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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 报考指南,西南大学参观预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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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西南大学 报考指南,西南大学参观预约流程图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西南大学 报考指南,西南大学参观预约流程图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西南大学 报考指南?

西南大学 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做好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告》和《西南大学章程》,为做好学校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有两个本科招生国标代码,分别是:西南大学10635,西南大学(荣昌校区)1063519635。

第三条学校设北碚和荣昌两个校区,北碚校区为主校区,办学地址位置在重庆北碚区;荣昌校区办学地址位置在重庆荣昌区。第四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和少数民族预科等。第五条学校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本科毕业证书;满足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深入开展招生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详细组织开展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参加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咨询、详细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点位置:重庆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官网网址:http://bkzsw.swu.edu.cn。招生咨询电话号码:02368367777、02368252513,招生咨询邮箱:zs2023@swu.edu.cn。招生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深造念书地址位置

第九条学校按照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形,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各批次(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本次要求规定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100名,招生专业102个。招生计划按照近几年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来说比较低省份倾斜。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招生计划根据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需求分配。预留计划不能超出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每个省份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学校共有26个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按照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这当中植物生产类新生,第一年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学习,再分流到各专业及对应学院。

第十二条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是学校多学科高水平特色校区,共设置7个招生专业(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含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含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动物生产类(含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五年制)、动物医学类(含动物药学、中兽医学)、水产类(含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

第十三条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涵盖生物技术、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4个专业。

第十四条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涵盖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等6个专业,由西南大学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还有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行。

第十五条西南大学(招生国标代码:10635)录取的学员在北碚校区深造念书,西南大学(荣昌校区)(招生国标代码:1063519635)录取的学员在荣昌校区深造念书。学生进校后的专业转换根据《西南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种学员(保送生、体育单招、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港澳台侨、获取高水平运动队壹类合格资格的学生除外),均须参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各专业不独自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学员,须参与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统一组织的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以各生源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学校在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艺术类招生计划,详细分省招生专业具体安排见《西南大学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学员,须参与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学员,须参与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学员,须参与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获取合格资格。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组织保送生招生、港澳台侨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考试。

第五章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学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学员档案的占比不能超出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学员档案的占比不能超出招生计划的1百分之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根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具体安排专业(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

第二十三条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员,若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不够,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学员,若生源仍不够,将按照录取要求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还是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二十四条学员的专业具体安排实行专业成绩级差原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即根据学员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成绩级差“2/1/1/0/0”后的等效分择优录取。学员全部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学员成绩和专业志愿等情形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学员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学员具体安排结束后,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学员直到完成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在专业录取时,对高中毕业考试投档成绩等效分一样的学员,文史类学员参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学员参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综合改革类学员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同分排序根据我校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学员,对省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员须参与口试且成绩超过分数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药学(全英文创新实验班)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学员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14个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根据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发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定向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学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这当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填有我校这种类型志愿的学员,按照学员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对该专业有明确的投档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该专业没有明确的排序投档规则或将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学员按志愿都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那么,会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保送生、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 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学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学校对学员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有关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带上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教育部、每个省份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三十六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署《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入学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签署定向就业协议。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署《普通高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时须与学校签署协议明确训练和比赛义务。

第七章收取的费用和资助

第三十八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70055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4500元/年、三四学年105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37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国内学习这个时间段280003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在国内学习这个时间段4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专业在外方高校深造念书这个时间段,按有关合作高校学费标准向外方合作高校缴纳学费;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各项收取的费用标准后以重庆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十九条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入口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整个过程的奖助体系,帮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发布那天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及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参观预约流程?

1、校史馆可提供义务介绍,请早一点2个工作日预约。

2、除上面说的开通时间外,如有参观需求,请早一点2个工作日预约。

3。联系人:钟老师,预约电话号码:15023652421、02368367326、02368250107,预约邮箱:zhongsq@swu.edu.cn

西南科技大学美术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各位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部),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80个本科专业,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与欧洲、北美等多个国家(地区)高校合作派出和招收留学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点位置:四川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青义校区、西山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逐步递次推动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学员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相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开展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都过程。招生委员会由有关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开展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详细负责学校普通高中毕业考试招生录取的平日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是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开展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制和毕业条件

  第八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取的费用标准由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发布。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处理每个省份统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九条 学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专科为三年。

  第十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按照自己实质上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达到成绩分数线的考生颁发西南科技本科毕业证书,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进档学员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高中毕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教育厅领导下,参加由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设计学类、数学类、材料类、矿业类、电子信息类、植物生产类、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兵器类、核工程类等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百分之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学员,身体达到有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当中没有设立成绩级差。投档成绩一样时,按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本次考试外语语种与专业一样的学员,其它专业不限制学员参加本次考试外语语种,但学员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具体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学员,按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一样,依次按文化、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这当中:四川艺术类学员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体育类学员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体育类专业学员要求男生身高不小于1.68米,女生不小于1.58米。

  第十七条 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有关测试。

  第十八条 对学员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全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认可每个省份级招生考试组织和主办机构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总成绩作为进档及专业具体安排的依据。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根据教育部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详细办法,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还有《西南科技大学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取的费用标准根据《四川物价局、四川财政厅、四川教育厅有关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取的费用改革试点的公告》(川价费[2023]118号)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根据国家和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循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所选人员均须参与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与当年的高中毕业考试。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的具体情况和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查询:

  1.“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在线”官方网站(http://zs.swust.edu.cn);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各位学员的监督,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学员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号码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号码:08166089051。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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