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魏骧懿。

她叫陌轩然。

红娘记之陌与懿1000字作文(热门5篇)

那日,他进了社团,最激动的便是她。最热情的也是她。

她一心想着要为自己的玄幻组收人,便热情但客套的唤他“魏公子”,一句又一句,不停歇。他有些愕然,但也因此对她有些上心,好像就这样就多了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义。笑靥如花的她,容颜便镌刻在他心里的深处。难以忘记。就连那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白衣,那若瀑布般倾泻的黑发乌眸,就是比别的女子多了几分美。纵然他不懂什么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但也许已经明白了些吧。但他不言语。

就如《牡丹亭》里那句开篇之词,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柳梦梅和杜丽娘历经三生三世才在一起,他与她或许也需要如此曲折吧?

她是高兴的,他最终的确是加入了玄幻组。他也是高兴的,这样,新人和组长,就有很多堂而皇之跟她接触的机会了吧?

就算这样,他只是远远的观望着,并不奢望能与她当枕边人。而是以哥哥的身份在她身边,藏起所有的越过兄妹之情的情感,喜她所喜,忧她所忧。他为她而木讷,而她却一无所知,只当他是个温柔体贴的好哥哥。

要说成为夫妻,还多亏了她的妹妹,九儿。

其实他早就想告诉她他对她不是关心,而是喜欢,但他怕,怕她说出的,是让他心碎的回答。

是九儿帮他们创造的这个机会。

九儿一时*急,乱点鸳鸯谱,却竟然偶凑成了一对有情人,这鸳鸯谱,歪打正着了。

九儿素来傲娇,那日因不喜而闹,他想着既然是她的妹妹,他也是要去安慰的。

他让九儿叫他哥哥。但九儿却开口便是:“姐夫。”

是天意么?

他怕被发现用意,便口口声声劝九儿叫他哥哥,而九儿只是执意叫他姐夫。

这句姐夫,正中他下怀!

于是他决心表白心迹

他说:人世间有百媚千红,唯独你是我情之所钟。

他说:若能与你在一起,十年阳寿何畏惧?

他说:哪怕喝了孟婆汤,都抹不去我对你的记忆。

他说:你若不应今生我把酒奉陪。

他说: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他许她一世繁华十里桃花红妆迎嫁。

她还他却只是风轻云淡的:无意。

他笑言;执念太深便是劫,可我却断不了这尘缘。

终于被他这番心意感动。

犹记洞房烛花夜,她对她再不是魏公子相称,而是脸蛋两片绯红,却黑眸盯着他,说了她对他说的最长的一句话: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从此她便入了他的画,陪他潇洒天涯,而他便赠了她红霞,陪她厮守华夏。

而他们的姻缘纸上写得多美。

除非黄土白骨,相守百年不愁。

陌生人之爱作文1000字2

在我们生命中,有很多的陌生人的伤害让我们悲伤不已;有很多的陌生人的关怀让我们刻骨铭心;更有很多的陌生人的舍身相救让我们永生不忘。可以说,这个世界不是有太多的陌生人,而是没有太多善于发现温暖、发现熟悉的眼睛。

那天晚上,夜*朦胧,我正坐在家门口的椅子上休息。突然,一个人从黑暗中走来了,只见他走路一摇一摆的。走近了,才发现他衣冠不整,穿一件很难看清颜*的衬衫,腰间扎着一根麻绳儿,脚穿一双破旧的鞋子,头发乱蓬蓬的。我想,这个人会不会是小偷?我可要小心点!又走进些,我才看清他还背着一个大袋子,手里拿着木棍原来是个捡破烂儿的。由于他右脚有残疾,所以走路才这样一摇一摆的。

他一步一步地走到离我不远的垃圾桶旁,在别人丢弃的垃圾里挑出破铜烂铁、塑料瓶等一些有收回价值的东西,然后一一的放进自己的袋子里,又把没用的东西放回原处,这才离开了。看见他的举动比禁使我想起不久见到的那位乞讨者。

他既没有残疾,又不年迈,却向别人讨要;而眼前的这个人虽然有残疾。干的活还又脏又臭,我觉得他比那些身体健康,却比想不劳而获的人好的多!只有自己挣的钱买来的东西,才是干净的,吃起来才香啊!

