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握一卷诗书,添一杯香茗,盘膝而坐,让暗香盈袖。

我爱读书,爱那一本本放在书架上可感可触墨香飘逸的书,爱那一张张似有余温留有残香的纸。当朋友们大谈各种体育运动后甘畅淋漓的快乐,我辩不过,也不愿辩,我只是单爱那*书屋的灵动美妙,我只是单爱那闲走在花香小径上的一缕暗香。

读书的高一作文范文(通用6篇)

课余间,我总爱矮纸斜行闲作草,悄悄翻动一业一面,改动那一语一言。仿佛自己是那侧卧草屋一把辛*泪的曹雪芹;仿佛自己是那充满怪异梦想的蒲松龄;仿佛自己是那热血沸腾、心犹澎湃的罗贯中。

初看红楼梦,看一个朝代大家族的昌繁与到头灭亡。总不舍看主人公坎坷曲折的命运,便改动一语一句。当一回李时珍,当一回子翼,将最后结局补完,贾家兰桂齐芳。雅致幼稚的语句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我亦爱在灯光下阳光下大声诵读每一卷歌书。仿佛自己是那斗酒作诗,“高呼安能催眉举腰示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太白;仿佛自己是那不染尘事的白衣相卿柳永;仿佛自己是那一代诗圣杜甫。

初念《三字经》,总愿大声诵读,读多了,便想背。一句一句,磕磕碰碰,一气之下,我摔书干脆不背了。

还是几日后,一回想决定再努力克服它,一背顺多了,之后便如行云流水。

之后当飞快地背出《三字经》,心里便百感交加,五味犹生。

累了倦了,出去走走,闻闻花香,巩固知识,心里自然特别开心。

散步时,我亦会默默轻吟,会像杜甫一样不能甘眠,辗转反侧。书中有贫有孽,有孝有逆,有喜有忧。我乐于合上书时不禁泪流满面,我乐于花一个阳光午后去品书,我乐于在书中永不止步地寻找、追求。

如今,回想那读书一路,总能感到自豪不已。读书,是蛹化蝶的壮丽和甜美!

愿握一卷诗书,添一杯香茗,盘膝而座,暗香萦怀。


《第2篇:读书高一作文范文》

著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个知识的殿堂,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也是人生的方向标。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不错哦。


《第3篇:书高一作文范文》

字如人生,文如人生,书如人生。深夜独坐,默默品茗那馥郁的书香。

眺望《文化苦旅》,擦肩《呼啸山庄》,躲过《雷雨》,走进《牡丹亭》,欣赏《子夜》,攻下《围城》,缔造《平凡的世界》,邂逅《廊桥遗梦》,携手《茶花女》,梦回《童年》,一睹《巴黎圣母院》。

好书很多。可我最想看的,却是宝玉口中的《古今人物通考》。自是晓得本无其物,心中还是很依恋。不知它是什么样儿的,稼轩在梦中见过吗?

读书,可以让我们看到大漠孤烟,江南风光;可以让我们欣赏高山流水,小桥人家;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和阅历,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读书,可以使我们更透彻地领悟人生真谛,从而更加成熟。

着名作家肖复兴说:“读书,可以寻找一块洁净的宿营地,能安置我们的灵魂;读书,可以寻找一方明亮清澈的夜空,让我们的梦能毫无顾忌地尽情飞翔。”确是如此。

然而,“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此类的言语甚是俗鄙,不登大雅之堂。书是用来陶冶情*,给予人知识,丰富人们的精神需求的,并非是满足虚伪欲望的门道。

真正懂书的人明白:书卷气会让所有的高级化妆品、名牌服装贬值。

书,很美。

灯下,静读《漱玉词》,尽情陶醉与婉约清秀的“易安体”。

书似人生,人生如书。读对书,便可终身受益。


《第4篇:简爱高一读书笔记范文》

《简·爱》是我读过的第一部外文小说,也是对我影响最深的书籍之一。我很喜欢小说中的女主角——简爱,她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认识的女*,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判断的女*,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在我的眼中,简爱就是坠落凡间长着洁白翅膀的天使。

简爱之所以能深深地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不是因为她最终的爱情救赎,而是因为她有一颗从来都不被人*丑恶侵蚀而异化的心……世情百态,尝遍苦痛;尘世纷扰,我*依然。此种信念和力量,唯简独有。

