岁月的长河边,不禁想起昔日。杨柳依依,漫天飘舞着洁白的柳絮,似雪花,似白云,在空中一起一浮。吴子和我携手随风追逐在树下,尽情享受春的温柔,伸手捕捉那一团团柳絮,轻轻许诺要永远在一起。摊开手心,凝视它乘着我们美好的希望飞向远方。岁月悄悄流逝,犹如手中的那捧水,尽管紧紧合拢,终究会从指间滑落。如今我独自一人站在那年的杨柳下,柳絮依旧飘舞,却少了那年的你,然而你嘴角那抹微笑是我念念不忘的回忆……

林*在红瓦房、黑瓦房里纯真而青*的青春就像他的那封信,发着清脆而单调的纸响,被他丢入河中,随着流水,一闪一闪地去了。也许行走在青春中,“风后面是风,天空上面是天空,道路前面还是道路”我们永不能停歇,就算含泪也要带着回忆奔跑,这就是青春。轻轻把折皱的书页捋平,默默合上书,风中依旧飘来淡淡柿子清香。

那一年,我在*读书,胳膊上汗毛超长的师兄曾对我照顾有加,在我二十二岁生日时他送我一本郭敬明的书,《悲伤逆流成河》,我不甚喜欢,他则推荐了一个作家给我,曹文轩。

当时竟从不知道这个作家。现在想来,当年被同学称为才女,真是徒有虚名。

看他的第一本书是《青铜葵花》,手机电子书。第二本是《草房子》,也是手机电子书。很可惜,当年草草看过,只是文字觉得极美,却很快就忘记了内容。

前段时间,以教育儿子的名义在亚马逊网上买书,看到了曹文轩纯美文学系列,九本,价格合适,又正值思想骚动情绪压抑期,为平复心绪,便下了单。拿回家看得第一本亦是《青铜葵花》,感动得一塌糊涂,甚至一度幻想能够生活在那唯美清远的大麦地,自己若是芦花般纯洁的葵花,一定也有敦厚善良的哥哥青铜相伴。

第二本是《红瓦黑瓦》,种种原因让我打破历史记录,一个月才看完,糟糕的是看完的时候前面的情节变得模糊起来。当初是下了决心要写读后感的,“不得已”又浏览一遍,很快,林*,马水清,乔桉,赵一亮,许一龙,陶慧,夏莲香,杨文富,丁枚,舒敏,艾雯,他们的脸清晰地展现出来,他们每一个细腻的欢喜每一个隐秘的愤恨,每一个成长中面临的困惑,都让我我一阵悲,一阵喜,一阵无奈,一阵解脱。

青春,其实就是一首忧伤的歌。他们褪去了单纯,收获了领悟。他们伴着朦胧成长,最终有了清晰的人生目标。他们在从未经历过的路上跌跌撞撞,摸爬滚打,他们有时自信,有时自卑,有时勇气满满,又是又胆小如鼠。

故事很简单,记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中学生林*及其身边的人在红瓦房和黑瓦房发生的成长故事,于我来说,背景新鲜,比如忍饥挨饿,比如大串联,比如娃娃亲;故事却并不新鲜,少男少女青春期懵懂心理,比如,林*与陶慧,被闹哄起来的“鸳鸯”,彼此之间想近却不敢近,想说却不敢言的心理,进城时相遇在船上,大串联时被闹哄紧挨睡觉、水龙头下洗脚、两人一起与队伍失联、林*渴望与陶慧扮演哥哥妹妹、林*多次徘徊在陶慧窗前、林*写的那封情书,青春期里最美的一对少男少女,却因林*的羞*与陶慧的矜持,让那封情书最终没有被开封而漂在了水面。

比如马水清与丁枚以及舒敏之间,那朦胧的三角恋,马水清从享受到最终全部放弃。

比如杨文富与夏莲香,从小青梅竹马,杨文富挨批斗时勇敢的夏莲香与其共承受,甚至帮助杨文富偷回了那本反动日记,夏莲香懵懂的情感却被杨文富的懦弱和背叛残酷地撕成了碎片,以至于在黑瓦房时,夏莲香用其特有的叛逆反抗与杨文富的婚事,被父亲辱骂鞭打,最终用找其他男人这样极端的方式折磨杨文富获得自由。

如果这些可以称得上是爱情,那暂且就这样认为吧。这几段爱情故事,都如同油麻地的云一样散了。

我读过很多曹文轩的书:《草房子》、《细米》、《根鸟》……每本书读下来,最喜欢的总是故事的主人公。可读完《红瓦黑瓦》,我最喜欢的人却是那个“染坊之子”赵一亮。

全书中写赵一亮的有两章,虽然不拿他当负面人物来写,但从他的高傲和与林*作对的各种事来看,他显然也不是个“好人”。那我为什么喜欢他呢?正是因为他那种永不屈服,随遇而安的*格。

初见赵一亮:“赵一亮始终两臂交叉着放在胸前,将左脚稍稍跨出几寸,默默地站在那儿,嘴角上微带笑容。他使我感到了一种无名的压抑。”显然他极为高傲,不将一切放在眼里。我觉得这一段的描写很传神,让人如同亲眼所见,又强烈地突出了人物的*格特点。

到后来:“在一个节目中,本应由主胡奏的一段曲子,我却记不清了,台上的演员很尴尬地停住了。正当邵其平的脸上要浮起一脸失望的表情时,赵一亮却把他的胡琴拉响了,虽然比我的主胡低了一个八度,但音却是清清楚楚,并且一个一个音符都摸得极准,演员们像陷在泥淖中忽然得了救星似的,又立刻把动作做下去。这一段让我不得不承认,赵一亮的高傲也是有资本的。他拉副弓,却把主胡的曲子拉得很清楚,很准确。让人不由得佩服。

其实,赵一亮还有一个劲敌——许—龙。他是赵一亮的胡琴老师,琴技自也更胜一筹。他又有小理发店这消息传播的绝佳渠道。面对这样一个强敌,赵一亮所能做的就是在家苦练胡琴,并下定决心:一定要打败口水龙!林*每次去他家,听到的总是他的胡琴声。这种“为达目的,不死不休”的精神也让我感动。

再后来,赵一亮没考上黑瓦房,接了他爸染坊的活,他对他那双染满颜料的手毫不害羞,并慷慨地把他的胡琴送给了林*。这就是生活,你没有权利和能力改变。这种随遇而安的*格也令我拜服。

他家染坊的家业,也在不久后,被一把大火烧为灰烬。他穷途末路,被迫去解木排,偷木头,却被警察查了出来,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