我在三年级的一段时间,爷爷买下了六间店。这不,爷爷又要为店前的施工忙一阵子了。老师拖课或下雨时就只能坐公共汽车回家了。

这件事发生在一个下着大暴雨的一天,陈老师拖课就拖课嘛,还拖了半个多小时,居然还找借口:等雨小了在走,这下好了,雨越下越大了。

我左手紧攥着救命的车票,右手拿着雨伞,大步向候车亭走去。

“哟,这儿正好有一辆能够带我回家的救命公共汽车”。

今天是雨天,所以公共汽车比往常拥挤,人与人之间可谓是零距离接触,中间的蚊子、苍蝇无一幸免上帝的惩罚——被挤死。当然,我到了这个年龄,就没有人会和我小时候那样——给我一个座位了,所以,我也没有奢望可以坐下。而且这辆公共汽车太破了,一个小小的刹车就会导致车身剧烈的,一路上,车东摇西摆地。我不由得在心里抱怨:这辆老破车……“哎呀!”可能是车知道我在想什么,不高兴了,让我摔了一跤。这一跤让我怎么也爬不起来了,我的脚好痛,好像是崴伤了。在第n次尝试之后,面前出现了一只大手,我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使劲儿就爬了起来。那位扶我起来的大哥哥说:“以后自己一个人回家要小心点。”说完,那位大哥哥就下车了。

这个人,我虽然不知道他的姓名,但是他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与陌生人相处作文1000字3

在我们的生活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陌生人。有的人会认为,陌生人毕竟为陌生人,并没有熟识的好朋友重要。可是,与我们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在友谊的最开始的时候又何尝不是以陌生人的身份相对呢?所以,我一直珍惜与每一个陌生人相处的时光,他们就像那些奇异的风景使人难以忘怀。

刚上初中时,告别了六年的小学生活,步入了中学后,我与还都是陌生人的同学们相见。那天我们第一次坐在了同一个班级中,我们初次见面,彼此微笑,微笑中还透着一丝生疏和腼腆。当我们参加了初中的*训,是我们这群陌生人变得越来越熟悉。在*训过程中,小到床单被褥,大到做事风格我们都互相熟悉的一清二楚。经过*训的磨合,最初的陌生人到现在最亲密无间的同学们。他们是给过我莫大的帮助的“陌生人”。

记得当时是盛夏,烈日当空。阳光透过道路两旁树梢的缝隙洒在我走在的放学路上。这让人感觉无法呼吸的高温是我昏昏涨涨,当我走到熟悉的路口时,有点中暑的我拖着沉沉的身体走向马路对面。这时,忽然一声长鸣的车笛从我耳边掠过,接着就是那如斯鸣般的刹车声,我什么也不知道了。当时我的感觉完全的麻木了,像是一根电线矗立在地上。突然,一个手臂抓住了我的胳膊,奋力的往后一拉。这一拽,打破了我的沉思,我所有的感觉有活生生的被拽了回来。当我惊愕地睁开双眼,原来是一位穿制服的交警叔叔。他连呼带喘,汗水从他的额头淌进蓝*的制服。他对我说:“下次过马路一定要注意!”便匆匆忙忙跑向自己的岗位上。这是一位陌生人,我对他的感激渐渐凝聚在了他的背影和那如雨汗珠上。虽然我们素未谋面,虽然我们只是普通的陌生人,但是他却可以不顾生命危险地冲出来救我,这种精神又有谁具备呢?

场景是那条熟悉的马路、熟悉的站牌。在秋天瑟瑟的寒风中,对这一切都熟悉的我上了那辆非常熟悉的公交车。隔着窗玻璃,我在茫茫的人海中看到了你的身影。你戴着个大大的眼镜,背着一个厚重的书包,朝着和我相反的方向走。呵,这么长时间不见,你的身影还是那样的熟悉。尽管我在你心里也许只是个陌生人。

那是在四年级,你是我们班的新转生。很快你那熟悉的面孔就可在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下学期,老师将你分配到了我的后面,我们成了前后桌,那时候你和你那个和你身材截然相反的同桌总是没法融洽的相处在一起。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你们也老是吵架,弄的前后左右都不安宁。后来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成为好朋友。你的*格和我完全是两个极端,但我们在一起却从来没有出现过争端。记得你们家就住在学校旁边,而我回家坐车的车站就要经过你家的那条小路。放学后你我走在那条安静的小路上。那棵苍老又年轻的桑树,见证了我们多少欢声笑语。我们在小路上说啊唱啊,真是无比的快乐。中学,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我们真的分开了,重归陌路。也没有你的音讯。

也许我们只是两片不同路数的云彩,邂逅又分手,相逢又离开,也就不那么意外了吧。只是因为有了你的陪伴,让我度过了一段最快乐的童年。你在我的生命中,也许是一个偶然闯进我的生命的陌生人,只是我把你放在心里面最熟悉的一个角落。轻轻的挥挥手,与那些关于你的记忆说声再见。只是我偶尔还是会想起你——我生命中最熟悉的陌生人。

萧瑟的秋风,带走了梧桐树上最后一片飘落的思念。

在很熟悉的生活中,自然会有一个又一个陌生人与我相会。在于他们相处的同时也让我学会了什么是互相帮助,什么叫责任。我真的要感谢我身边的陌生人,与他们相处,使我真正见识到了人间百态,让我有一次又一次全新的经历。也许以后随着我年龄的生长,我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陌生人。我会珍藏每一次与他们相处的机会。面向未来,我也会抬起头,继续微笑着说:

“陌生人,你好!”