简爱的童年是苦*的,从小无父无母,被迫寄养在舅母家。少爷的专横,小姐的傲慢,夫人的恶意,仆人的偏见,都在折磨着她。然而这些还不够,随着舅父的去世,舅母把她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一所从肉体到精神对孩子们进行宗教束缚摧残的所谓慈善机构。在那里,冷酷的院长将她无情地隔离,对她进行着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摧残。

在这黑暗的日子里,海伦是她唯一的阳光,简爱第一次感受到了爱的沐浴。不幸的是,海伦在院长的欺负中患上肺结核,最终死去了。简爱趴在海伦的墓上,向生命中的每一束阳光告别,从此她变得坚强、勇敢。

这是一种涅。简爱在罗沃德度过了人生中最黑暗的十年,但是这也造就了她的坚强与刚毅。上帝总是公平的,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在这里她迎来了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她的生活里有了音乐,有了阳光,有了温暖……

夕阳西下,霜雾弥漫。简独自散步,罗切斯特骑马而来,缘定一见钟情。然而当心目中的王子为了试探她而假意要娶某贵族小姐时,她愤怒地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贱,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就如我们站在上帝跟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勇敢的,因为她坚信人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她追求的是两颗心的平等结合。当幸福即将要来临的时候,罗切斯特的疯妻出现了,简爱并没有委屈求全,她离开了罗切斯特,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

时空像蛛丝一样交纵前行,因果轮回,面对曾欺负过自己的舅妈,简爱以德报怨,照顾她直至生命的尽头。当她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火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时,她又毫不犹豫地赶回桑菲尔德,留在他身边,照顾他,爱他。上帝用时光绘出了一幅幅浮世绘。多少人狠毒之极,多少人见利忘义,多少人以怨报德?

愈是物质空前凸显的时代,愈是要仰望道德的星空!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绽放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闪亮而美丽,她的信念,有如磐石坚韧而不移,她的所想所为所展现出来的力量,是生命的极善极美极爱。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扛起大千世界的万般丑恶和罪孽,却用心里那盏永不息灭的烛光消融了人世冷漠的*霜。

就让我们顺着这条爱的索道不断攀越,或许也会途径暗夜苦雨,也有雾霾寒冬,也有风沙遍野,但是请相信,千山万水一路走过,眼前的世界,一定是风光旎丽,春暖花开……


《第5篇:我的读书故事高一作文范文》

一缕飘送着阳光味道的清风波澜着书的扉页,吹起涟漪一如柳岸的风掠过湖面。夹杂着细小尘埃的空气中弥漫着书香墨气,微微泛黄的书页勾起我远古的回忆。

我大概是什么时候接触书这个迷人而奇妙的世界的呢?大概就是那个知了嘶叫的炎热的夏天,所品读的就是那本薄薄的诗词歌赋吧。

在泥地红瓦的老家,一个简易的秋千,一本诗词就能让稚嫩的我迅速安静下来,沉溺在那个远离喧嚣的桃花世界里。在那里,我用旁观者的角度领略到了陶渊明的田园淡然,李清照的一半明媚一半忧伤,苏轼的豪放不羁以及李白的洒脱傲然。我在朗读中明白:那一段段现在读来任然让我们沉醉的诗句就像那醇酒,越品尝越能体会其中滋味。因为它们是诗人词人的最直白的心得,是历史潮流遗留的贝壳。

这就是我,朗读诗词的我。

时光荏苒,曾经的小女孩也长大了。尽管时光并没有赋予我太多,但是他教会了我:品悟,感受,理解。

我来到小巷,这里有着古井一般的幽深寂然。对于嗜静的我来说这里真是个读书的好地方,就像爱丽丝找到了仙境。我开始喜欢在西山日落,薄暮喷发的时刻,拉出一张老藤椅,摇摇晃晃,捧着一本中外名著,享受着在知识海洋中颠簸的轻松。在那里,我能感受到黛玉悲秋的凄怨,梁山好汉的恩怨情仇,西游记的八十一难还有曹*刘备的三国风云。读累了,放下书本,向远处眺望,只被那天边大片绚烂的晕*所倾心。这一刻,读书真的很美。