《红与黑》读书笔记1000字4

虽然很早就听说过《红与黑》这本书,但真正读到它还是一次偶然。百闻不如一见,当真正触摸到它的时候,你就会被他的魅力深深吸引。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服从*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为了表达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市长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谋的牺牲品。

表面看起来它虽然以于连的生活为主线,但实质上是一部*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第一次与瑞那夫人的地下爱情于连表现出的是拿破仑式的占有的胜利感,以及报复心理的满足。第二次与玛特尔小姐的结合实质为*上的角逐。无论是对夫人占有式的爱情还是与小姐的*结合,于连最终都已失败而告终。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作者司汤达,尤其注重对人物的细节描写,通过对主人公于连心里和动作的刻画,生动表现出了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里,及对夫人追求时的紧张和占有时的满足,和小姐走到一起时的*气息。

读这本书时开始感受到的是于连膨胀的野心,阶级存在的不公平,随着情节的发展,领会到更多的是人*的虚伪和复杂。

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让我感受到,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也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

《红与黑》已历经这么多年仍然经久不衰对人物的刻画必定很深刻,但我认为一部著作之所以经典肯定会有一些现实意义。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身为大学生得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的阶段,正为自己的未来憧憬着,我们要得是于连的那分热情,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给我们的警示就是我们要用一份真心去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不要象于连那样虚伪得最后把自己的一切都打破了。

我觉的读书一是为陶冶情*,二是能从书中得到教训来解决现实问题。读完〈红与黑〉感受到一是人*的复杂,再就是要有于连那样的热情,但要真诚对待身边每一个人。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陌陌红尘醉作文900字5

怅然,坐窗前,以茶代酒,邀明月共饮;无奈,庆宴中,强装笑颜,与红尘共醉。——题记

成长,意味着我将去了解更多的事,或好或坏,或光明或黑暗,或和平或残忍。这一切,不管我是否愿意接受,它们都驻扎在我脑海里。长大了,懂事了,再也没有“出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再也没有过去那种单纯,再也不会一切都按自己的意愿来做事。较昔日,我成熟了,细致了,但也复杂了。做事学会了看人脸*;学会了跟在别人身后拍马屁;做事也不为自己,而为讨他人欢心……为人处事那么圆滑,总觉得那么虚伪

明白了太多是非,从此不再单纯。再也不会追在父母身后问我是从哪来的,是不是他们捡来的;再也不会一个人蹲在树下和蚂蚁说话,问它们为什么来时走来走去,是不是在锻炼身体;再也不会在走路的时候去跳格子玩,问妈妈这个格子是不是警察叔叔画上去给我玩的……终于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渴望回到幼年时,不想长大。他们不是贪念幼年的玩乐,而是渴望幼年的单纯、简单。我也加入了他们的队伍,我不想长大,但时间并没有为我而停,它依旧在流逝。所以我也只能在惋惜中适应成长,学会保护自己。

这里不是宫廷,却也有纠葛;这里不是社会,却也复杂。耳机里传出歌声“怅然入梦,梦几月,醒几年”。这句词,仿佛*敲了我一下,将我敲醒。对啊,就算我再怎么抗拒,将精神寄托于过去美妙的梦里,我醒着面对世界的时间总要比在梦中惋惜的时间长,我最终还是要面对现实的。不能一味地“将来士挡,水来土淹”,说不定哪天,士兵都倒下了,土也全被淹没了,突然就剩自己一个人了,怎么办?*是无法想象的,我只能一点点地造就一个不同的我。

经历了那么多世事,看过了那么多的风景,总会懂得那么些事理的。在一天天的积累中,我磨掉了我所有的棱角,也磨掉了我所有的单纯;我决定了复杂自己,从而不再简单;我要求自己沉稳,不喜于外形,便也不再真诚。变化了那么多,祝贺我的那么多,可我却未觉一丝喜悦,甚有一丝无奈。

在庆我长大的宴会上,我与明月共饮,与红尘共醉。谁也没有看出我的笑中隐含了苦楚、无奈。偏头,低叹,这陌陌红尘造就了我,也毁掉了我啊。

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初二:陈秋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