品读名著教会了我心静止如水,感悟若炫日。

再后来,离了小巷。但是在小巷的那段时光是我所不能忘怀的。所以尽管人去楼空,但风仍在,仍在低诉。

这就是我,品悟名著的我。

再到现在的社区,我也成熟了很多。我渐渐开始喜欢在百家灯火如明的夜晚坐在自家阳台上,读着鲁迅,沈先生的代表着当时时代潮流的文章,心中颇有感概:一代大师理应如此,风骚至今。偶尔感叹的抬起头,小幽风夹杂着茉莉花的清香扑面而来,我心中想道:不知道鲁迅《社戏》中的清风夹杂着豆荚的清香扑面而来是否和我这茉莉花味一样令人忘却烦恼。

大家的文章通常都是读时通俗,品味回味无穷的。所以每当读完周先生沈先生的文章,我的心灵就想那森林里的幽泉流淌过怪石的圣洁与宁静。

这就是我,阅读名著的我。

时光教会我成熟与世故,但她把这个世界上最纯净的东西留给了我,那就是书。

花落花又开,春去春又回。年华匆匆而逝,只有书在一直陪伴着我。

老家破城墙旁的老*枣树听着我的阅读声开花结果,小巷内长着青苔的地砖上有着我藤椅碾展的痕迹,社区内的幽紫幽紫的喇叭花收集着我阅读的精华。

寂寞如一间空屋,惟有书香送。

点评:文笔优美,有深度。


《第6篇:高一读后感范文》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斑羚飞渡》的书。这本书里面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带给我很深的感触。

一群斑羚被猎人逼到山崖尽头,前面是六米宽的深渊。斑羚要想求生,必须跨过深渊跳到对面的山峰上去。而普通斑羚只能跳跃五米。

在这生死关头,两座山峰之间出现了一道绚丽的彩虹,形成一座连接两座山峰的特殊“桥梁”。

镰*头羊受到彩虹的启示,迅速地队伍分成了长、幼两拨,并一老一少一起飞渡对面的山崖。小斑羚先起跳,借助老斑羚娴熟的技巧和特殊的空中跳板,在老斑羚背上猛蹬一下,成功地飞越山涧。随着一只只小斑羚的成功飞渡,一只只老斑羚悲惨地坠落深渊。依靠着这样一种悲壮的方式,斑羚完成了整个种族的救赎。

最后,剩在山崖上的镰*头羊,被猎人射中。但是它并没有倒下,而是纵身跳下了山崖,消失在绚丽的彩虹中。

看完这本书,我被斑羚们的勇敢和坚强深深感动了。特别是镰*头羊,它真不愧是羊群的领袖。为了拯救整个羊群,它选择让*口对准自己,牺牲自己来保全羊群。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有很多像镰*头羊一样的人。它们为了大家,放弃了自己的利益,甚至牺牲了生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坚强地勇敢面对,不要因为一点小挫折就退缩。要勇往直前,尽最大的努力克服它。

读完整本书,觉得心中总带着一份*楚,当时的曹禺是个大学生。很难相信他在1993年的时候就能把人生大悲剧写得如此入木三分。

这本书总的描写主人公在命运残忍的捉弄下的故事。*,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以及那个被爱弄晕头的女子——繁漪,所有人的命运都紧扯在一起,那么的息息相关。一直到文章的末尾才将秘密有高潮的跌宕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让文章的各种尖锐矛盾环环牵制,扣人心铉而且顺接得相当自然。

在剧里唯一带来的一丝纯净形成敏感对比的周冲,使我影响深刻的少年。他对四凤说的那些:“海……船……草……。”都表现了他一直被困在美丽的憧憬里,他是无辜的又是善良的人,最后却和四凤一起在雷雨天因一一根断了的电线而丧失了年轻的生命。仅仅是因为他看见四凤被电着而急忙伸手去拉电线的的冲动,就这样,如画的生命退去了*彩。

而鲁妈也是一个仁慈的悲哀角*。她的孩子们不明身份的互相相恋,让他伤透了心,指导书中的结尾。高潮不分时,一直被她辛苦埋葬得秘密才被揭晓。“走,走得越远越好,再也不要回来了!”但看到自己亲身儿女的畸形恋是还是不忍心揭开真相与必须克制自己对儿子的乡人的冲动,她是一个坚强的母亲。

《雷雨》——一部当时社会背景的社会矛盾在笔下活灵活现地勾勒出来。这是一部成功的话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